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的案件发展
案件的发展如下:1、案件移送。2013年3月7日,北京市检方表示,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2013年3月27日,李天一案被移送至海淀检察院,将由海淀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审查起诉。按照刚刚实施的新刑诉法相关解释,李天一案将不会公开审理。2013年7月3日,李天一案由于案情复杂,海淀检察院已退回警方补充侦查。但是,需要补充的只是小环节方面,大的证据链没有问题。2、提起公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已查明李天一等五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涉嫌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庭前会议.2013年7月22日: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举行庭前会议。2013年8月20日下午12时,李某某涉嫌轮奸案第一次庭前会议结束,五名被告人均未参加,只有被告家属和律师出席。与李某代表律师陈枢坚持无罪辩护不同,被告人魏某兄弟律师李在柯表示,还在考虑做轻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同时他称不存在所谓的“刑讯逼供”。女方田参军律师称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50多万。2013年8月21日上午,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会上,检方补充了两份有关被害人杨某是否在酒吧任职的证据;几名被告人律师指出,根据审讯时的录像,警方存在诱供,并更改部分供述。警方对此不予回应。4、申请公开。2013年7月30日,被告人李某某的辩护人向海淀院提交了署名梦鸽的《关于公开审理的申请》。海淀法院认为,该申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第一款有关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规定,故依法当场驳回了该申请并记录在案。扩展资料:个人信息:父母:李双江、梦鸽;曾就读学校:中关村第三小学、人民大学附中、美国某冰球学校;所获荣誉:4岁选入中国幼儿申奥形象大使;全国少儿钢琴比赛金奖;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铜、银、金奖;2009年入选为最年少的海淀区书法协会会员。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李天一案
2013年3月7日,北京市检方表示,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2013年3月27日,李天一案被移送至海淀检察院,将由海淀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审查起诉。按照刚刚实施的新刑诉法相关解释,李天一案将不会公开审理。2013年7月3日,李天一案由于案情复杂,海淀检察院已退回警方补充侦查。但是,需要补充的只是小环节方面,大的证据链没有问题。 2013年7月22日: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举行庭前会议。2013年8月20日下午12时,李某某涉嫌轮奸案第一次庭前会议结束,五名被告人均未参加,只有被告家属和律师出席。与李某代表律师陈枢坚持无罪辩护不同,被告人魏某兄弟律师李在柯表示,还在考虑做轻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同时他称不存在所谓的“刑讯逼供”。女方田参军律师称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50多万。2013年8月21日上午,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会上,检方补充了两份有关被害人杨某是否在酒吧任职的证据;几名被告人律师指出,根据审讯时的录像,警方存在诱供,并更改部分供述。警方对此不予回应。事发背景当时正值春节期间,李某某和父母正在外地度假。李某某为了聚会坐飞机先行回京。当晚几人前来时,领班张某为他们安排了“天蝎座”包房,并上了一箱科罗纳啤酒,以及黑方和轩尼诗等洋酒。几人让张某找陪酒小姐,于是张某便叫了两个女子进屋。其中一名是矮个女孩,另一名就是受害人杨某。酒吧喝酒杨某在包厢中喝了很多酒,李某某叫来领班张某询问杨某能否出台。张某看到杨某喝得很醉,并且不愿意跟李某某等人出去,就提议先出去吃饭,等杨某清醒些之后,由她自己决定是否愿意出台。见有领班张某的陪同,杨某同意跟李某某等人去吃夜宵。于是,大约凌晨3点多,一行人开车来到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金鼎轩群殴在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又爆发了一场冲突。由于发现邻座的两男一女经常看自己,李某某与对方争吵了起来。店内的监控也将这个过程记录了下来。他人身份证开房离开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后,河北来的李某去取车离开。而剩下的人则首先开车到了李某某家地下车库。李某某、王某、魏某某三人一番商量后,酒吧的领班张某从地下车库离开,打车回家。李某某等人则将剩下的杨某拽上了车。杨某在车上寻找领班张某,得知张某已经离开后,杨某表示要下车,而李某某等人不同意并打了她。在湖北大厦,魏某某使用他人身份证开了湖北大厦一个房间,后用短信告知其他人。李某某等人扶着杨某进入大堂,走进电梯,监控显示,在电梯中,李某某等人还有殴打动作。李某某率先性侵进入房间后,杨某不愿意脱衣服。李某某等人实施殴打,并强行脱去其衣服。此后,李某某第一个对杨某实施了性侵,随后是王某。而且据了解,几人都没有安全措施。结束后,魏某某和李某某两人凑了2000元塞进杨某的包中。几人将杨某带离后,放在路边让其打车离开。事发后,杨某将此事告知了张某和一名女性同事,当天几人陪她到医院查看身体情况和治疗。后经鉴定杨某的所受伤害为轻微伤。曾怕李家背景受害人不敢报警受害人首先给李某某打了电话,但是李某某表示这是嫖娼,并挂断电话。此后,酒吧经理丁某也得知了此事。在得知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后,几人担心报警没用,于是首先选择私了。丁某首先给李双江的司机打了电话。过一天后,见没有回应,丁某等人又给李双江的手机发短信,内容大约是,你是否是李双江,你儿子李某某轮奸的事情,你是否愿意出面解决,如果不理睬,我们将选择报警和通知媒体。但李家还是没有回音。当天晚上,丁某等人陪同杨某到派出所报案。 2013年8月7日凌晨一点,兰和律师发微博称,李某某的母亲梦鸽女士于8月6日上午,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恳请警方对相关人员犯罪事实立案侦查。酒吧回应2013年8月7日傍晚,GlobalClub酒吧一负责人回应称梦鸽这是在诬告。该负责人称,诬陷也是犯罪,并认为她侵犯了酒吧名誉权,再这么下去,酒吧要跟她打官司。2013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此次庭审因涉及未成年被告人及个人隐私,因此进行不公开的连续两天审理。 在庭审现场,五被告都接受了单独讯问,并详述事发始末,但李天一的说法和别的被告及被害人的证词都有很大矛盾,如他称并未与被害人杨某发生性关系,并指杨某是卖淫女;而有被告称他是第一个和其发生关系;杨某则自称事发前还是处女。2013年9月11日, 李家法律顾问兰和透露,李天一辩护律师已向海淀区法院提交《再次开庭申请书》,以及2013年9月7日12名国内刑事实务界、理论界和法医学界专家的论证意见书,要求第二次开庭,并提出被害人、专家证人出庭、现场勘验、非法证据排除等六项申请。并且4处监控视频曝光,其内容涉及本案一些关键争议细节。判决2013年9月26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上诉2013年10月11日下午,北京一中院发布消息称已经收到李某某强奸的上诉材料和相关卷宗,五名被告人中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一中院经过审查后发现移送的上诉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审案件受理条件,现已决定予以立案受理。2013年10月26日凌晨,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案的同案律师李在珂表示,北京市一中院通知10月31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李某某案。 2013年10月28日 ,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消息,经与北京一中院核实,该院定于10月31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延期申请2013年10月30日,法院宣布李某某等五人轮奸案二审开庭延期。上诉人向法院递交了申请,提出此案有被告人更换了辩护人,申请延期审理。而法院延期审理此案的原因是,“上诉人一方在本院确定并通知开庭日期后,更换辩护律师,新更换的辩护律师申请延期审理。本院为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将本案开庭日期延后,具体时间另行确定。”2013年11月1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开庭审理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田律师表示,原告杨女士状况,仍不宜参加法庭审理,相关诉讼权利全部由律师代为行使。对于此前曝出李某某家提交的新视频证据,受害人律师田参军表示“不好说”,同案被告律师李在珂则称“没听说”。李某某律师张起淮接受中新网采访时,声称开庭前都“不能说”。2013年11月19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审,上诉方提交新的视频证据,但未获法院采信。庭审从上午9时许一直持续到晚21时50分,仅中午休息半小时。此案未当庭宣判。上诉两人均同意无罪辩护昨日22时15分,两辆押解车从北京一中院南门缓缓驶出。之后李某某的辩护人之一李肖霖,也离开法院,并表示“明天不会再开庭了”就上车离开。随后,法院发布消息称,在昨日下午的庭审过程中,部分辩护人提出的调取新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申请,法庭当庭依法予以驳回。法庭调查结束后,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检察员、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围绕证据、案件事实、定性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辩论,充分发表了意见。5人中,上诉人李某某和王某均同意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法庭辩论结束后,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最后陈述,相关法定代理人进行了补充陈述。21时5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另行公告。至此,除去中午休庭时间,庭审耗时约12小时。休庭后,法庭安排未成年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与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会见。李某某翻供 当时接妈妈电话去了据知情人士介绍,李某某一直坚持本案只是嫖娼,不是强奸,而且自己压根没参与,一审时他解释称自己喝醉了、睡着了。昨日二审时他又解释称一进事发房间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出门接了十多分钟电话回来后,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参与。视频新证据 法庭认为无合法效力知情人士称,开庭前李家新律师提交了一组视频,系律师在案发后到事发酒店房间内拍下客观环境等,用以证明被害人在报警时有虚假陈述。昨日开庭,李家律师又提交了一组新视频,是其到事发后杨某去过的医院、事发宾馆周边拍摄的视频,证明这些地点周围有很多摄像头,认为法院应调取这些监控资料。对此,检方认为现有证据已很充分,法庭也认为这些视频在取证方式、证据形式上都不合法,也无效力,因此依法驳回调取新证据的申请。至于李家要求鉴定人员出庭说明杨某的伤情是自己造成的申请,也未获法院准许。被告律师:李某某案结果基本上已无悬念李某某辩护律师李肖霖表示其已经接到法院通知。李某某的父母也已经接到了法院的通知。李律师表示,其仍然坚持无罪辩护的辩护意见并且对这一结果很有信心。李律师称,如果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对李某某的有罪判决,他相信李某某和其监护人还将继续申诉。2013年11月22日,该案的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赵运恒律师表示,二审事实和证据情况与一审情况基本一致,二审法院不需要再对新证据进行审查,二审也没有出现被告人认罪态度有所改变或者有重大立功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出现,所以二审法院才会这么快就将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这也意味着此案结果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悬念可言。李某某案二审维持原判 律师称会坚持申诉2013年11月2日上午9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区西中法庭依法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在被问到是否会继续向高院申诉时,李某某律师张起淮说:“如果法律允许,我们还会坚持。”并表示梦鸽和他的态度一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西中法庭对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和同案人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10时许法院宣布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由于张起淮律师在采访中表示要坚持申诉,两位律师都认为这是对方的权利,其中田参军律师认为法院同意申诉的可能性及其低。 2013年11月27日,李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公开二审宣判。终审宣判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长达近一年之久被公众讨论的李某案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但该案唯一成年人被告王某律师周翠丽却始终认为案件受到了不公平审判,并两月来持续在微博爆料案件细节。继不久前公布湖北大厦电梯监控录像后,2014年2月11日在微博晒出几张监控录像截图,截图日期正是李某案发生当晚(2013年2月17日),疑似李某等带杨女士离开酒吧后前往的餐厅,图片上女子身穿黑色上衣,左手挎包,疑似暗示受害人杨女士离开时“清醒”。但网友一直对其爆料证据真假存疑。

因轮奸女生被判十年的星二代李天一,如今怎么样了?
轮奸女生被判十年的星二代李天一 大家还记得那个17岁的时候胡作非为、甚至在宾馆轮奸16岁少女的李天一吗?被判处强奸罪10年后、他快刑满出狱了.早在一九八几年的时候,李双江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歌唱家,在1988年的央视的一场晚会上,李双江歌唱了一首《中国龙》。 而这场演唱会上刚好有梦鸽、然后梦鸽对李双江一见钟情,后来通过各种接触,李双江和梦鸽走到了一起那时候的梦鸽还是一个中央音乐学院的学生,1990年梦鸽从中央音乐学院毕业之后,李双江决定娶梦鸽为妻,要知道李双江比梦鸽大27岁,这个无疑是一段很轰动的老少恋 1990年10月20号,梦鸽和李双江在友谊宾馆举行婚礼,正式结为了夫妻结婚后,梦鸽一共怀孕了三次,但是第一次的时候,因为一些原因,孩子流产了,有了这次意外,第二次怀孕的时候,梦鸽格外小心,但是孩子还是没能留住,后来在梦鸽第三次怀孕的时候,李双江和梦鸽两个人商量好了,如果这次再留不住的话,就不强求了就算了,就不要孩子了 然而生活处处是惊喜和意外,梦鸽第三次怀孕的时候,两个人小心翼翼,但是也做好了心理准备,可是这次胎儿发育的特别好。于是很顺利的、1996年的时候,梦鸽生下了一名男婴,李双江给他取名为李天一,寓意为天下唯一,这也充分体现了李双江老来得子的喜悦。 因为是老来得子,而且只有这一个孩子,所以说李双江对这个孩子特别的上心,什么都要给孩子最好的,而且,梦歌对这个孩子抱的期望也特别大。那时候的李天一可谓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以至于后来在学校上学的时候,李天一因为性格嚣张跋扈,对同学进行校园暴力,这种事情前前后后发生了三四次,后来都因为李双江的一通电话,所有的事情都不了了之了,而且李天一都不知道这些事情是怎么解决掉的。 所以李天李天依仗着自己的家世背景,在学校的时候是混世魔王。同学见了他就害怕。他自己也是为所欲为。而校方那时候也是因为介于李双江的身份,所以说对李天一的有些行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渐渐的,同学们都知道了自己的这个同学来头不小。 尽管李天一在学校里面行为恶劣,但是在书法以及就是钢琴,包括滑冰这些兴趣爱好方面,李双江给他请的都是最好的先生所以说,李天一也是比较有才华的。正因为而自己的儿子有着傲人的成绩,所以说李双江非常的得意,逢人便夸自己的儿子聪明,小小年纪就能记住好几千个英文单词,同时,也让李双江忽略了对自己孩子品行的教育问题 曾经在一次采访中,李双江说过自己从来不会压抑儿子的天性,也不会说必须让儿子按照自己的行为准则去办事,所有的事情只要儿子喜欢就好。他认为儿子就要有棱有角。不能要求他都听话,要让他按照自己的方式去生活,所以他对儿子的教育就是顺其自然,而且李天一犯了错误之后,他也不会去很严苛的去教育李天一。 然而,这过分的溺爱,造成了李天一后期的是非不分,从在学校里面做恶霸开始,到后来走上社会之后,在社会上胡作非为。直到2013年2月19号,北京市警局接到一名女子的报案,声称自己在2月17号在一家酒吧内被李天一和其他的几名男子灌醉后,拉到附近一家宾馆强奸,而且是龙间接到报警后,警察立刻开展工作。 如今怎么样了 2月20号,李天一等五人被抓捕归案。事后,女主报了警,而年仅17岁的李天一,也因为轮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然而,就警察把儿子抓走了之后,他的父母不应该说是他的母亲给人民法院写信,然后他在信里面儿多次强词夺理的,强调自己的儿子是受害者。说自己的儿子是被这个酒吧女儿的女孩勾引的 梦歌真是有着谜一样的三观,可能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母亲有这样溺爱自己的父亲,所以说才会导致李天一一步一步,走上不归路吧。还有不到两年年时间,李天一就要被放出来了,那我等待他的是父母为他铺好的路,可是这样的家庭教育出来的孩子,他的未来会好吗? 希望所有的父母懂得。在教育自己的孩子的时候,让他很有才华是很重要的,但是教他怎么做人是必不可少的。一棵小树苗,你不修理它很可能会长歪呢,一个刚出生的小孩子,你不管教着他、不束缚着他、任由她靠着自己的天性去生长,那么他不变坏才怪。
在李天一的成长过程中,因为李双江和梦鸽的过度溺爱,李天一变得“无法无天”,以至于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因轮奸女生被判十年 2013年2月19日,李天一和几名男子,在宾馆轮奸了一名女子。这件事迅速引爆舆论,无数网友痛骂李天一猪狗不如。哪怕是李双江再有人脉,这下也保不住儿子了。最终,李天一被抓,判了10年有期徒刑。 最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李天一犯下了滔天大罪,他的母亲梦鸽还在说:“我的儿子才是受害者,他是被那个女子主动挑逗勾引的。”所以,她坚信李天一就是受害者。听完这番话,似乎明白了李天一为什么会养成这样的性格。 如今怎么样了? 如今8年过去了,82岁高龄的李双江,仍在为儿子出狱奔波。但是,已经没有人同情这位年迈的老父亲了。他的可怜,建立在一个花季女孩的痛苦之上。李天一还能够改名,那个女孩又该用什么办法摆脱阴影和噩梦? 还有不到两年年时间,李天一就要被放出来了,那我等待他的是父母为他铺好的路,可是这样的家庭教育出来的孩子,他的未来会好吗? 希望所有的父母懂得。在教育自己的孩子的时候,让他很有才华是很重要的,但是教他怎么做人是必不可少的。一棵小树苗,你不修理它很可能会长歪呢,一个刚出生的小孩子,你不管教着他、不束缚着他、任由她靠着自己的天性去生长,那么他不变坏才怪。 李天一本有着大好的青春年华,却一步步将自己的前程葬送,李天一不止毁了自己,更是毁了两个家庭。李天一很快就可以重获自由,也许会改过自新,重新走上正轨,而这名受害女孩,可能这辈子都要从精神病院中度过,这个阴影也将会陪伴一生,女孩的这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
如今还是在监狱当中,因为他的行为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所以被判处了10年的有期徒刑,距离出狱还有三年的时间。
现在过得并不是特别好,是因为这个人目前为止还在服役期间,他当时构成了轮奸,伤害了女生的一生和一辈子,已经触碰了国家法律。
如今过得非常低调,也为自己做出的错误行为付出了惨痛这个代价,而且他的事业和人生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被他伤害的女生更是一直活在阴影中。

因轮奸被判刑10年的李天一,入狱已8年,如今怎么样了?
八年的监狱时间已经过去,此时的李天一还在监狱里面接受教育,现在的李天一已经不是原来高高在上的星二代李天一,而是强奸罪犯罪分子。李天一被处罚10年的有期徒刑,而有一个女孩却因为他的自私终将痛苦终身,这些都是李天一父母溺爱他的结果,毁了别人的人生也将自己的人生毁了。背景:李天一即李冠丰,是著名歌唱家梦鸽、李双江两个人的儿子。2013年2月17日参与力量一起恶性轮奸事件在北京海锭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此时的李天一年仅17岁。2013年2月17日晚,北京海锭公安分局接到来自一个女孩子的报案,女孩子控告著名星二代李天一,李天一伙同其他5人在酒吧对这个女子进行性侵,事后女子向公安局报案。这个案件当时引发众人关注,不仅仅如此这个案件还一度火到国外,可想李天一的行为有多么的恶劣。最终这个案件处理结果是李天一作为主谋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而这个女孩子也因为这次的事件留下了一辈子的阴影,神经方面严重出现问题。案件已经过去8年,李天一还有两年也将被释放。一:“爱”是一把双刃剑李天一是当之无愧的星二代,父母都是有名的歌唱家,李天一从出生就已经赢在起跑线上,按常规来讲这样的家庭应该是书香门第,毕竟父母两个人都是高音歌唱家又不是所谓的歌星。但是事实却截然相反,李天一作为家里面的独生子,父母将毕生的宠爱都给了他,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宠爱才将李天一推向了深渊。李天一在犯罪以后,据当时的资料显示李天一的母亲,也就是梦鸽无条件选择站在李天一这一边认为自己的孩子是单纯的、善良的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教育出了问题。这样没有限度的包容只会让自己的孩子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深渊,比如孙小果。二:李天一的李天一在几岁的时候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孩子,4岁的时候就开始学习钢琴,老师是中央音乐学院的教授;8岁的时候开始学习书法;10岁加入中国少年冰球队这段时间真的是李天一人生的高光时期,这个时候的李天一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并且届时李天一还获得过不少的奖项。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李天一没有越来越优秀而是越来越不听话加之父母的无限度的溺爱,李天一的人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2011年此时的李天一15岁,就已经拥有了自己的“无牌”宝马,一个15岁的孩子竟然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并且还上路,可想其父母对其的溺爱已经是登峰造极,同年李天一伙同同伴对一小区里面对一对夫妻进行殴打,此后父母到场进行道歉,犯罪嫌疑人李天一被收容教育一年。而仅仅过去两年李天一就又因为强奸罪入狱。三:李天一事件严重破坏社会风气李天一作为著名的星二代,其行为严重影响社会风气。李天一强奸案件在2013年非常火爆,这个案件发生于2013年2月17日,李天一被判刑时间为11月27日,这个长达大半年的时间,李天一才被绳之以法。在这大半年的时间里面,李天一以及其家人多次为其开脱,聘请多个律师为其辩解,这些律师还曾一度因为为其辩解而遭到攻击。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李天一的行为天理难容,仗着自己的家庭背景就胡搞乱搞,15岁就敢广然开车上上路,并且殴打成年夫妻,17岁就主谋轮奸,倘若其不被处刑那再未来很难想象还会有多少人遭其迫害,正如孙小果一样,死性不改一犯再犯将法律弃之脑后,违反社会公德,破坏社会风气,实属社会害群之马。结语,爱可以让一个人变得善良,爱也可以将一个人推向犯罪的深渊。李天一的父母就是后面一种,在孩子需要管教的时候,没有严格管教反而是更为溺爱,最终这份无限度的爱将李天一推向犯罪的深渊。对此溺爱,你们怎么看?以上为原创,图片来源网络,有问题请联系
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家庭,一个好的家庭可以成就一个优秀的人、为社会做贡献;一个不好的家庭也可以毁掉一个孩子。当年轰动一时的“李天一案”不仅是星二代的犯罪案例,更折射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原生家庭的产物李天一的父母是知名歌唱家李双江和梦鸽,父母这对相差27岁的师生恋也曾经闹得沸沸扬扬。李双江老来得子,把李天一奉为掌上明珠,可谓是极为宠溺。可就是这样的宠溺让李天一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父母遗传的音乐天赋原本可以让他成为一个极为优秀的人才,可是道德教育的缺失把他引向了极端。李双江认为孩子有自己的个性是好事,不愿限制孩子的生长。父母教的都是正确的东西,孩子也绝对不会变坏。就在这样的溺爱之下,李天一犯下怎样的错误都可以得到父母的原谅甚至可以说是纵容。早在2011年,李天一就曾经因无证驾驶和寻衅滋事被少管所收容一年,可惜他和他的父母不仅没有以此为戒,反而越发任性了起来。轰动一时的“李天一案”2013年2月,李天一因涉嫌轮奸罪而被大量网友关注。当年,年仅17岁的李天一与四名朋友去酒吧聚会,临走时带走了一位酒吧的兼职工作人员并对女孩进行了性侵犯。事后,女孩进行了报警,可是她的一生也因为这起事件被毁。在那段时间里,她的照片和个人信息被网友扒出,她所承受的精神伤害是不可挽回的。北京海淀法院最终宣判李天一犯下强奸罪和轮奸罪事实确凿,判处有期徒刑10年。此后,李天一背负十年牢狱之灾,为他的犯罪行为进行赎罪;其父李双江也为自己对孩子的溺爱付出了代价,被迫离开舞台,一生名声尽毁;其母梦鸽仍然动用身边一切关系,希望可以为其减刑或者脱罪。二百分的爱教育孩子是一个困扰父母一生的难题。给孩子的爱太少,孩子会自卑、与家庭相脱离;给孩子的爱太多,又怕孩子会成为第二个“我爸是李刚”和“李天一”。李天一原本可以继承父母在歌唱方面的造诣,成为一个正能量的星二代和富二代。可是李双江和梦鸽的溺爱终究把他推向犯罪的深渊,若是能在李天一出现暴力倾向或违法行为的时候及时制止,那么是否会挽回这场悲剧?两百分的爱和零分的爱都不可取。李双江让李天一自以为是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让他不知道边界在哪里,不知道法律的边界在哪里,不懂得社会也是有规则的,万事万物自有其道。从小到大,李天一做了什么事都会获得父母的认可,父母也支持李天一这种不顾边界、自行其是的做法,可是总有父母的树荫遮盖不到的地方,那就是法律的地界。伪装成熟的巨婴“我爸是李刚”、“李天一案件”、“故宫大G事件”,这些依仗父辈资源而有恃无恐、挑战社会底线的事件无非是家庭教育和社会不良风气催生的恶果。以权利和金钱论高下的病态价值导向下,多少普通人瑟瑟发抖,要么不敢声张,要么拼尽全力也无法撼动分毫。81岁的李双江垂垂老矣,却只能苦苦等待着儿子可以出狱的那一天。然而李天一出狱之后,是否可以真心悔悟曾经的过错、痛定思痛、改邪归正?亦或是变本加厉、在父母的金钱庇佑下继续为非作歹、祸害社会?答案只有在李天一出狱之后才能知道了。父母之爱子,必为之计深远。时隔八年,李天一将在改名之后重新出发,可是这十年牢狱之灾将是他永远抹不去的污点。在他重新开始人生之后,受害女孩的一生又由谁来补偿?公里自在人心,社会和法律必将惩罚拒不认错的父母。
李双江像迟志强一样该唱铁窗泪
那个女孩可安好…………

李天一案件中的五个人是谁?
该案5名犯罪嫌疑人中,4人为未成年人,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所以对嫌疑人情况不能披露。《未成年人保护法》十八条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扩展资料《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参考资料:舜网-北京公安局答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案:其他四人未成年
警方没有对外公布,也不可能知道,背景都很深吧!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未成年人案件属于绝对不公开审理的情形,所以是不会让公众知道的!

李天一哪年放出来?
截至2021年1月,李天一仍在监狱服刑。按照法院判决判处到2023年才会出狱。部分媒体和网友爆出“李天一提前6年出狱”“李天一已被安排出国”等消息。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经核实李天一目前仍在监狱服刑,并未减刑或假释。针对进一步发布、传播不实信息的恶意炒作者,相关部门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李天一是2013年7月29日一审判决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后来李天一不服上诉,最终在2013年11月27日,二审驳回李天一的上诉,并且维持原判,按法院判决判处李天一10年的有期徒刑,也就是到2023年才会出狱。扩展资料:案件经过:2013年2月17日晚,李天一与另外4人一起,在北京五道口一家酒吧内,将一名喝醉酒的女子带到湖北大厦一房间内,轮流对该女子强奸。该案被曝光后引发公众高度关注。2013年3月7日,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罪已被依法批捕。同年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认为,李天一等五人,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严重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依法均应惩处。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李天一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一中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被告李某某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参考资料:中青在线-李天一提前6年出狱? 北京监狱辟谣:仍在服刑
这样劣迹斑斑的少年,判的有点轻,不应该在减刑范围之内,应该执行完刑期,因为他的罪行影响面太广,不适宜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