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蔻辱国了没有
兰蔻因为邀请何韵诗参加音乐会,所以辱华了。欧莱雅集团旗下的第一品牌兰蔻还邀请何韵诗,参加兰蔻的推广活动(兰_邀请何韵诗出席一场香港小型音乐会)。何韵诗是非常有名的“问题艺人”,兰蔻启用何韵诗这样的问题艺人为品牌推广,显然是极其错误的。所以,该事件曝光后,网友纷纷表示抵制何韵诗,抵制欧莱雅,抵制兰蔻,表示不能““吃中国饭砸中国锅”。 舆论风暴之下,兰蔻被迫发声明,表示何韵诗并非兰蔻代言人,并表达了歉意。

明星出了负面新闻,代言品牌会受到哪些影响?
任何一款产品,邀请明星代言,如果和品牌相契合,都能够带来曝光度的增加,从而获得可观的市场回报,这对于明星和品牌来说是双赢的事。很多代言明星不靠谱,这不仅损害了企业品牌,在很大程度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情感。 从品牌公司的角度出发,挑选明星做代言是一场押宝式的赌局。因为,随着互联网、新媒体导致信息的快速更新,一个明星的形象可以在眨眼之间改变。 何韵诗 去年6月,兰蔻本想为来自香港的个性歌手何韵诗组织一场演唱会并借以拓宽其香港市场。不料,因为何韵诗表现出港独倾向,引发轩然大波,兰蔻损失惨重,并牵连母公司欧莱雅集团因此损失了185亿人民币。 柯震东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吸毒事件给柯震东所代言的品牌厂商造成损失达数十亿元。而柯震东本人,直接损失每年近5000万广告费。 文章 2014年,文章与姚笛婚外恋的消息被大量曝光后,震惊世人,连续多日登顶娱乐新闻的头条热点。 文章出轨事件发生后,文章以及他的公关团队极力出面斡旋,然而文章的健康形象还是随即倾覆。 随后,有意向与文章谈代言事宜的多家厂家也临时决定撤出,以免品牌形象受到影响。 陈赫 说起好男人,很难不想到另一个同样是“好男人”人设的陈赫。不过,在被曝出轨之后,陈赫代言的游戏《游族》并没有放弃陈赫。 并且,游族还通过一系列快、准、狠的反应打了一场漂亮的代言人危机公关战,快速止损,扭转了局面。 黄海波 去年,演员黄海波因嫖娼丑闻被抓,正处于事业高峰期的黄海波一落千丈,“好男人”的人设瞬间崩塌。当时,黄海波正是南极人品牌代言人。 此前,台州一家服装厂与上海南极人公司签订了生产与经销授权合同,经过许可使用南极人商标。 在黄海波出先负面新闻之后,这家台州服装厂认为其导致产品滞销,并向南极人公司起诉,要求索赔。最后,黄浦区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南极人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2.4万元。 但据悉,该案判决理由却不是因为支持服装厂的索赔。法院的判决理由是,南极人公司有义务保证品牌代言人对品牌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 因此,虽然服装厂的索赔尾货支持,但是根据诚实信用及公平原则,酌情判决南极人公司给予服装厂一定的经济补偿。 吴亦凡 今年6月,当红小鲜肉吴亦凡也曾被爆出丑闻。彼时,意大利珠宝品牌宝格丽刚刚邀请了吴亦凡作为“中国区腕表代言人”,活动都还未落幕。 事情被爆出之后,宝格丽未作出任何回应,但在丑闻发酵的那几天,宝格丽每天都会发一条与吴亦凡相关的图片、文字,同时标明“宝格丽中国区腕表代言人”的头衔。 宝格丽的举动引起网友热议,有人感谢宝格丽不离不弃,也有人质疑宝格丽的态度。无论如何,至今风头已过,吴亦凡跟宝格丽依然相处和谐。 代言人出负面,品牌可获得赔偿 资深艺人宣传木木称,像文章、马伊琍这种夫妻捆绑的利益共同体,在共同代言时一般会有附加条款,不得损害夫妻形象,一旦形象受损就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一般代言费越高,附加条款就越细,相应的赔偿金额也会越高。不过法律上有一个底线,就是最高违约金的金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 而曾在某大型电商公司从事法务工作的杨小姐认为,品牌和明星之间的代言是一次双方力量的对峙。违约金的高低,还要看双方的强势程度。 杨小姐称最新的问题是,在2016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广告法中,增加了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要担责的内容。一旦发生赔偿,代言明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明星曝出丑闻,合作品牌怎么应对? 明星们闹出丑闻后,对于签下他们做代言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个噩梦。 2016年3月,五届大满贯冠军莎拉波娃召开发布会承认自己服用禁药。紧随发布会后而来的,是来自耐克、豪雅与保时捷三大公司的终止合约声明。 这些声明的发布时间均在发布会之后的24小时内,甚至远早于莎拉波娃被国际网联宣布禁赛两年的消息。 其实,要想规避损失,最好还是能够事前预测,防范风险。 据了解,许多企业在选择明星代言人之前,都会对其进行详尽的背景调查,明星在一定程度上会代表企业的形象,所以,企业的选择一般都非常慎重。 企业家们如何看待选择明星代言? 对于选择明星代言这件事,企业家们也有自己的看法,董明珠曾在亲自上阵为格力手机代言时也曾大方地“交代”说:“自己代言可以节约成本。动辄花几千万元请一个明星代言是一种浪费。” 和董明珠不同,从今年7月发布红米开始,雷军似乎十分青睐明星代言路线,他认为明星代言更利于线下渠道的销售,而雷军自己也是在做市场反思之后做出的策略选择。

林丹出轨,会对他代言的品牌造成多大的影响?
在11月5日的时候,林丹在自己微博上晒出了一张谢杏芳抱着刚刚出生的孩子的照片,还在微博的最后艾特了自己代言的三个品牌合作商。结果操碎了心的网友纷纷跑去那三个合作商的微博下边留言,要求撤掉林丹的代言资格。 林丹出轨,网友们在感情上很难接受,肯定是不会原谅他的。林丹现在的微博评论区也沦陷了,骂声一片。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站在风口浪尖的不仅是林丹本人,还有其代言品牌。这个时候,品牌商的态度很重要。 就目前来看,林丹出轨所带来的负面到底能够多大程度影响品牌形象还真不好说,这需要看品牌合作商的危机公关手段,应对的及时巧妙,则没有多大事儿。林丹出轨事件正在发酵,如果品牌商反应迅速一点,可以及时挽回自己的声誉,甚至可以借机宣传自己。否则,难免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毕竟消费者是趋利避害的,尽管现在网友们骂林丹骂的很有骨气,甚至立下誓言不买其代言产品,然而,一旦其代言产品顺势做个营销活动,搞点促销的话,谁还管林丹之前做了什么事儿呢? 实际上,明星跟品牌合作商实际上是“命运共同体”,一旦明星发生负面,企业也会引火上身,很容易就跟着倒霉。此前文章出轨事件被媒体大量曝光之后,文章连续多日荣登头条,形象尽毁。之那些原本有意向跟文章合作的商家也纷纷退出,以免因出轨事件使自己品牌形象受牵连,和文章合作的宝莱佳家居品牌也因此遭到形象损失。此外,在今年6月份闹得沸沸扬扬的“兰蔻何韵诗”事件中,也让兰蔻损失惨重,并牵连其母公司欧莱雅集团损失185亿人民币。 同样的,也有一大波明星因为自己代言的产品出现问题,导致自己声誉受影响。比如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茶,李咏代言的某地板品牌,刘嘉玲代言的SK-II,成龙代言的某洗发水等等。 明星负面对品牌很容易就会产生消极影响,特别是当明星的负面特别恶劣的话,基本上回天乏力,很难扭转局面,比如卖国,吸毒等之类涉及严重道德和法律的问题。 当然,如果社会危害并不是特别严重,企业能够及时做好危机公关,或许也可以收获意外的惊喜。这里有一个危机公关的典型,就是游族。此前陈赫出轨丑闻传出,与之合作的《游族》不仅没有解除合约,相反结合陈赫出轨离婚事件打了一场漂亮的公关仗。那么,《游族》是什么做到的呢? 初期主打情怀牌在陈赫出轨离婚消息疯传的时候,游族设计了一个“奔跑吧陈赫”的H5页面,该页面以年少的热血与爱情渐行渐远的无可奈何为基调,这一基调恰好符合了支持陈赫的粉丝的情感,传播速度非常快,当天点击就达到了10万+,来看下“奔跑吧陈赫”的H5的文案: 之后转移矛盾,将舆论导向积极的一面陈赫离婚消息传开之后,之后又流出开房照片以及视频,陈赫出轨事件一度到达白热化阶段。然而,就算如此游族也没有放弃陈赫,又结合这一事件设计了另一个H5,主题是“人不风流枉少年”,简直是“本色出演”。 相信很多人看到游族的h5页面的时候都有这么一种感觉,明明知道陈赫很坏,但是就是恨不起来~线上线下双轨同行,营销造势当然,除了H5之外,游族也在努力地进行线下宣传。毕竟,因为《奔跑吧兄弟》和《爱情公寓》,陈赫积累了不少的粉丝,于是游族不仅安排了陈赫跟粉丝进行互动,并且还承包了《新京报》整版的广告宣传。 所以,一旦自己的代言人出现负面,企业的危机公关就显得尤为重要,应尽早规避风险。 当然,从品牌形象考虑,品牌商在选择明星代言的时候无疑是一场豪赌,赌赢了,借“势”借得好,会因为“傍上”明星大腕一步登天,辉煌腾达。赌输了,则很容易陷入困境,解除签约事小,也赔进去了前期宣传包装的费用,包括品牌声誉。因此,这也要求品牌商在选择代言人的时候,需要慎之又慎。
林丹出轨只会对他个人的声誉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个人形象跌落神坛。而他代言的品牌会不会受到影响,会受到多大影响,主要还是看产品本身。董明珠曾经参加过一个节目,有人犀利地问:“听说你找成龙代言了,他之前代言的品牌都死了,格力也会死吗?”董明珠笑了笑,说:“以前那些品牌没有经营好,是因为本身产品的问题,和成龙没有什么关系。格力也是一样,如果格力本身产品做得不好,不管找谁代言都会死。而产品本身过硬的话,不论是谁代言都能越做越好。相信这次和成龙的合作,格力以后会发展得越来越好。” 林丹代言的品牌也是一样的,明星效应只是一种吸引力,最重要的还是产品本身。就像很多明星自己开网店,结果却纷纷关门,没有几家能够坚持下来。就是因为单纯靠粉丝,是不足以让一个品牌红火起来的,产品不做好,再高的人气也没有用。就拿尤尼克斯举例,作为世界第一羽毛球拍品牌,尤尼克斯不仅型号多样,工艺也是精益求精,很多球星都喜欢他家的羽毛球拍。林丹当初是以个人的魅力和影响力,成功代言这个品牌的,如今形象受损,那些使用了AT700羽拍的人,怕是会惋惜吧。球拍这块的销售可能会有所下滑,不过不会很大,毕竟产品太好。而且这部分的损失能从其他方面弥补,尤尼克斯除了生产羽毛球拍,还生产服装。作为一个老牌企业,经历了那么多风风雨雨,这次相信依然没有太大的影响,还是位居全球第一的。
虽然与代言的产品无关,但再购买时会慎重考虑了,我也是醉了…… 理性消费,感性支配;不让自己赚的每一分血汗钱,待有肮脏的气息…… “出轨”这个词我认为一直都是贬义词,也是让人深深伤心的词。无论是男人出轨也好还是女人出轨也罢,其实都不是什么好事情,无论谁遇到了最后都是两败俱伤,或者多败具伤。 “皮裤套棉裤,必定有缘故;不是棉裤薄,就是皮裤没有毛”——事出必有因。现在的社会充斥着各种诱惑,金钱的情色的赌博的,其中金钱这种物质方面的因素、情感方面的因素,让人更加现实和决绝。林丹、谢杏芳在最初选择和自己结合的时候,他应是极其深爱着对方的。但他是运动冠军啊——不缺名;他接了很多商业广告啊——不缺钱;谢杏芳也是体育明星,长相大方温书尔雅——媳妇很给力。但是但是,林丹为什么就出轨呢?作为无法理解体育圈、娱乐圈的小屁民一枚,我只能用我单细胞的大脑,单纯简单粗暴的理解为——林丹耐不住孕期空档期的寂寞,胯下的小东西极其需要发泄一番,于是这个小三亦或任何一个可能此时出现的女人,稍微向他示好、他再脑子热乎乎的往上贴,结果就搞成了这样本不该有的局面。 这个俺敲破头颅想出来的理由,还是无法说服我自己。也许仅仅因为媒体曝光的视频里大家都可以看到的那样,此小三的屁股足够翘,足够吸引林丹为之疯狂,“爱不释手”、“欲罢不能”吧……那时那地,他应该根本考虑不到代言的品牌商吧……呜呼,无法可想! 之于林丹代言的广告产品,无论其代言的哪个品牌都会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的。如果代言人的私生活不好,品质不好……往往就给代言的品牌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如果这个公众人物很牛,且该品牌的销量与代言人关系极其密切——那我只能说,“好吧,也就这样吧”。 虽然与代言的产品无关,但再购买时会慎重考虑了……我也是醉了…… 反正我是这么想的,不知道大家是怎样的想法。理性消费,感性支配;不让自己赚的每一分血汗钱,待有肮脏的气息……呜呼!

赵薇事件是什么
赵薇事件从4月25日开始已经两个多月了,人民观注度奇高,如今各大媒体都已经被公关掉不报道此事了。凤凰曾报道过,短短五个小时评论就破2.5万条,就这么一篇大家非常关心的文章,网友发现消失的也很快,短短的几个小时就从网站头条位置撤下,取而代之的是赵薇捐款100万到壹基金的文章,搞笑的是这篇捐款文章下面的评价内容,依然是关于她和台毒份子合作的事情。事情发展成这样已经远远不是反台毒那么简单了,其恶劣程度远超之前的何韵诗事件,百度问价事件。政府好像还未从百度事件中呼取经验。21世纪是属于网络时代,人们在网络上做生意,交友,购物,交水电费,做任何事都离不开网络,谁掌握了网络谁就有绝对的话语权,说白点这些人就是各大网站编辑及老板。政府对网络出台了很多政策,但监督不到位也只是空纸一文而已。

兰蔻的相关事件
1、2016年6月兰蔻何韵诗” 兰蔻的悲剧于6月2日初露端倪。当天晚上,香港艺人何韵诗在脸书上发布了自己与兰蔻合作的消息。随后,《环球时报》在微博上披露此事,点名批评兰蔻和强生旗下的口腔护理品牌李施德林在香港的品牌推广活动邀请一名“支持港独”、“力挺藏独头目”的歌手做代言活动,并询问网友看法。而此次事件矛盾双方都将炮火集中在兰蔻身上。 从6月7日起,欧莱雅集团股价从168.80欧元开始下滑,连跌3日,6月10日收报163.40欧元,当日跌幅达2.07%。也就是说,该事件导致欧莱雅集团至少蒸发了25亿欧元,约合185亿人民币。 2、被爆5年3检不合格 2011年7月,温州市工商局发布夏令用品质量检测公告,有12个批次产品不合格。诸如兰蔻、希思黎等国际品牌也未能过关,部分品牌产品甚至存在汞超标的情况。从06年起,兰蔻就曾先后三次被检出不合格。 3、2011年 记者从温州市工商局发布的夏令用品质量检测公告中了解到,在温州市工商局2013年抽检的69批次夏令用品中,有12个批次产品不合格,诸如兰蔻、希思黎等国际品牌也未能过关,部分品牌产品甚至存在汞超标的情况。 同时,工商人员还发现一些化妆品未用规范汉字标明“化妆品名称”、“原产国或地区(指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的名称和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注进口化妆品许可备案文号”等情况,兰蔻、希思黎等因此未能过关。 4、2009年 2009年第二季度。温州市工商局对浙南农贸、时代广场、开太第一桥等化妆品店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化妆品商品质量的监测。此次监测共抽取了32批次商品。经检验,合格22批次,不合格10批次,合格率为68.5%。 监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标签不合格。根据GB 5296.3-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标准,进口化妆品应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制造者名称、地址或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内容,此次抽查中,温州市时尚莎莎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兰蔻新清柔卸妆乳、倩碧特效润肤露(黄油)等化妆品的标签不合格,如:无生产地址、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号。检测中发现有些化妆品连中文标识都没有(水货化妆品可能性较大)。 5、2006年 继SK-Ⅱ化妆品被查出含有铬和钕之后,倩碧、兰蔻、迪奥、雅诗兰黛四大知名品牌化妆品也被卷入风波,其六种粉饼含有的铬、钕等违禁物质被香港标准及鉴定中心查出。而昨日,美国雅诗兰黛集团及欧莱雅集团均对外坚称产品安全。 扩展资料: 兰蔻1935年诞生于法国,是由Armand Petitjean(阿曼达·珀蒂让)创办的品牌。作为全球知名的高端化妆品品牌,兰蔻涉足护肤、彩妆、香水等多个产品领域,主要面向教育程度、收入水平较高,年龄在25~40岁的成熟女性。 凭借着对香水的天才敏感嗅觉、执着不懈的冒险精神,以及他立志让法国品牌在当时已被美国品牌垄断的全球化妆品市场占有一席之地的抱负,兰蔻为世界化妆品历史写下美的一页。一支来自法国古堡的玫瑰,凭借着气质,在变幻莫测的女性心理间,在捉摸不定的时尚法则中,足足绽放了六十年。 LANCOME [1] 这一名称构想来自于法国中部的一座城堡LANCOSME。为发音之便,用一个典型的法国式长音符号代替了城堡名中的“S”字母。又由于“兰蔻城堡”的周围种植了许多玫瑰,充满浪漫意境于是玫瑰花成为了兰蔻品牌的象征。 品牌创始人Armand认为每个女人就像玫瑰,各有其特色与姿态。于是就以城堡命名品牌,玫瑰则成为了LANCOME的品牌标志。兰蔻最初的商标中有代表其三个系列的标志物:玫瑰:代表香水系列;莲花:代表护肤系列;天使:代表彩妆系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兰蔻
被爆5年3检不合格2011年7月,温州市工商局发布夏令用品质量检测公告,有12个批次产品不合格。诸如兰蔻、希思黎等国际品牌也未能过关,部分品牌产品甚至存在汞超标的情况。从06年起,兰蔻就曾先后三次被检出不合格。2011年记者从温州市工商局发布的夏令用品质量检测公告中了解到,在温州市工商局2013年抽检的69批次夏令用品中,有12个批次产品不合格,诸如兰蔻、希思黎等国际品牌也未能过关,部分品牌产品甚至存在汞超标的情况。同时,工商人员还发现一些化妆品未用规范汉字标明“化妆品名称”、“原产国或地区(指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的名称和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注进口化妆品许可备案文号”等情况,兰蔻、希思黎等因此未能过关。2009年2009年第二季度。温州市工商局对浙南农贸、时代广场、开太第一桥等化妆品店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化妆品商品质量的监测。此次监测共抽取了32批次商品。经检验,合格22批次,不合格10批次,合格率为68.5%。监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标签不合格。根据GB 5296.3-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标准,进口化妆品应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制造者名称、地址或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内容,此次抽查中,温州市时尚莎莎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兰蔻新清柔卸妆乳、倩碧特效润肤露(黄油)等化妆品的标签不合格,如:无生产地址、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号。检测中发现有些化妆品连中文标识都没有(水货化妆品可能性较大)。2006年继SK-Ⅱ化妆品被查出含有铬和钕之后,倩碧、兰蔻、迪奥、雅诗兰黛四大知名品牌化妆品也被卷入风波,其六种粉饼含有的铬、钕等违禁物质被香港标准及鉴定中心查出。而昨日,美国雅诗兰黛集团及欧莱雅集团均对外坚称产品安全。欧莱雅公司回应针对有个别媒体报道关于“温州工商发夏令用品检测公告,兰蔻等品牌不合格” 及所谓“兰蔻5年3检不合格”等事宜,兰蔻品牌所属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特做如下声明:1. 兰蔻品牌在中国授权认可的官方销售渠道为:大型百货公司兰蔻专柜,机场兰蔻专柜,丝芙兰(Sephora)兰蔻专柜,兰蔻电子商城,奢妍美电子商城。2. 经与温州市工商局联系核实,该局于2011年6月30日在其官网公布的“2011年温州市工商局流通领域夏令用品质量监测公告”中,明确标明此次抽查的名称为“兰蔻玫瑰保湿水”来自温州市鹿城区五马林静化妆品店。该化妆品店并非兰蔻品牌在中国授权认可的官方销售渠道,与兰蔻品牌没有任何业务关系。3. 兰蔻品牌在中国市场官方渠道销售的所有产品中,并没有官方名称和标签名称为“兰蔻玫瑰保湿水”的产品。4. 有关“2011年温州市工商局流通领域,夏令用品质量监测公告” 及附件“夏令用品质量监测不合格名单”,可通过以下链接查阅。5. 兰蔻品牌所有在中国官方渠道销售的产品均通过中国国家卫生检疫总局等有关机构的批准认可,严格符合安全和卫生等标准,消费者可放心购买。6. 作为全球高档化妆品领军品牌,兰蔻一直致力于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最为安全有效的产品。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提醒消费者前往兰蔻认可的官方渠道进行购买。兰蔻中国称未与任何团购网站合作团购网站聚美优品在2010年底,与兰蔻中国官网暨网上商城合作进行了一期兰蔻产品团购活动。在该活动结束后,聚美优品CEO多次在采访中表示“聚美与兰蔻有官方合作,对方官网给我们供货”。但有消费者随后发现,聚美网站曾销售的部分兰蔻产品没有化妆品进口许可标志。兰蔻中国有关人士表示,兰蔻官方未与任何团购网站进行合作,公司已经向部分团购网站发出律师函。针对兰蔻的表态,聚美优品表示,聚美优品和兰蔻的官方合作不是与后者的品牌总部合作,而是与电子商务部达成的合作。至于消费者质疑的部分兰蔻产品进口许可标志的问题,聚美优品表示,要在后台查一下产品是通过采购部采购的还是通过品牌合作的单款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