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幂网络纠纷案胜诉,你知道她为什么打官司吗?
因为杨幂被诈捐这一个事情可以说是闹得非常不安宁,也让她的名声直接下降。 当初《我是证人》在播出的时候非常的火热,杨幂在这一部剧当中饰演的也是一个盲人的角色,所以当这一部电视播出之后,她就给一个盲人机构捐了50万早弊元钱,但是后续对于这个事情并没有去跟进,这一个学校也是声称自己并没有收到杨幂的汇款,所以杨幂就联系到了这一件事情的中间人,因为当初就是她主动联系杨幂,并且要她捐款,所以这两个人也是打起了官司,并且还打了很久。 杨幂并没有诈捐。 所以现在这个官司的结果也出来了,也确实能够证实杨幂她并没有诈捐,所以这一个事情也最终算是有了结尾,我相信50万元对于杨幂来说应该是很小的一个数目,所以也没有必宴悄要去诈捐,反而这种做法是非常的不稳妥,因为就为了这50万元毁掉自己的名声,对于一个一线女明星来说,实在是有一点不应该,并且她经过这么多年才奋斗到现如今的位置,50万存款对于她来说应该是小数目,所以现在杨幂的粉丝也是挺开心的,因为终于把这一件事情给搞清楚了。 杨幂是一个非常乐于做慈善的人。 其实杨幂她不仅仅只做过这一件好事,她在平时碰到需要捐款的人之类的都是挺热心的,并且也很愿意去做慈善,因为对于她们这些明星来说,钱能够换来一个好的名声,那她们就愿意去做,因为有时候一个人火了之后就能够赚到更多的钱,所以她们也是非常乐意去做慈善事业,不管她们是为了自己的人气还是为了自己的心安理得,但只要她晌睁渣们做了这件事情,我觉得就很好,能够帮助到别人。
我认为她打官司的原因是因为有网络喷子在网络上面对她恶语相向,她遭受了网悔好芹络暴袜卖力,所以碧毕她采取了法律的手段解决这个事情。
这是因为对方在网络上对杨幂枯羡世进行污蔑,对她进行派晌一些造谣,让杨幂的名誉受到了特别大的危害,所以她打没肢官司告这些造谣的人。
杨幂早前涉及的诈捐风波案近日一审宣判,判决书现身不能认定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判定杨幂胜诉。
她打的是名誉权的纠纷。因为在网络上有一个用户,对她做出了不实的言论并且一直侮辱她的名誉。

杨幂肖像维权胜诉获赔10万,明星被侵犯肖像权的事情为何屡屡发生?
杨幂肖像维权胜诉获赔10万,明星预备侵犯肖像权这样的事情屡屡发生,主要还是因为最开始明星在出现这些事情之后,并没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这也导致了很多不法商家就开始拿明星的肖像权去商用。而且明星的工作是比较特殊的,大家也都知道和明星合作的话是需要给明星钱,而且聘请明星做代言的话费用也是非常贵的,这也让很多企业没法和明星合作,所以很多不法商家为了盈利就会选择用明星的照片用于商用。 肖像权是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是人身权的一部分,麻烦法律上也有了明确规定,如果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的话,是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权。而且大家对于目前自己的肖像权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尤其是一些社会影响力比较大的人,会更加的注重这方面的问题,因为有些人就会利用这些影响力比较大的人来进行一些非法举动来获取更大的利益。其中还有一些人可能会利用明星的表情包,在一些人的观念当中,会认为这种并不算是侵权,其实根据法律的规定,这种也算得上是侵权。 在目前互联网的时代,利用一些网络信息来侵害明星肖像权的案件可以说是非常多的,尤其是现在非常关注明星的流量,所以很多人都会利用明星效益来给企业塑造一个良好的形象,从而达到宣传的效果。而有些没有获得权利,却打着明星的旗号打广告的现象也是非常可怕的,是非常有可能给一些消费者造成错误的影响。 最后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对于任何肖像权并不符合的使用行为都有权去追究其法律责任,所以明星也是有权利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为明星本身知名度高,商家为了推广产品,使用明星的肖像更具有说服力。而且明星要发现比较困难,商家也抱着侥幸心理,所以才会屡屡发生,
是因为很多人他们理所应当的去侵犯作为公众人物的明星,认为明星他们的肖像不是一个秘密。
因为明星的外形是比较好看的,而且他们也能够为人们传递正能量,很多商家想借此谋利,吸引顾客的兴趣,但是又不会找正确的渠道。

杨幂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一审胜诉,获赔8.7万,这到底怎么回事?
最近杨幂又一起侵权案胜诉,杨幂告刘亦菲粉丝造谣一案胜诉,被告人詹某当庭向杨幂道歉,诉讼代理人也澄清了杨幂方已经落实了款项。中国公开庭审网也公布了两起“杨幂与xxx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庭审直播视频,在庭审过程中,杨幂方对于网络上“诈捐”等传闻均做出了正面否认,同时通过法律手段,成功为杨幂维权。杨幂方最终成功维权,对于自己在网络上散布谣言对杨幂方造成的名誉侵权,两位被告人也是当庭公开向杨幂方表示自己的歉意,经过协调双方最终也达成一致意见。 杨幂维权新闻不只是这一次和刘亦菲的粉丝之间的维权事情,早在去年空青社在微博、知乎等社交平台发布过大量杨幂和其他女星互黑的消息,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写杨幂和唐嫣互撕,杨幂方一气之下将他告上了法庭。4月14日,杨幂工作室发布了一年来的维权成果,侵犯杨幂肖像权和名誉权的行为都被告上法庭,“空青社”被判赔偿杨幂66000元并发布 道歉信 。 4月18日,空青社向杨幂发布致歉信,表示自己发布的题为《杨幂唐嫣争斗战》的文章,造谣了杨幂女士与多名女艺人“互撕互黑”,侵害了杨幂女士的名誉权,现已将相关文章全部删除,并再次郑重向杨幂女士道歉。空青社称:“已经删除了赞美杨幂的话,目前是按照杨幂方标准进行。 ” 杨幂胜诉后发声怎么回事据悉,2018年,杨幂的慈善捐赠没有即时到账的事件被曝出之后,就引发了不小的争议,中间人李萌还把杨幂给起诉了,要求杨幂道歉和赔偿。而这件事情过去了那么久,终于出现了结果。原来是因为起诉杨幂的原告李萌,贪污了杨幂的捐款又制造了杨幂诈捐的谣言。 2019年,3月20日,杨幂“诈捐门”有了最新进展,法院驳回原告李萌的全部诉讼请求,李萌败诉,杨幂胜诉。2019年3月20日,北京西城区法院发布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原告向被告(杨幂)邀约发起本次公益活动后,长期未能实际完成捐赠工作,亦未就此作出合理解释,原告存在明显过错。 被告在捐款后未能及时将捐赠物品落实到位,亦存在不当之处,但被告已公开就自身过失向公众道歉并实际完成捐赠工作,被告发布声明内容基本属实,且无侮辱性言辞,故不能认定该声明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 所以针对杨幂胜诉案这件事情,主要的过错并不在于杨幂,李萌需要给大众一个解释。真 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心疼杨幂,明明没有“诈捐”,却要承受这么久的争议与谩骂,希望每一个人都能看到这个真相。 杨幂胜诉后发声什么梗怎么说的事件起因是杨幂在为自己主演的电影《我是证人》宣传时,因为自己在电影中扮演了盲人的角色,所以说联系了盲童学校要捐款50万人民币。但是在杨幂捐款的通稿满天飞的时候,盲童学校却并没有收到这笔捐款。而这件事到三年后才被捅破,校方负责人表示自己并没有收到捐款。 一时间网络上关于杨幂诈捐的新闻也是满天飞,不少人直言杨幂两面三刀,不捐就不捐,又要赚名声又不想给钱,实在是太过分了。不少人甚至给杨幂起了个外号“娟姐”,也就是“诈捐姐”的简称。 而这件事情的关键在一个叫李萌的人身上,中间人李萌起诉杨幂,要求杨幂道歉和赔偿。20日,北京西城区法院发布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不能认定构成对原告(李萌)名誉权的侵犯。法院在判决书中宣布驳回原告李萌的全部诉讼请求,杨幂胜诉。 21日,杨幂接受媒体采访时,被问到作为第三个微博粉丝过亿的明星时,杨幂说:“1亿这个数字其实挺恐怖的,说明有很多很多人在看你的微博,传播出去的东西你要负责任。对我来说也是一个好事,有这么人共同监督我,一起学习,传达更多更好的东西。” 杨幂诈捐门始末回顾2018年4月份,知名女星杨幂被曝诈捐,承诺捐给盲童学校的多台打印机却始终没有下落,对此中间人李萌向媒体爆料,指责杨幂诈捐。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们对此事高度关注。随后虽然杨幂完成了补捐,可中间人李萌却表示对方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并将杨幂及工作室告上了法庭。 对此,杨幂和李萌展开了一年多时间的证据举证,双方一直都是各执一词,网友们也是对此评价各异,所以最终两个人直接闹上了法庭。当时李萌还晒出了起诉书,表示一定要讨回一个公道,让杨幂给自己亲自道歉。 这几年,杨幂依靠着《古剑奇谭》、《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亲爱的翻译官》等大热剧,已经扭转了不少路人对她的印象。刚成名时的黑红已成往事,但是因着这次捐款事件,杨幂身上又多了“诈捐”这一污点。这次的判决,终于可以还杨幂清白了。
也就是因为有人对杨幂进行了污蔑,杨幂对其进行了诉讼,最后要求赔偿杨幂8万多块钱。
是因为被告在网络上发布大量诋毁杨幂的信息,这些言论给杨幂造成很大影响,于是杨幂选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是因为刘亦菲的粉丝在网络上对她进行了造谣,说杨幂有诈捐的行为,所以杨幂拿出了证据将他告上了法庭。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容不得撒野。终究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之前有人在网络上对杨幂进行不当言语攻击,随后一直造谣生事,最终导致被杨幂本人起诉。

杨幂网络侵权纠纷案一审胜诉,案件的始末有何细节?
这两天杨幂登上了热搜榜了,这还是因为一件案子。 根据资料显示,在4月7日的时候,杨幂与被告张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一审胜诉。 明星身为公众人物,是会受到很多的关注和监督,但是我们可以关注也可以监督,可是不能采用污蔑和造谣的方式来对公众人物所谓的“监督”。 而在此案件中,被告张某曾使用账号“我的青蛙还没回来”发布大量诋毁杨幂信息,其中包含“代言灾星”、“买水军”、“杨癫封”、“垮脸”、“劣迹艺人”等言论。 在案件受审期间,被告张某还曾以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的原因有许多,其中主要是因为原告将精力花费在通过炒作、水军、营销而非提升自身的演技和业务能力上。被告的行为系一个公民对于公众艺人的合理合法的监督与评论,不存在侵犯名誉权的情况等。 不过最终法院驳回了被告的辩论,因为被告所发表的许多言论有不实信息的存在,所以被告的说法不成立。 对于杨幂此次案件的胜诉,网友们都表示十分大快人心,因为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触犯法律的人最终都会被法律所制裁。 最后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在微博中连续十五日置顶登载致歉声明,向原告杨幂公开道歉;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杨幂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0元;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杨幂公证费7000元。 对于这样的结果,只能说被告人张某咎由自取。 打着自以为是的占理的理由来随意对他人做出评价,这样的人谁都不会喜欢吧。 最后,还是要提醒一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切勿随意造谣。
杨幂与被告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一审胜诉,被告不得不连续十五天在顶层发布道歉声明,公开向杨幂道歉,并支付原告8万元精神损失费。张某利用“我的青蛙还没回来”这个账号,发布了大量关于杨幂的诽谤信息,包括“代言灾星”“买水军”“杨癫封”“垮脸”“劣迹艺人”等言论。这个互联网时代并不意味着你可以为所欲为。你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法制社会里谁都不能例外。看到判决结果,网友们拍手叫好: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杨幂纠纷案可以胜诉,在预期范围之内。整个过程中,杨幂团队表现出的事异常决绝他们提供了很多资料,非常详细同时还非常注意利用舆论导向,让他们获得了一审胜诉
细节就是这位被起诉的用户曾经多次在网络上传播杨幂各种不实的谣言,而且已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传播,杨幂方是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最终选择起诉。

杨幂肖像维权胜诉获赔10万,为何会有自媒体屡屡碰瓷明星肖像权?
因为这些自媒体总是抱有侥幸的心理,觉得这些明星不会跟他们计较。
首先是因为明星他本身是有效应的,也就是他本身是有粉丝的,所以用他们的形象相对来说会更容易走向成功,或者会更容易达到自己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