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标的暴力慈善有哪些具体事件
2010年1月22日,陈光标等二十多位企业家赴新藏云贵川等地,捐款4316万元。陈光标在人民币墙后留影,引发恶评。 陈光标在云南盈江地震灾区行善时,他让受灾群众一起手举200元捐款合影的行为,再惹争议。

初三政治对陈光标评价
陈光标 犹如一个孤独的斗士,他只是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夸张地表达自己,努力表达一种简单的善的概念,但没有融入或发起一个正式的圈或组织,去做更大的善举,所以,不可能提供一个社会系统理性的解决方案! 他的行为,精神可嘉,方式不否认,但也不宜提倡! 对乐于行善的人,不妨多一份理解,不必在他高调时推波助澜,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让后来者望而生畏对一个慈善家来说,“诈捐”的罪名足以终结一切。因此,中国“首善”陈光标捐赠“注水”的传闻,无论对媒体、公众还是陈光标本人,都攸关重大。往小了说,事关一个人的名誉;往大了说,关系到慈善事业的成长。这两天,一些慈善机构已公开为陈光标证明“真捐”,不过,仍有媒体还在逐笔求证质疑。事实上,这两年,陈光标在慈善的道路上不断成为舆论焦点,其高调的行善方式,也曾引来一些争议,甚至被视为“暴力慈善”。但围绕一些争议,还是有几分疑惑。疑惑一,行善者是否必须是道德完人?有人认为,作为公众人物,陈光标应该成为“楷模”。而民营企业家陈光标恐怕并非完人,特别是对传统上以低调、清高、做好事不留名为美德的中国人而言,“高调”、“好名”、“作秀”是一种非常惹眼、易招反感的“缺点”。那么,非楷模人物甚至是有明显缺点的人,行善就该一律否定吗?如果是这样,还有几人有资格行善?水至清则无鱼,在严苛的道德标准下,慈善的“池”中还能幸存几条“鱼”?疑惑二,“高调行善”,是否比“低调不行善”更该受到质疑?在中国,靠税收来调节二次分配的制度一直在完善之中,一些富豪大款可以在全球奢侈品市场出手豪阔,可以把几乎所有财富留在手里、留给子孙,慈善的理念在这一人群中显未普及。相对那些吝拔一毛的富豪,“高调”捐款的陈光标,就该承受更多的批判和冷嘲热讽吗?当盖茨、巴菲特携手来华劝捐,陈光标大声回应死后裸捐,曾让不少退避三舍的中国企业家被动而尴尬。两者相比,谁更该受到质疑?疑惑三,慈善事业的制度缺陷是否应该由个人“买单”?毫无疑问,中国慈善的收支制度、监管制度有诸多不够科学、不够透明之处。救灾时大张旗鼓募得大笔善款,捐后如何使用却一直鲜有公开。陈光标陷入“诈捐门”,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一些慈善机构对捐赠信息披露不够。我们在要求陈光标“自证清白”的同时,是否更应要求相关慈善机构对“诈捐”争议及时评判?陈光标是一位民营企业家,他捐或不捐、捐多捐少,是否有以募捐换取广告效应,是否借此与政府搞好关系以争取项目……这种种被质疑的行为,如果一定要算作不足,那也是个人选择,只要其中不涉违法,他的捐款行为就应该和其他好心人一样,受到肯定。这和有的地方、专业慈善机构的“挪用”、“滥用”善款,性质判然有别。 作为一个立志用自己的“高调”推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企业家,陈光标的慈善方式确有可以改进之处。但于起步较晚、阻力很大的中国慈善事业而言,公众特别是企业,还远未形成乐捐善助的社会习惯。当此之际,在严格制度建设和监管机制的同时,对乐于行善的人,不妨多一份理解,不必在他高调时推波助澜,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让后来者望而生畏……

暴力慈善的陈光标回应
合影有时也付代价!
“我不知道我要怎么做大家才满意,我不怕任何人质疑,我心里的承受力是无限的。”2011年3月,陈光标在云南盈江地震灾区行善时,和受灾群众一起手举200元捐款合影的行为,受到众多网友质疑,面对非议,陈光标如是说。2011年3月20日,陈光标应邀来到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首期中国基金会领导人高级研修班”,作为研修班课程之一,40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国著名基金会秘书长与他展开对话。这是陈光标第一次与专业的公益组织负责人对话,在对话开始前,陈光标用30分钟介绍了自己在日本和中国台湾救灾行善时的细节。在对话阶段,数位基金会秘书长建议陈光标建立基金会,或与专业公益组织合作,提高慈善的效率,但陈光标称,不考虑与专业组织合作做慈善,希望通过自己的亲力亲为,感染更多富人,共同加入到慈善事业中。北师大壹基金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说,陈光标替富豪们干了一件好事,“陈光标这三个字如果竞拍的话,我认为起拍价是100亿元。”陈光标透露,5月份将再次赴台湾做慈善,他将在台湾数所大学设立奖学金,还将为台湾儿童的营养午餐出力,希望每个孩子的午餐都能有一杯牛奶,和一个鸡蛋。1 为何不靠慈善组织?刘选国(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秘书长):为什么不靠专业慈善组织做慈善,以提高慈善的效率呢?成立基金会还不成熟陈光标:中国的慈善还处在摸着石头过河阶段,希望工程发起人徐永光曾说我这是“暴力慈善”,但我认为,中国就需要我这样的“暴力慈善”,来推动整个社会的慈善进步,社会对我的行为有争议,有讨论,是好事。我是发自内心的行善,我高调做慈善不是为了宣传我个人,我从小就高调,做了好事不说出来,我心里会憋得难受。成立陈光标基金会还不成熟,我只希望以后给历史、给儿孙留下“大好人”这仨字,就够了。2 经营不顺利如何持续行善?傅克勤(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品牌部部长):听说你的公司已三个月没业务做了,是不是真的?慈善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事业,如果这样的话,你后续的捐款从哪来?困难是暂时的陈光标:我的公司已经快四个月没接到一单业务了。简单说,就是我的社会活动太多,我70%的时间都在做慈善,但搞房子拆除的,一般都是初中生,比我文化水平高的很少,他们经常搞各种活动,我几乎都不参加,全部拒绝,所以,很多拆迁业务就拿不到。我的利润非常薄,但我们每个城市都在大拆大建,建筑垃圾非常多,哪有活儿我们就去哪儿,工作量还是非常大的,请大家相信陈光标的智慧,我不会因为慈善把企业做垮了,否则,对中国企业家来讲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因为陈光标做慈善把企业弄丢了,谁还做慈善呢?我遇到的困难是暂时的。3 何种行善方式更有效?赵华(北京光华慈善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你的行善方式,会让人认为慈善组织不可信赖,这有利于推动慈善事业吗?从未否定基金会功劳陈光标:我从来没否定过基金会的功劳和成绩,很多基金会的公益项目我认为是很好的。但中国的慈善事业处在发展阶段,也非常需要我这样的富人去高调推动,人人参与慈善,让更多的富人加入进来。我们是按各自方式去选择行善的,我是一个爱学习的人,我会考虑大家的意见,在高调做事的同时,也会考虑符合大家的口味。4 为何与受助人举钱拍照?刘洲鸿(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秘书长):你和受助人一起举着钱的照片,让人心里不是很舒服。与灾民拍照并非炫耀陈光标:举着两个手指的姿势,这个动作是胜利和坚定信心的意思,我到灾民中去,我跟灾民同悲喜,我希望能给灾区带去希望。让灾民放心,困难是暂时的,一定是能战胜的,并不是拿着两百元炫耀,真的不是这个意思,但很多人都误解了,他们不理解我,反而质疑我。

陈光标是"首善"?还是"首骗
对乐于行善的人,不妨多一份理解,不必在他高调时推波助澜,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让后来者望而生畏 对一个慈善家来说,“诈捐”的罪名足以终结一切。因此,中国“首善”陈光标捐赠“注水”的传闻,无论对媒体、公众还是陈光标本人,都攸关重大。往小了说,事关一个人的名誉;往大了说,关系到慈善事业的成长。 这两天,一些慈善机构已公开为陈光标证明“真捐”,不过,仍有媒体还在逐笔求证质疑。事实上,这两年,陈光标在慈善的道路上不断成为舆论焦点,其高调的行善方式,也曾引来一些争议,甚至被视为“暴力慈善”。但围绕一些争议,还是有几分疑惑。 疑惑一,行善者是否必须是道德完人?有人认为,作为公众人物,陈光标应该成为“楷模”。而民营企业家陈光标恐怕并非完人,特别是对传统上以低调、清高、做好事不留名为美德的中国人而言,“高调”、“好名”、“作秀”是一种非常惹眼、易招反感的“缺点”。那么,非楷模人物甚至是有明显缺点的人,行善就该一律否定吗?如果是这样,还有几人有资格行善?水至清则无鱼,在严苛的道德标准下,慈善的“池”中还能幸存几条“鱼”? 疑惑二,“高调行善”,是否比“低调不行善”更该受到质疑?在中国,靠税收来调节二次分配的制度一直在完善之中,一些富豪大款可以在全球奢侈品市场出手豪阔,可以把几乎所有财富留在手里、留给子孙,慈善的理念在这一人群中显未普及。相对那些吝拔一毛的富豪,“高调”捐款的陈光标,就该承受更多的批判和冷嘲热讽吗?当盖茨、巴菲特携手来华劝捐,陈光标大声回应死后裸捐,曾让不少退避三舍的中国企业家被动而尴尬。两者相比,谁更该受到质疑? 疑惑三,慈善事业的制度缺陷是否应该由个人“买单”?毫无疑问,中国慈善的收支制度、监管制度有诸多不够科学、不够透明之处。救灾时大张旗鼓募得大笔善款,捐后如何使用却一直鲜有公开。陈光标陷入“诈捐门”,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一些慈善机构对捐赠信息披露不够。我们在要求陈光标“自证清白”的同时,是否更应要求相关慈善机构对“诈捐”争议及时评判? 陈光标是一位民营企业家,他捐或不捐、捐多捐少,是否有以募捐换取广告效应,是否借此与政府搞好关系以争取项目……这种种被质疑的行为,如果一定要算作不足,那也是个人选择,只要其中不涉违法,他的捐款行为就应该和其他好心人一样,受到肯定。这和有的地方、专业慈善机构的“挪用”、“滥用”善款,性质判然有别。 作为一个立志用自己的“高调”推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企业家,陈光标的慈善方式确有可以改进之处。但于起步较晚、阻力很大的中国慈善事业而言,公众特别是企业,还远未形成乐捐善助的社会习惯。当此之际,在严格制度建设和监管机制的同时,对乐于行善的人,不妨多一份理解,不必在他高调时推波助澜,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让后来者望而生畏……

陈光标的暴力慈善是该支持还是反对??
这个。。。我希望大家能理性的看待问题,不要太过于容易被感动或者过于激动的去批评。 其实,作秀也好,为了给自己带来名利也好,只要陈光标能做出这些慈善的事情,再看看中石化等企业当初在汶川地震时做了什么就可以有鲜明的对比,不过这并不能成为我们大家全部鼓励支持并号召大家都要效仿他的原因。下面我说一下我的个人观点,希望大家看了以后能认真想一下我说的对不对,再做评价。首先,我国的慈善制度有着十分明显的弊端与问题,就是慈善就是与商业和政界所联系起来的,这也是为什么红十字会出现前面那些事情的原因之一,再看看国外的慈善机构,就像比尔盖茨的慈善机构那样,都是完全脱离与政界的私人形式的可以完全可以与民众们站在一起的慈善机构。这样的慈善机构正是我们中国现在所欠缺的。这一点从李连杰的慈善基金会一样得作为红十字会的下属基金会才能生存下去就可见一斑。现在我们都支持陈光标就是因为他正在努力去改变这样一个格局,他在用他自己的努力要让慈善与政治脱离开来,这点上我们都是应该赞扬和支持的。但是,在做这些的同时,他也陷入了另一个误区,就是他将他的慈善与商业联系到了一起,真正的慈善不是给人点钱或者生存下去的方式就叫做慈善,而应该是一种心与心之间的交流,让受到帮助的人能从给予帮助的人那里体会到其实穷人与富人没什么区别,两人只不过是现有资产或多或少,但是从本质上讲,都是人,没什么贫贱高下之分。这个才是慈善最原本的目的。因此,所有将慈善用做商业目的的人都会受到很多人的诟病。 当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不能因为这些事情就完全去否定陈光标所做的一切。但是,我们要在被人感动的同时也保留一些理性的思考,陈光标式的行善真的是我们现在所需要的么?因此,在这里,我在被标哥所感动,为标哥喝彩的同时,也希望标哥能够将慈善从商业中提取出来,慈善如果用于商业目的的话就太过于功利了。我们都希望将来能看到一个人人认可的标哥,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中国首善,而不是一个饱受争议和诟病的大善人。
反对!他没有顾虑穷人的感受!人都要尊严的!他这样大张旗鼓的捐,穷人并不想要他的钱!陈小时候就这样,邻居家穷,没钱交书本费,他就帮邻居交了,老师知道了,就在班级表扬他 给他奖小红花,他高兴了一早上还不够!还到每个年级说邻居穷,是他捐的钱帮他!说了全年级还不够,他还要满村的说 隔壁村也说!这样炫耀自己帮人的行为,他是开心了,那穷的那位就不要自尊心了?陈真的是个自大的傻子!而且他第一笔财富,还不是靠骗来的,680的仪器 他卖6800!呵这算什么好人?这种人你指望他好?
支持!首先至少他给了多少,受赠人就得到多少,经过慈善机构的钱一定缩水;其次,拿到自己手上的现金才是有保证的,口头承诺的不知道要何年何月才能拿到,大家都明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