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事件介绍。
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天一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2013年3月7日,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正式开庭审理。2013年11月27日9点,李天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区西中法庭依法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案件评价:李某某强奸案一经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社会各界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平台发表了对于本案的观点,网友们在微博、论坛等各种平台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在这些观点中占据压倒性的是:李某某必须重判,若不重判,那就是亵渎国法、正义的失败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北京市一中院今日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海淀法院9月26日上午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19日上午9时许,该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庭审持续了12小时以上。二审庭上,上诉人李某某的辩护人仍坚持无罪辩护,李某某及其母梦鸽表示同意辩护人意见。另外一名上诉人王某的辩护人也坚持无罪辩护。其他3名原审被告人均当庭表示坚持一审庭审时的供述意见。除魏某某(兄)的辩护人请求法庭予以改判,宣告缓刑外,其余2名原审被告人的辩护人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持异议。被害人杨女士的诉讼代理人田参军律师表示,认可一审判决,建议二审维持原判。
案发时间:2013年2月19日发生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某酒吧参与人物:李天一等五人事件结果:审判五人入狱服刑“李天一案”是指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原名:李冠丰)被爆其在2013年2月17日晚伙同狱友涉嫌强奸一案的事件。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2013年3月7日,李冠丰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冠丰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月26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2013年11月27日9点,“李天一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2014年1月23日下午,李天一案判决书首度曝光。4月18日,李某某一案中有7名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受到处分。2013年9月26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经过答辩、调查、听证、讨论等相关程序,北京律协对该7名律师作出了处理决定。其中,6名律师被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李天一在牢房中表现
11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微博,宣布二审判决结果:“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李天一案二审后,李天一在狱中生活难熬一度情绪低落,甚至有自杀的想法。 李天一案最新消息:李天一狱中生活难熬产生自杀念头李天一母亲梦鸽坚信儿子无罪正因如此,梦鸽急切想让儿子恢复自由身。她坚信儿子无罪。对于民意的汹涌始料未及。接近梦鸽的知情人称,“她就是一个被本能驱使的母亲”。李天一轮奸案同案犯已获释 服刑不足一半5月5日,有多家媒体报道称与李天一一起涉案的魏铭博(大魏)已被释放,消息一出引发外界关注。报道引述网友爆料称因魏铭博在服刑的两年时间里表现良好,允许假释。同案犯王诚和李天一仍被关押。李天一案部分律师被处分 一律师微博称“没做错”2014年4月17日夜里,备受关注的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中,被告人王某的辩护人周翠丽律师在微博中表示,其已接到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复查决定书,其因泄露庭审情况被律协处分,周翠丽在微博上称“我真的被处分了,但我坚持认为自己没做错”。据悉,该案中还有其他律师被处分。2014年1月,李案中王某律师周翠丽在新浪微博上自曝受到公开谴责处分并贴出公开申辩书,同时将印有大红色的“北京市律师协会”抬头的“京律纪处(2014)第2号”处分决定书全部拍照贴在微博上。周翠丽律师对此处分决定书不服,于2014年1月27日向市律协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请求撤销处分决定。周翠丽律师表示,她没有泄露任何信息,直到案件二审结束以后,“面对判决的错误,作为辩护人,我不能哑语。”北京市律协复查委认为,周律师作为执业律师,将庭审情况以微博、博客向媒体披露的方式公之于众,无异于向所有不能旁听的人员公布庭审情况,违反了不公开审理案件的诉讼制度。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该予以保密。复查委员会认为妇科检查记录、病历等均属于当事人个人隐私,在没有征得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应对外披露。周律师的辩解不能成立。北京市律协有关人士表示,此案中其他律师的处分情况将于近日向公众正式公布。业内人士介绍,律协的处分结果对律师是个“污点”,降低委托人对律师的信任,但是处分不是“行政处罚”,不会对律师执业产生实质性影响。李天一案回顾2月17日 案发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某等5人喝酒后,被带至湖北大厦一房间内轮奸。月22日下午,海淀警方证实“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经多方证实,“李某某”确为李双江之子,而此次被拘距离其2012年9月18日被解除劳动教养刚刚过去了半年。3月7日 嫌犯被批捕3月2日,公安机关将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报送检察机关申请批捕。3月7日,李某某等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于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期间,为完善证据依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月19日 提审7月19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轮奸案在海淀某法院提审,李某某的母亲梦鸽作为监护人现身法院。据悉,李某某表示原告杨女士曾向他透露自己是陪酒女,并称事后曾给杨女士付钱,两者是卖淫与嫖娼的关系。7月22日,李某某轮奸案庭前会议在海淀某法庭举行,李某某的母亲梦鸽以及双方律师悉数来到法庭。李某某方的辩护律师强烈提请法庭对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8月20日 第二次庭前会议8月20日案件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再次举行庭前会,这是自7月22日以来此案进行的第二次庭前会议。被告李某某的主辩律师陈枢坚持对李某某进行无罪辩护。8月28日、29日,李某某等5人涉轮奸案连审两天。29日晚庭审完毕后,海淀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告中称有4名被告作有罪辩护,其中3名被告当庭道歉。同犯张某甚至当庭向法院交10万元赔偿款,而李天一也被同犯供出是首个性交者。5人中仅李天一方坚持无罪辩护。9月26日 一审宣判海淀法院定于9月26日上午9点30分,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另三个被告:王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被告魏某某(兄)被判有期徒刑4年。被告张某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被告魏某某(弟)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11月19日,李某某案二审在北京一中院少年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晚22点许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另行公告。该案审理历时13小时,据北京中一院消息,李某某仍坚持无罪辩护,法院将择期宣判。11月27日 二审宣判 11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微博,宣布二审判决结果:“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李天一是歌唱家李双江和梦鸽之子,4岁学习钢琴,8岁开始学习书法,连续两届荣获全国希望杯青少年儿童钢琴比赛二等奖、中国作品演奏奖。2009年入选为最年少的海淀区书法协会会员,他的各种表现都很杰出,被人们称为“少年神童”,都认为他是国家的栋梁之才。 而他之后的表现却让人很意外,2011年9月6日,李天一无证驾驶奥迪,并且还与一对夫妇发生了矛盾,夫妇二人头部被打流血,其父李双江前往医院探望伤者并作了道歉,李天一因打人事件被政府收容教养1年。就在他解除劳动教养才刚刚过去了半年,他又做了一件更加让人意外的事情,李天一和其朋友等五人喝酒后,把一女子拉至宾馆进行轮流侮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拘捕。最终海淀法院定对李天一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李天一获刑十年。李天一已经在狱中4年了,李天一母亲梦鸽表示儿子在狱中生活的非常艰苦,多次有自残甚至自杀的想法,也有很多人对其表示深深的同情,许多网友表示不买账了,你们现在同情李天一,那谁来同情当年那个被害的女子? 当年女孩被侵害后,精神状态很差,不愿说话,不愿吃饭,不愿见人,也经常接到一些人的威胁电话,导致他精神压力过大,再加上她不吃饭营养不良,经常昏倒,该女子照片也被网友扒出,受害女子杨女士再无个人隐私可言,而身为李某母亲也遭群众辱骂婊子,引发网友口水战。李某某受害女子照片曝光,这对受害女子来说无疑是二重伤害。现在虽然事情已经过去好久了,但那件事给她带来的伤害却是一辈子的。
李天一是歌唱家李双江和梦鸽之子,4岁学习钢琴,8岁开始学习书法,连续两届荣获全国希望杯青少年儿童钢琴比赛二等奖、中国作品演奏奖。2009年入选为最年少的海淀区书法协会会员,他的各种表现都很杰出,被人们称为“少年神童”,都认为他是国家的栋梁之才。 而他之后的表现却让人很意外,2011年9月6日,李天一无证驾驶奥迪,并且还与一对夫妇发生了矛盾,夫妇二人头部被打流血,其父李双江前往医院探望伤者并作了道歉,李天一因打人事件被政府收容教养1年。就在他解除劳动教养才刚刚过去了半年,他又做了一件更加让人意外的事情,李天一和其朋友等五人喝酒后,把一女子拉至宾馆进行轮流侮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拘捕。最终海淀法院定对李天一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李天一获刑十年。 李天一已经在狱中4年了,李天一母亲梦鸽表示儿子在狱中生活的非常艰苦,多次有自残甚至自杀的想法,也有很多人对其表示深深的同情,许多网友表示不买账了,你们现在同情李天一,那谁来同情当年那个被害的女子?
2013年3月7日,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2013年11月27日9点李天一被判入狱10年,刑期是从进看守所的日期算的,也就是说,现在已经坐牢了4年半了,一般判刑10年,好好表现8年半左右就出来了,所以李双江和梦鸽一算日子,也没几年了,最近他们老两口又精神焕发了,逐渐走出了儿子被判刑的阴影。 二审后,李天一在狱中一度情绪低落,甚至有自杀的想法。现在4年半过去了,李天一已经适应了监狱里的生活,而且表现良好,很快就可以减刑,还参加了监狱的合唱团和朗读班,虽然平时干活非常累,但是现在李天一已经习惯了,只想好好劳动改造,早日出狱。 李双江和梦鸽现在也正确面对了现实,经常去看望儿子,并给儿子带好吃的,嘱咐李天一不要放弃,10年后还是一条好汉。
由于李双江比梦鸽大太多,梦鸽特别希望能有个自己孩子。只是一直都没有成功,曾两度怀孕流产。 直到六年后,第三次怀孕,才成功生下儿子李天一。孩子的来之不易,加之李双江57岁老来得子的喜悦,使梦鸽和李双江在孩子的教育上格外溺爱。只要是儿子想要的东西,梦鸽和李双江总会不惜一切代价的给他,久而久而养成了孩子无法无天的的性格,他觉得自己就是天,想做什么都可以,反正父母都会依着他。在李天一14岁时,并未成年的他还没有驾照,就有了一辆价值几十万的豪车,经常开出去飙车。发生打架斗殴的事情,身为父母的李双江和梦鸽一句斥责的话都舍不得说。在参加采访的李双江说:“舍不得打孩子,还没有打,自己的眼泪先掉下来了。有时候很想打,但不能打,就吓唬一下,根本下不去手。你不可能要求孩子什么都好,不要把孩子得罪了,孩子就是要有个性有棱角,不能要求他都听话”。在没有管教下长大的李天一不知道天高地厚,一步步迷失了自己。3在家长的的溺爱下,15岁的李天一就进了收容所,为期一年。这次教训对李天一并不深刻,第二年,就又发生了“北京海淀区打人事件”当时没有成年、没有驾照擅自开车的李天一,把人打到头破血流后仍嚣张的喊道:“谁敢打110?”这件事情引起了轩然大波,迫于舆论压力。李双江亲自跑到医院向伤者进行道歉。并表示:“没有想到儿子会创下如此大的错,是自己没有教育好,我宁愿你们用棍子把我打一回。”经过长时间诚心诚意的看望、致歉,一直等到人家出院,这事才算勉强解决。可闯了这么大祸的李天一依然我行我素。在2013年2月19日,李天一与五位同伙喝醉酒将李某某带到宾馆进行QJ。被害人事后立马报案,17岁的李天一被警察带走,之后被判10年有期徒刑。这一次,李双江和梦鸽再也帮不他了,李天一只能自己承受犯错后的后果了。近日,有法制官方账号在短视频平台透露了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在狱中的近况。在视频中透露,李天一剃着光头,穿着蓝白相间的囚衣,貌似晒得有点黑,正低着头在弹电子琴。 他在狱中还组建了一支乐队,在狱中的他仍潇洒。

李天一哪年放出来?
截至2021年1月,李天一仍在监狱服刑。按照法院判决判处到2023年才会出狱。部分媒体和网友爆出“李天一提前6年出狱”“李天一已被安排出国”等消息。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经核实李天一目前仍在监狱服刑,并未减刑或假释。针对进一步发布、传播不实信息的恶意炒作者,相关部门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李天一是2013年7月29日一审判决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后来李天一不服上诉,最终在2013年11月27日,二审驳回李天一的上诉,并且维持原判,按法院判决判处李天一10年的有期徒刑,也就是到2023年才会出狱。扩展资料:案件经过:2013年2月17日晚,李天一与另外4人一起,在北京五道口一家酒吧内,将一名喝醉酒的女子带到湖北大厦一房间内,轮流对该女子强奸。该案被曝光后引发公众高度关注。2013年3月7日,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罪已被依法批捕。同年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认为,李天一等五人,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严重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依法均应惩处。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李天一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一中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被告李某某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参考资料:中青在线-李天一提前6年出狱? 北京监狱辟谣:仍在服刑
这样劣迹斑斑的少年,判的有点轻,不应该在减刑范围之内,应该执行完刑期,因为他的罪行影响面太广,不适宜减刑。

李天一二审被判几年
北京海淀法院2013年9月26日上午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13年11月27日,李天一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最终被判刑10年。
应该是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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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案的案件发展
案件的发展如下:1、案件移送。2013年3月7日,北京市检方表示,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2013年3月27日,李天一案被移送至海淀检察院,将由海淀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审查起诉。按照刚刚实施的新刑诉法相关解释,李天一案将不会公开审理。2013年7月3日,李天一案由于案情复杂,海淀检察院已退回警方补充侦查。但是,需要补充的只是小环节方面,大的证据链没有问题。2、提起公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已查明李天一等五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涉嫌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庭前会议.2013年7月22日: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举行庭前会议。2013年8月20日下午12时,李某某涉嫌轮奸案第一次庭前会议结束,五名被告人均未参加,只有被告家属和律师出席。与李某代表律师陈枢坚持无罪辩护不同,被告人魏某兄弟律师李在柯表示,还在考虑做轻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同时他称不存在所谓的“刑讯逼供”。女方田参军律师称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50多万。2013年8月21日上午,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会上,检方补充了两份有关被害人杨某是否在酒吧任职的证据;几名被告人律师指出,根据审讯时的录像,警方存在诱供,并更改部分供述。警方对此不予回应。4、申请公开。2013年7月30日,被告人李某某的辩护人向海淀院提交了署名梦鸽的《关于公开审理的申请》。海淀法院认为,该申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第一款有关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规定,故依法当场驳回了该申请并记录在案。扩展资料:个人信息:父母:李双江、梦鸽;曾就读学校:中关村第三小学、人民大学附中、美国某冰球学校;所获荣誉:4岁选入中国幼儿申奥形象大使;全国少儿钢琴比赛金奖;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铜、银、金奖;2009年入选为最年少的海淀区书法协会会员。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李天一案
2013年3月7日,北京市检方表示,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2013年3月27日,李天一案被移送至海淀检察院,将由海淀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审查起诉。按照刚刚实施的新刑诉法相关解释,李天一案将不会公开审理。2013年7月3日,李天一案由于案情复杂,海淀检察院已退回警方补充侦查。但是,需要补充的只是小环节方面,大的证据链没有问题。 2013年7月22日: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举行庭前会议。2013年8月20日下午12时,李某某涉嫌轮奸案第一次庭前会议结束,五名被告人均未参加,只有被告家属和律师出席。与李某代表律师陈枢坚持无罪辩护不同,被告人魏某兄弟律师李在柯表示,还在考虑做轻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同时他称不存在所谓的“刑讯逼供”。女方田参军律师称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50多万。2013年8月21日上午,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会上,检方补充了两份有关被害人杨某是否在酒吧任职的证据;几名被告人律师指出,根据审讯时的录像,警方存在诱供,并更改部分供述。警方对此不予回应。事发背景当时正值春节期间,李某某和父母正在外地度假。李某某为了聚会坐飞机先行回京。当晚几人前来时,领班张某为他们安排了“天蝎座”包房,并上了一箱科罗纳啤酒,以及黑方和轩尼诗等洋酒。几人让张某找陪酒小姐,于是张某便叫了两个女子进屋。其中一名是矮个女孩,另一名就是受害人杨某。酒吧喝酒杨某在包厢中喝了很多酒,李某某叫来领班张某询问杨某能否出台。张某看到杨某喝得很醉,并且不愿意跟李某某等人出去,就提议先出去吃饭,等杨某清醒些之后,由她自己决定是否愿意出台。见有领班张某的陪同,杨某同意跟李某某等人去吃夜宵。于是,大约凌晨3点多,一行人开车来到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金鼎轩群殴在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又爆发了一场冲突。由于发现邻座的两男一女经常看自己,李某某与对方争吵了起来。店内的监控也将这个过程记录了下来。他人身份证开房离开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后,河北来的李某去取车离开。而剩下的人则首先开车到了李某某家地下车库。李某某、王某、魏某某三人一番商量后,酒吧的领班张某从地下车库离开,打车回家。李某某等人则将剩下的杨某拽上了车。杨某在车上寻找领班张某,得知张某已经离开后,杨某表示要下车,而李某某等人不同意并打了她。在湖北大厦,魏某某使用他人身份证开了湖北大厦一个房间,后用短信告知其他人。李某某等人扶着杨某进入大堂,走进电梯,监控显示,在电梯中,李某某等人还有殴打动作。李某某率先性侵进入房间后,杨某不愿意脱衣服。李某某等人实施殴打,并强行脱去其衣服。此后,李某某第一个对杨某实施了性侵,随后是王某。而且据了解,几人都没有安全措施。结束后,魏某某和李某某两人凑了2000元塞进杨某的包中。几人将杨某带离后,放在路边让其打车离开。事发后,杨某将此事告知了张某和一名女性同事,当天几人陪她到医院查看身体情况和治疗。后经鉴定杨某的所受伤害为轻微伤。曾怕李家背景受害人不敢报警受害人首先给李某某打了电话,但是李某某表示这是嫖娼,并挂断电话。此后,酒吧经理丁某也得知了此事。在得知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后,几人担心报警没用,于是首先选择私了。丁某首先给李双江的司机打了电话。过一天后,见没有回应,丁某等人又给李双江的手机发短信,内容大约是,你是否是李双江,你儿子李某某轮奸的事情,你是否愿意出面解决,如果不理睬,我们将选择报警和通知媒体。但李家还是没有回音。当天晚上,丁某等人陪同杨某到派出所报案。 2013年8月7日凌晨一点,兰和律师发微博称,李某某的母亲梦鸽女士于8月6日上午,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恳请警方对相关人员犯罪事实立案侦查。酒吧回应2013年8月7日傍晚,GlobalClub酒吧一负责人回应称梦鸽这是在诬告。该负责人称,诬陷也是犯罪,并认为她侵犯了酒吧名誉权,再这么下去,酒吧要跟她打官司。2013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此次庭审因涉及未成年被告人及个人隐私,因此进行不公开的连续两天审理。 在庭审现场,五被告都接受了单独讯问,并详述事发始末,但李天一的说法和别的被告及被害人的证词都有很大矛盾,如他称并未与被害人杨某发生性关系,并指杨某是卖淫女;而有被告称他是第一个和其发生关系;杨某则自称事发前还是处女。2013年9月11日, 李家法律顾问兰和透露,李天一辩护律师已向海淀区法院提交《再次开庭申请书》,以及2013年9月7日12名国内刑事实务界、理论界和法医学界专家的论证意见书,要求第二次开庭,并提出被害人、专家证人出庭、现场勘验、非法证据排除等六项申请。并且4处监控视频曝光,其内容涉及本案一些关键争议细节。判决2013年9月26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上诉2013年10月11日下午,北京一中院发布消息称已经收到李某某强奸的上诉材料和相关卷宗,五名被告人中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一中院经过审查后发现移送的上诉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审案件受理条件,现已决定予以立案受理。2013年10月26日凌晨,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案的同案律师李在珂表示,北京市一中院通知10月31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李某某案。 2013年10月28日 ,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消息,经与北京一中院核实,该院定于10月31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延期申请2013年10月30日,法院宣布李某某等五人轮奸案二审开庭延期。上诉人向法院递交了申请,提出此案有被告人更换了辩护人,申请延期审理。而法院延期审理此案的原因是,“上诉人一方在本院确定并通知开庭日期后,更换辩护律师,新更换的辩护律师申请延期审理。本院为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将本案开庭日期延后,具体时间另行确定。”2013年11月1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开庭审理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田律师表示,原告杨女士状况,仍不宜参加法庭审理,相关诉讼权利全部由律师代为行使。对于此前曝出李某某家提交的新视频证据,受害人律师田参军表示“不好说”,同案被告律师李在珂则称“没听说”。李某某律师张起淮接受中新网采访时,声称开庭前都“不能说”。2013年11月19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审,上诉方提交新的视频证据,但未获法院采信。庭审从上午9时许一直持续到晚21时50分,仅中午休息半小时。此案未当庭宣判。上诉两人均同意无罪辩护昨日22时15分,两辆押解车从北京一中院南门缓缓驶出。之后李某某的辩护人之一李肖霖,也离开法院,并表示“明天不会再开庭了”就上车离开。随后,法院发布消息称,在昨日下午的庭审过程中,部分辩护人提出的调取新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申请,法庭当庭依法予以驳回。法庭调查结束后,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检察员、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围绕证据、案件事实、定性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辩论,充分发表了意见。5人中,上诉人李某某和王某均同意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法庭辩论结束后,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最后陈述,相关法定代理人进行了补充陈述。21时5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另行公告。至此,除去中午休庭时间,庭审耗时约12小时。休庭后,法庭安排未成年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与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会见。李某某翻供 当时接妈妈电话去了据知情人士介绍,李某某一直坚持本案只是嫖娼,不是强奸,而且自己压根没参与,一审时他解释称自己喝醉了、睡着了。昨日二审时他又解释称一进事发房间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出门接了十多分钟电话回来后,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参与。视频新证据 法庭认为无合法效力知情人士称,开庭前李家新律师提交了一组视频,系律师在案发后到事发酒店房间内拍下客观环境等,用以证明被害人在报警时有虚假陈述。昨日开庭,李家律师又提交了一组新视频,是其到事发后杨某去过的医院、事发宾馆周边拍摄的视频,证明这些地点周围有很多摄像头,认为法院应调取这些监控资料。对此,检方认为现有证据已很充分,法庭也认为这些视频在取证方式、证据形式上都不合法,也无效力,因此依法驳回调取新证据的申请。至于李家要求鉴定人员出庭说明杨某的伤情是自己造成的申请,也未获法院准许。被告律师:李某某案结果基本上已无悬念李某某辩护律师李肖霖表示其已经接到法院通知。李某某的父母也已经接到了法院的通知。李律师表示,其仍然坚持无罪辩护的辩护意见并且对这一结果很有信心。李律师称,如果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对李某某的有罪判决,他相信李某某和其监护人还将继续申诉。2013年11月22日,该案的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赵运恒律师表示,二审事实和证据情况与一审情况基本一致,二审法院不需要再对新证据进行审查,二审也没有出现被告人认罪态度有所改变或者有重大立功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出现,所以二审法院才会这么快就将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这也意味着此案结果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悬念可言。李某某案二审维持原判 律师称会坚持申诉2013年11月2日上午9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区西中法庭依法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在被问到是否会继续向高院申诉时,李某某律师张起淮说:“如果法律允许,我们还会坚持。”并表示梦鸽和他的态度一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西中法庭对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和同案人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10时许法院宣布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由于张起淮律师在采访中表示要坚持申诉,两位律师都认为这是对方的权利,其中田参军律师认为法院同意申诉的可能性及其低。 2013年11月27日,李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公开二审宣判。终审宣判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长达近一年之久被公众讨论的李某案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但该案唯一成年人被告王某律师周翠丽却始终认为案件受到了不公平审判,并两月来持续在微博爆料案件细节。继不久前公布湖北大厦电梯监控录像后,2014年2月11日在微博晒出几张监控录像截图,截图日期正是李某案发生当晚(2013年2月17日),疑似李某等带杨女士离开酒吧后前往的餐厅,图片上女子身穿黑色上衣,左手挎包,疑似暗示受害人杨女士离开时“清醒”。但网友一直对其爆料证据真假存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