大家觉得陈凯歌是不是可以去死了?!
是的,他应该早就死了,无极这烂片简直就是浪费国家资源,倒不如拍一点有积极意义点的电影,陈凯歌完全废物一个,现在的导演编辑都没有那个比较有脑子的了.
平心静气想一想,这些导演都曾给我们带来过欢乐,为国家争过光,被国人所唾弃的英雄,他们该是多麽的心寒......
这些所谓的大导演.只知道拿钱,其他一概不管,中国的环境和他有什么关系,他有的是钱,以后也不一定会待在中国.别人的利益和他完全没关系.说实话,中国这种仗着自己有钱的鸟人多的是!他哪知道什么是民族骨气,什么是民族骄傲,一天到晚帮自己炒作.中国还有人到现在连饭都没吃过呢`他们却在那花天酒地,高谈阔论,比服装比名牌`真恶心!
顶一下!!!!!!!!!!!!!!!!!

陈凯歌唯一一次骂观众的原因是什么?
我认为:陈凯歌唯一一次骂观众的原因是这样的。陈凯歌写了一本关于诽谤他人的回忆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定,被告陈凯歌在《法制日报》、《北京晚报》和《作家文摘》上向原告邱鲁光书面道歉,以消除影响。邱鲁光申请强制执行,陈凯歌拒绝道歉,法院在报纸上宣布了此案。 本案原告邱鲁光提起侵权诉讼,理由是被告陈凯歌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被告陈凯歌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他的名誉权依法受到损害。根据原告邱鲁光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本案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尽管被告陈凯歌在他的自传体作品《我的青春回忆录》中没有具体说明真实姓名和其他信息,但从出生时间、婚姻过程、姓名来源以及k的丈夫的毕业学院来看,k(原告的前妻)可以被判定为原告邱鲁光。 此外,关于原告邱鲁光的丈夫的性格和行为以及特定时期的生活状况的描述。被告陈凯歌也在书中承认原告邱鲁光“我从未见过”,但被告陈凯歌在书中称原告邱鲁光“听说过他的恶霸”,并且“他是否是人以及他是怎样一个人并不重要。这是这样的人的遗憾”。 虽然这些描述没有具体说明书中被描述人的真实姓名。但如前所述,从前后相应内容的一致性可以得出结论,描述是针对原告邱鲁光本人,而对于他人的人格和行为的描述,被告陈凯歌作为著名导演, 应注意的是,上述描述是对原告邱鲁光的性格和行为的评论,在没有见到当事人或解释信息来源的情况下,不能根据道听途说做出主观假设。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还指出。该书记载原告邱鲁光因“共谋暗杀”等罪名被“开除党籍、军籍和公职”,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流放青海。经核实原告邱鲁光提交的《军队干部拆迁审批表》和原告邱鲁光的个人档案,没有原告邱鲁光受到上述处罚的相关记录。所以我认为陈凯歌唯一一次骂观众的原因是这样的。
明星都应该是很注重自己的身材吧
因为那个观众不尊重他才这样
是因为观众先骂的他吧。
现在就是有很大的原因啊。

道士下山的影片争议
道教界要求《道士下山》停播陈凯歌道歉2015年7月19日,中道协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孟崇然道长通过微信公众号“道扬天下”向导演陈凯歌提出严正谴责声明,声明中称陈凯歌执导的《道士下山》肆意丑化道教,违反多项政策法规,要求陈凯歌立即停播《道士下山》,并向道教界及社会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请问《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引起的争论何去何从?
人不能无趣到陈凯歌这个地步:他为什么怒了? 陈凯歌导演怒了,地点在柏林。他为什么怒了?因为一位叫胡戈的网友恶搞了他的《无极》,做了一个短片,名字叫《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通过这个短片,很多看完《无极》却满头雾水的观众终于深刻领会了剧情,大批没有看过《无极》的观众产生了看电影的冲动。在网络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下载率甚至远远高于《无极》本身。于是,陈导怒了。那么,为什么陈导在柏林呢?为什么要在德国首都宣布起诉一个中国公民呢?因为他要去参加柏林电影节,那边为他安排了《无极》的盛大欧洲首映礼。陈导最近很忙,《无极》票房过亿,个人所得税都算得头皮发麻,计算器冒烟。前段时间带了片子冲击法国戛纳电影节,未遂。后来又说要进军奥斯卡,提名名单出来以后,说有位华人导演入围,但那人叫李安。这一路走来,由全国巡回宣传,再到法国,又到美国。终于,德国,到了德国,金熊在望。忙,这一路都很忙。所以,我们就看到了这一幕:陈导在柏林怒斥胡戈说:"一个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陈导的中文和他的电影一样晦涩深奥,不知道"这样的地步"是一种怎样的地步?如果说指的是无耻到恶搞《无极》的程度,我觉得很好啊,很有趣啊,我很喜欢啊。至少,就娱乐性而言,《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要比《无极》好看多了。而且,完美地解释了为什么一部投资过2亿的片子里为什么会出现一个馒头。如果说指的是扭曲了陈导呕心沥血所做的艺术品,这种行为非常无耻的话,我觉得很多秃顶的观众有话要讲。在《无极》的放映过程中,由于他们不得不一次次举起帽子向经典作品致敬,造成了他们的严重脱发。牦牛群奔,起立致敬,为了《狮子王》;光明迷路,起立致敬,为了《蜘蛛巢城》;满神预言,起立致敬,为了《浮士德》和《俄狄浦斯王》。如果我理解得不错的话,所谓无耻之徒就是从一部作品里找创意的人,拔一毛而利天下。而艺术大师就不同,薅百家之毛而为己用。毫无疑问,一个巨大的鸿沟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于观众和艺术家之间。以陈导的《无极》而言,要能理解这部充满了隐喻的作品,观众必须熟悉德国诗剧(《浮士德》)、希腊悲剧(《俄狄浦斯王》)、莎士比亚悲剧(《蜘蛛巢城》脱胎于《李尔王》)以及美国动画片。而要看懂《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需要的仅仅是简单生活经验和一点点幽默感。我个人觉得,要求一位观众在劳累了一天,自己掏出80元血汗钱,去看一部大片前,还需要他去大学古典文学系深造一番,否则就无法深刻理解一部电影,这种行为非常残酷。尤其是这部大片还号称是"商业片",尤显讽刺。商业片都拍成这个样子,真不知道中国人能看的文艺片要到什么水准。因此,《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一部充满了人道关怀的影片,最低限度上它的故事要比《无极》完整而且合乎逻辑,而且并不强求观众去念夜校。造就《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不是别人,正是陈导自己。要不是《无极》如此无稽,胡戈也就根本没有那么多发挥的地方。要不是《无极》如此滑稽,胡戈也就根本无法引起那么大的笑声,更不会有观众说《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才是正版《无极》。坦率地说,陈导不应该起诉,反而应该感谢胡戈同学。看完《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后引发想看《无极》原片的人,恐怕要比看了影评和预告片以后决定去看的人多得多---因为想看看究竟有多搞笑。一亿多的票房,捞得盘满钵满,还不允许观众失望?观众掏钱赞助了票房了,还不允许大家找乐?那么无趣的片子都拍得,小小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就不能容忍它的存在?有本事把片子拍到网络下载第一名,不就所有的问题都结了吗?《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讽刺了《无极》又怎么了?不一直说中国观众素质低吗?那么戛纳评委、奥斯卡评委也都素质低?这次柏林电影节的评委就一定高素质了? 本来挺美好的一件事,陈导摸摸小胡的头,大家一笑而过也就算了。闹到要上法庭的地步,究竟是谁丢脸?胡戈要是被判了,我第一个捐款。因为他至少有趣,至少他的工作有意思。至少劳累了一天下来看他的片子不累!在胡戈和陈凯歌之间,我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中国导演没有给观众多少欢乐,没有几个有点趣味,所以观众只能自己上网找乐。大师不大师对于我来说没有多少意义,古龙说:谁说英雄寂寞?我们的英雄是欢乐的。胡戈就是网民自己的欢乐英雄!要用司法手段灭一个民间的欢乐英雄,这事是我见过最无趣的事件。胡戈无耻与否我看不出来,但是做人不能无趣到陈凯歌这个程度!
网络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迅速蹿红,既不空前,也不绝后。凡是有点网龄的人,大多会记得,在它之前令人捧腹大笑的《分家在十月》和《大史记》。说它不绝后,那也是必然。在复制、拼贴易如反掌的网络世界中,颠覆、戏仿之作随处可见。 除了短片,类似的经典还包括大名鼎鼎的韩乔生语录和轰动一时的FLASH动画《东北人都是活雷锋》。搞笑、反讽、解构,只要你不怕过量笑声产生足量皱纹,不怕鼠标手因频繁的复制、粘贴而罢工,就可以找到无穷多的段子——文字的、图片的、音频的、视频的。 眼下,互联网上最热门的讨论是FLASH动画《我不想说我是鸡》、博客电影《小强历险记》和搞笑武侠剧《武林外传》。 FLASH动画:《我不想说我是鸡》 2005年岁末,蔓延全球的禽流感一直是人们无法回避的严肃话题。《我不想说我是鸡》,这部以禽流感为主题的FLASH动画,却在一派严肃中显露温情。仅TOM网站的点击率就超过50万,并被数万人转贴在BBS或自己的博客上。 动画套用《外来妹》中的主题曲《我不想说》,将一只被厄运困扰的小鸡拟人化,透过幽默向人们传达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信息。天真无邪的儿童,用她稚嫩的歌声唱出了动物们对灾难的无奈和对美好生活的渴望。 “我不想说我很清洁;我不想说我很安全。可是我不能拒绝人们的误解,看看紧闭的圈,数数刚下的蛋,等待被扑杀的危险。” “吃我的肉我没意见,拿我的蛋我也情愿。可是我不能容忍被当作污染,想想命运的苦,擦擦含泪的眼,人的心情我能理解。一样的鸡肉,一样的鸡蛋,一样的我们咋就成了传染源。” “孩子他爹已经处决,孩子他哥抓去做实验,这年头做只鸡比做人还艰难。就算熬过今天过了明天,后天估计也玩儿完。一样的鸡肉,一样的鸡蛋,一样的我们却过不了本命年。” 片尾,脆生生的童声再次响起:“2005年过去了,希望一切不美好都能过去。愿天下所有的小鸡、小鸭、小朋友都能健康成长。愿世界充满健康和平。人不能没有鸡的世界。” 现实世界的残酷,动物世界的无奈,在童声的演绎中反差巨大,撼动人心。《老鼠爱大米》、《大学自习室》、《猪之歌》等网络流行歌曲,大多走的是搞笑、自嘲的幽默路线,《我不想说我是鸡》却在戏谑幽默的歌词背后,透露出强烈的人文关怀气息。
无聊之极无耻之极的卖国电影《无极》!!!!!!!!!!!!!!!!!!! 看完电影我实在无话可说,整个就一曰本片,陈导这位拿了绿卡的美国人还拿这楞充中国电影,伤害我们广大中国人民的感情。整个画面,就一曰本风情片。看不到半点中国风格,没的半点宣扬中国文化的影子,最后在大堂坐的一排小曰本的萝卜头证实,完全是一部日本的电影。陈凯歌,如果你实在认为有十几亿人的中国的男人都死绝了,你非要找国外的,你找了个韩国的,我也不想说什么,为什么这么多国家,你偏偏要找曰本人来主演,主演也还罢了,为什么非要在电影里当着全中国人民的面,安排这个小曰本操中国女人?难道就为了小曰本的那点电影市场,就这样来讨好曰本人,不惜以出卖中国人的民族尊严,污辱和伤害中国和全中国人民。你活了这么大,不知道什么叫国耻吗?不知道曰本人是什么人吗?难道说你是有其它更深层上的用意用心,或者是想用此来激励中国人???难道你是想让大家记住历史,用这个画面来勾起中国人的记忆吗???现在这么多抗战片,用得着你这样吗?说实话,这是我除了抗战片以外,看到的第一部曰本人干中国女人的电影。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曰本人导演的中国男人干曰本女人、或者韩国人拍的曰本 人干韩国女人的电影?我是没有,但我看过中国人导演的曰本人干中国女人的电影,就 是《无极》。 陈凯歌怎么不让自己的老婆演倾城然后让日本人干啊??(另:要说这部电影是中国人拍的是不是有点武断,我想纯种中国人应该不会这样极度污辱和伤害中国人的感情,我在想陈凯歌是不是中国人?) 同胞们,12.13号是南京大屠杀68周年,陈导却将首映式放在这天晚上,他什么意思?他不能入了美国国籍,就这样伤害我们中国人民的心吧?
胡GG做得挺好滴.. 偶都想拜他为师勒..
就是讲一个女孩检到了一个馒头 一个男孩抢去了 男孩说只要愿意做他的奴隶 就给她馒头 于是女孩答应了拿到馒头后用棍子趁男孩不注意 把他打晕了 于是男孩立志一定要报仇 结果………………
陈导演至于吗?姑且不说从《无极》本身的影片质量如何,就是出来以后进行的一系列的宣传手段就让人越来越想吐!简直是到了极端恶俗的地步! 再者说了,人家这也是变相来提高你影片的知名度了,你有什么可抱怨的啊!本来觉得陈是中国导演中少见的有深度,有涵养的人,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啊!那么大的投资制作出来的影片效果大家都已经知道了,胡哥哥的搞笑版本大家也都看到了,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你就算打赢了官司又如何啊!何况成本已经收回,商业云做上来讲你已经成功了,又何必多此一举啊!让人怀疑是不是又在给自己增加见报率啊!如果这样的话,那还真是无聊啊!

电影《妖猫传》是否真的存在抄袭?
因认为电影《妖猫传》存在抄袭,编剧史先生将著名导演陈凯歌及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300万元,并在媒体公开道歉及在电影《猫妖传》(含海外版)为其署名。4月18日上午,该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编剧史先生诉称,2016年5月,电影《又遇白居易》筹备时通过苏先生邀请陈凯歌做艺术指导,随后,他通过微信将电影剧本转发到陈凯歌。但陈凯歌拒绝接受此项工作。 “2017年7月底,陈凯歌导演的电影《妖猫传》宣传片,该片的场景、人物、时间、地点与我的剧本一模一样,我的剧本被《妖猫传》侵权抄袭和改编。”史先生说。 陈凯歌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其代理律师表示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陈凯歌并不认识史先生,也没接触过这个剧本,说抄袭就是空穴来风。电影《妖猫传》与《又遇白居易》剧本内容根本不相似,电影《妖猫传》系片方根据日本作家梦枕貘的原著小说《沙门空海之大唐鬼宴》合法改编摄制而成,且原告诉称的相似点内容:佛教大师的人物设置、浪潮、船 石桥等,均不是作品的‘独创表达’,属于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特定场景、公有素材类元素,任何人在任何作品中都可以使用该等元素。” 此外,该代理律师还称,电影《妖猫传》是片方及全体摄制组成员辛勤耕耘、呕心沥血之作,从依法获得原著小说授权,到完成剧本创作,再到摄制电影片、宣传、发行全过程,凝结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智慧和付出,市场表现优异,行业关注度高。故此,恳请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被告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则认为,原告作为本案适格诉讼主体身份存在重大瑕疵。其认为,原告称自己是《又遇白居易》剧本的著作权人,提交了《作品登记证书》,但该证据不能证明原告为《又遇白居易》剧本的著作权人。 在举证质证环节,原告向法庭提供了剧本《又遇白居易》和影片《妖猫传》场景及电影镜头对比说明。被告代理律师则表示,不认可该项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该项证据的证明目的。该代理律师通过现场对两部作品截图画面内容比较称,显示电影《妖猫传》与《又遇白居易》剧本内容并不存在实质性相似,原告指称相似的部分大多属于思想,唯一可能构成相似的所谓“白居易”“佛教大师”等的人物设置,也均属于公有素材,不可能为原告个人所垄断,被告同样有权使用。
不是真的抄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