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愿意租一个女友陪自己回家过年?
那肯定是为了让父母放心,让各位亲戚放心不再啰嗦啊,不然谁愿意租一个不认识得女朋友回家过年啊!就是为了堵住悠悠之口啊! 记得小时候还看到一部电视剧,杜淳个薛佳凝演的<租个女友回家过年>,因为杜淳回家过年的时候一定会被七大姑八大姨念叨的,所以杜淳就租了个女朋友回家过年,而且最终,他们竟然机缘巧合的结为夫妻,这也算是修来的缘分吧! 毕竟中国的封建思想摆在那,年轻人一般都在外边闯荡,好不容易回家过年,所有亲戚肯定担心你的终身大事,所以一定要问候几句的,你说要是一般的问候了估计也不至于租个女朋友过年! 所以肯定是父母和其他的亲戚逼得太急,说什么相亲等等啊,因为老年人逗闲着没事干,他们就想着有生之年还能为你带带孩子,省的将来他们他们不在了你们还得上班孩子没人带,而且老年人的生活也很无趣,他们需要一个小孩子增添一点乐趣! 可是不代表每个在外打拼的人都能找到女朋友啊,如果每个人都能找到女朋友那何必还会有那么多单身贵族呢,所以很多人或许眼光太高或许刚失恋暂时不想找女朋友再或者有些人享受单身生活不愿意找女朋友,反正各种原因,导致他们只能租一个女朋友带回家,起码爸妈能放心不再担心,起码不再享受各位亲戚的唠叨! 其实这是一件你情我愿的事,没什么不能理解,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有人愿意花钱租女朋友自然也有人愿意收钱扮演别人女朋友,又不是什么伤天害理违法的事情,反正目的都是好的,让老人放心!所以我完全可以接受! 我表哥就是今年已经26岁了,连个女朋友都没有,他在苏州那边打拼,每次一回家二姨都要问她有没有女朋友?有了带回来没有了让他去相亲,我外婆也是,一见我表哥就用苦肉计就哭着说,怕在自己有生之年见不到表哥娶媳妇。后来表哥都吓得不敢回来了。 因为真的是太多亲戚问候了,可是没女朋友也不能胡乱找个女朋友吧,总不能随便谈个女朋友就赶紧结婚,那样子不相互了解的爱情能走的长久吗?肯定不能。所以前两天表哥都说说不定今年过年他就不回来了,因为亲戚们总是让他相亲他觉得烦。 但他说他不排斥租个女朋友回家过年,起码这样子就没人再说他了,他也能安生一段时间了!所以我完全理解,并且欣然同意!
因为不租一个女友陪自己回家过年的话,估计会被家里面的七大姑八大姨们给吵死,过年对于很多大龄剩男剩女而言就是一个催婚、催对象、催生孩子的时间,无法面对的时候,又找不到合适的恋爱对象的时候,宁愿租一个女友陪自己回家过年。 其实我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就是我的一个表哥,因为年纪太大的缘故吧,其实在城市里面根本就不显的,可是在父母眼中,在所有的亲戚眼中,就是超大龄剩男了,所以一直在问他对象的事情,表哥一时气不过就租了一个女朋友陪自己回家过年,虽然也不需要太多的钱,但是我们年轻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两个人别别扭扭的,根本就不像情侣。 不过我表哥的父母和所有的亲戚朋友只看人,管她是不是真正的情侣呢,就不停地问人家姑娘这个事情那个事情的,好在他们提前做好了准备工作,不然的话真的会被这些七大姑八大姨问出问题来,那么就真的穿帮了。 其实后来表哥跟我说,不是自己不想找女朋友,是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再者而言,很多事情也是身不由己的,为了应付家里面,只要租一个女友陪自己回家过年了。其实我也可以理解表哥的做法,虽然是欺骗行为,但是发心是好的,再者,面对家里人的质疑和着急,他也是无奈之举,很多人都和表哥有着一样的困惑。 如果可以和电视剧里面演得一样就好了,最终租来的女友和自己产生了感情,假情侣变成真情侣就皆大欢喜了。
过年的时候,很多单身的男生原因选择租个女友回家陪自己过年,租女友在近几年的新闻里啊,每到过年的时候我们都可以常常的看到,很多人觉得这样的行为不划算,不但贵而且最后也不是自己的,但是依然有人去租,人们不解这么不利的情况还有人去选择。其实不然,对于有些人来说,这样的行为确实可以使得自己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的。我们现在都知道钱的重要性,有些地方比较小,赚钱的机会少,很多人都会选择出门去赚钱。 随着自己的年纪越来越大的时候,谈恋爱这件事尤其是你成长了,经历的多了,你会去懒得去做。因为确实太累太麻烦了,但是年纪大了,每次过年回家的时候,自己的父母,自己的七大姨八大姑,都会不停的问自己啥时候领个对象回家过年啊。每次你过完年回去上班的时候,父母依然会叮嘱你,让你在那边找个对象。另外自己在家的时候,父母或者亲戚还会说人家谁谁谁都结婚了,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你怎么还光棍呢。然后还会给你安排什么相亲活动让你参加,本来过年的时候就是工作劳累团聚放松的,这么一弄心累的厉害了。 所以很多外出工作的人在回家过年的时候会选择租个女友,因为可以给自己增加面子,另外就是不一样的新奇感觉,再者就是可以回家安心的过个好年。所以还是依然会有一些的人群会选择这样的做法。当然还有租女友回家过年最后真的在一起的案例呢。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只要有需求就会有市场。
其实我感觉决定租一个女友回家过年其实是对于自己的父母还有亲朋好友的一个安慰吧。当我们到了一定的年纪的时候我们的家人还有朋友就希望我们可以在自己的感情上面有一个港湾的。 所以要是我们一直都没有一份稳定的感情的话,大家的心中都像是有一块石头是的,所以就不能很好的过一个年,那其实是为大家可以过一个好年,所以才不得已做的一个选择的。 看起来是一个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很多的时候都是我们作为晚辈的一个不得已的选择的。我们想要我们的家人在过年的时候可以开开心心的。不想让大家在过年的时候有什么样的不开心的事情发生。 但是这一件事情要是让我们的家人知道了,应该是肯定是有一番大动作的。毕竟是大家希望的就是你可以幸福的生活。但是现实是你为了可以避免掉你的家人的唠叨所以就想到了这样的一个想法。 其实是很伤害你的家人的心的,我的建议就是要是你真的是想要找一个这样的人去在你过年的时候扮演一下你的女朋友的话,那你一定要找哦一个可以和你很合拍的一个人了,要不然一不小心就穿帮了,要是穿帮了我相信你的家庭将会有巨大的改革的。 但是我的建议就是要是你真的不想听到你的父母还有亲朋好友的唠叨的话,那你可以和你的家人说清楚,也没有必要用这样的方式去表达你的不满。对于你的家人还有你其实都是一个很大的欺骗的,这样做是很影响你们之间的感情的。
过年很多人会回家,因为春节在中国是一个家人团聚的日子,春节有比较长的的假期让人能够回家过年,尤其是对于在离家很远的地方工作的人,应该是盼着春节的吧,但是随着人结婚的年纪的到来,你回家,你的亲戚难免也会问你有没有对象啊什么的,还有工资等关于你的问题。 那么没有对象又爱面子的你就难免会尴尬,年纪越大就越尴尬,每次过年回去肯定都是会问你的,因为你长期在外面,和你的共同话题其实也不是很多,他们认为大概也就聊这些合适了吧,当然可能还有他们自己都想知道的欲望。 你每次回家都没有对象,在亲戚面前,可能你的父母也会有点没面子。这个原因,可能会让人租一个女朋友回去。一般自己的父母也会唠唠叨叨个没完,说你都老大不小了这类的话,可能会唠叨的你很烦。还有可能就是如果你年纪越来越大,还是没对象,你的父母急了,可能会在你过年回去这段时间不停的给你安排相亲对象,我觉得这是许多年轻人非常反感的。等等,这些原因可能都会让你租一个女朋友回家,租一个回去可以少听父母唠叨,可以不相亲,可能这是过年回去最好的方法了吧。 前段时间我就看到过一个新闻,一个大三的学生,过年回家,家里人给她安排了很多相亲,然后她在假期还没结束的时候就跑回学校了,她说,她受不了那么多的相亲了。 家里人好点,可能还不至于租个女朋友回去,可是有时候被亲戚,被父母逼的紧的时候可能真的只能租个女朋友回去了。

我想租个女友回家过年!
这个可以理解哈哈,下面给你举例子说明下有关法律方面和义务等事宜,取决于你。 春节,对于未婚大龄青年来说是一场灾难!同龄人都已经二胎甚至二婚了,你却依然单身。在面对七大姑八大姨的一次又一次逼婚时,单身狗心中的苦闷更与何人说! 为应对父母以及亲戚朋友无休止的逼婚,很多单身青年打算租个女友回家过年,应付一下逼婚,那么,租个女友回家过年会面临哪些法律问题呢?我们来看一个小案例! 在北京工作的二娃是某知名IT公司的一个苦逼程序员,年届30,由于工作原因(整天加班码代码)交际圈子很小,公司同事又基本为男性(据说单位很多同事都弯了)。而同村当年一块玩耍的二蛋儿子已经10岁了,为了响应国家二胎政策,媳妇已经怀上二胎。年关将至,二娃想想去年回去被逼婚的场景,不禁倒吸一口凉气,今年无论如何也得带个女朋友回家。二娃听朋友说在网上租女朋友现在很流行,于是二娃打开某鱼搜索,很快和翠花联系上了,双方协议约定:由翠花冒充二娃的女朋友,和二娃一块回老家过年,二娃全程包吃住和往返机票,另外,二娃还需支付给翠花劳务费5000元。 一、二娃和翠花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目前理论界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租女友协议违背了公序良俗,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以下五种情形,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二种观点:租女友协议属于一方提供特定劳务的雇佣合同。该合同是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属有效。二、租女友期间送的礼物能否要回?如果送出礼物的一方在送礼物之前已清楚地知道对方是租来的“女友”或“男友”,则送给对方的礼物属于赠予物。赠予合同自赠予物交付时生效,赠予对方的礼物不能再要回来。如果是租友合同期间,一方的亲友基于错误地认为租友合同双方是真正的恋人关系而送给一方的礼物,则属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以要求撤销赠予,把已送出的礼物再要回来。真正情侣之间的赠与,要区分是附条件的赠予还是未附条件的赠予。如果是附条件的赠予,在对方未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之时,可撤销赠予。例如送给对方的彩礼依据习俗是以结婚为条件的,如果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之前分手,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 如果是未附条件的赠予,例如在情人节送给对方的礼物,在赠予物交付之时,赠予合同已经生效。分手时不能再要回来了。租情人过节,其本质实际上是一种雇佣关系的体现,是雇主通过协议、合同的方式,约定受雇方履行一定义务,待完成后给付佣金的行为。三、租女友协议可以约定接吻、陪睡吗?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而租友合同是否属于法律上的雇佣关系要看具体的合同条款。如果只是单纯要求受雇人提供陪雇主逛街、吃饭等劳务,则属于法律上的雇佣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的保护。但如果包含了接吻、以恋人的身份约见亲友等,则涉及到了“男友”“女友”特定的人身性质,也违反了社会公德,不属于雇佣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条款,不受法律的保护。如果协议中约定有陪睡等性接触内容,卖淫嫖娼在我国属违法行为,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如协议中约定有陪睡等性接触内容,则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规定,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的保护。三、协议期间,翠花意外怀孕该如何解决?如二娃不经翠花同意,强行和其发生性行为,二娃则涉嫌强奸罪,如果二娃和翠花假戏真做,自愿发生性行为,双方作为成年人,法律不做过多干涉,翠花意外怀孕后,如果二娃和翠花在协议期满和平“分手”,对于翠花意外怀孕做人流手术的支出,二娃和翠花应各自负担一部分费用。专家提示:在租女友回家过年的行为中,双方应该签订一些协议进行约束。但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涉及人身租用的协议是无法律效力的。所以协议以一种结伴旅游的合同形式呈现,如涉及交通、食宿、旅游费用。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谢谢
父母催婚也不能这样啊,有对象就是有对象没有就没有,何况现在说没对象也不丢人,反而那些结婚早的被人说没正事
要不跟我回家吧????????
你这是干嘛,要诚实哦!

租了个女朋友回家过年,结果事后对方怀孕了,该怎么办?
租女友回家过年,万一过程中对方怀孕了,该怎么做比较好: 1、首先一定要分辨出女方怀的是不是自己的孩子?如果是,那么一定要负责到底,征求女方意见,可以提出“考虑一下结婚然后把孩子生下来”的建议!毕竟女孩子都是比较被动的,你不问怎么知道她的真实想法。当然了,如果发现她肚子里怀的不是自己的孩子,那么可以起诉她涉嫌诈骗,这是不能容忍的事情。 2、不去想太多,不管她肚子里孩子是不是自己的都当成是自己的,只要租来的女友再次来找自己,就开始正式追求她!把之前的“租”变成“追”,变成现实,开始一段恋情!因为此时不怀疑她,这在女孩心里多少会加分的,女孩会觉得这是一个踏实可靠的男人,说不定就答应了也有可能。 关键还是要看在租她的那段时间里,对她有没有真的动过感情,如果真的喜欢她,那么建议就这么做,别问什么孩子是谁的这种话,直接追求她,搞不好就能修成正果。 比如:在2015年山西的一租女友事件,山西太原刘先生当时也是30好几的人没有女友,然后就在网上某平台认识了一个女孩,以租的方式把女孩带回家了,之后女孩发现刘某家里人都很善良,对自己特别的好,也没有刻意要她做什么为难的事,刘某的妈妈还会偷偷给女孩盖被子,女孩很是感动。 刘某和租来的女孩渐渐的有了一点感情,二人也是这期间发生了关系,而后女孩怀孕,女孩没有提什么别的要求,刘某则是更加主动的对女孩好,用行动来打动有孕在身的“租来的女友”,女孩被感动了,不仅没说要堕胎,还说要结婚,要把孩子生下来。现如今,他们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这是非常美好的幸福的真实事例,所以事在人为。 ⒊一般来讲,租来的女友怀孕了一定会来找这个租她的男人,而且会提出堕胎,费用由男方出,那么这时候作为一个成熟的男人首先要做的就是冷静,不仅自己要冷静还要安抚女方的情绪,甭管怎么样,她是个孕妇,身体比什么都重要,“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使是假夫妻,可曾经确实做了夫妻之事,看在这个面子上,都不要责怪她。 更不要认为自己花过钱就行了,人心都是肉长的,女孩做了几天别人女朋友也不容易,有可能她家里真的困难,她太缺钱了才这么做,应该要体谅她,何况她现在还是个孕妇,还怀了男方的骨肉,尽量对她好点,按照她的意思去做就可以了,真的要花钱堕胎也要答应,凡事不能过于强求。 总结:主要还是看人,看当时的情况,因人而异,有的租来的女友真会选择嫁给这个男人、生下孩子。有些就是跪地求她,她也不会同意!这和眼缘、租女友期间是否有一定感情、男女性格合不合、女方的真实底细等等都有关。 还是要看当时的情形和人而定,也没有一个确切的那么完美的标准答案,总之无论如何,不要弄得那么难看就对了,互相尊重。退一步讲,假设这件事闹大了,朝着负面的情形去发展,男方父母知道了,也会很生气的。
个人认为看自己喜不喜欢这个人,如果喜欢的话可以直接告诉他家里人,两个人直接结婚就可以了。
这个时候你就应该和人家好好的沟通,看对方是什么意思,要好好的和人家商量,共同去解决问题。

花两万租了个女友回家过年,不到三天我买了张火车票把她送回老家,怎么办?
还记得我当年上大学,临走母亲送我的场景。那个时候我做的是火车,母亲一路把我送到了火车站,本来母亲说要去站台送我的,可是工作人员却说不能进去。于是我就自己提着行李进了候车室,当我从地上提起我行李的时候,我清楚的看到母亲还站在门口眺望,很明显她没有看到我的身影,我不忍心又打电话给她让她赶紧回去吧。但是她虽然答应了却一直没走,直到火车开来了我看她还在候车室外张望,我知道母亲其实是舍不得我的。 于是,上了大学之后我发奋读书,当舍友们都在一个个玩游戏,谈恋爱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天天背着书包去上自习,果然,功夫不负苦心人,大学第一年我就拿了国家奖学金。随后在大四的那一年,我被保送了研究生,毕业后我留校当了老师。只是我对情感一直不开窍,也有很多的同事给我介绍,但是就没有一个我能谈成的。 眼看着家里的父母越来越年迈,每次回家后,母亲都会问我:强,什么时候给娘带个女朋友回来,我就很难回答。我知道,我在所有的地方表现的都能让母亲满意,唯独在婚姻上,我让母亲抬不起了头。前两天无意在网上刷到有租女友回家的信息,我大体上浏览了一下后,我下定决心,今年先租个女友回家。 于是说干就干,我在网上寻找了一通,终于以2万元20天的价格租下一名女友。这个女孩子年龄跟我差不多,同在北京,并且还来自农村,我想这样的应该回家之后比较好交代,也不容易露出马脚。只是她答应只能年前陪我15天,年后过了初五就要走。 我本来计划是要租她过完正月十五的,想想时间长了也容易露馅,于是我就答应了。只是她跟我提了一个小小的要求,问我在过年之前能不能先给她一部分费用,我说可以,到时候写在合同里就行。 于是,就这样,在跟她熟悉了一天的情况下,我就坐火车带她一起来了老家。当我拉着她的手一起跨进大门的时候,我看到迎出来的母亲脸上露出的笑容,我看到老父亲连忙放下手中的活,激动的不知道说什么。她跟我回家的第一天,是腊月十五。那天晚上,我妈炒了六个菜,还特意包了水饺,当时包水饺的时候,她竟然还主动要求跟我妈一起包,看到她擀皮的样子。我在想,这要是真是我女朋友就好了。 晚上趁她上厕所的功夫,我妈掐了我一把说:臭儿子,什么时候的事啊,你也不提前跟妈说说,让妈也高兴高兴。我没办法回答,只好说:妈,这不才刚谈的吗? 爸急忙赶着说: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我好把咱这老房子再重新装修装修。我赶紧说:爸,还没定的事情呢,再说吧!就这样,老两口子整整的乐了一个晚上。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怕我妈再问出破绽来,索性直接让她跟我睡在一间屋里。只是回到卧室后,她一直抱着手机聊天,我偷偷的看了一眼,发现跟她聊天的好像是她的女儿。我小声问她:你结过婚了?她说:恩,是的,我女儿都五岁了。 我轻轻的回答了一声:哦,转头就睡了。第二天,当我一睁眼的时候,我发现身边竟然没有了人,当时我的心里吓了一跳,不会是跑了吧!可是一想,我钱还没有给她呢。于是我赶紧穿好衣服起床,却发现她已经早早的起来了,正在厨房里帮我妈刷碗,收拾碗筷。我过去的时候,我妈一直夸说:小张太能干了,我说我自己来吧,她非要帮我,你看这些碗都是她刷的。 顺着母亲说的,我朝她望去,发现她的一双手上竟然磨出来许多老茧,或许这些活她在家里干了不少吧。于是没敢多问,我就回屋了。却再次发现她手机上弹出了一条消息,上面写道:妈妈我想你了,你什么时候能回来? 中午,我问她,你不是说你是大学毕业吗?为什么会结婚这么早,她有很大一会没有回答我,后来只是说她在大四毕业的那一年怀了她闺女。想起孩子,我突然想起上午刚取的钱还没给她,于是我拿出了一万递给她,并说:感谢你演的这么真。没想到她却说:我没有演戏,我只是觉得你妈那么大年纪了,水那么凉,她一个人刷那么多碗会受不了。 当她说完时,我不知道为什么,眼角有点模糊。或许是我想起了我妈年轻的样子,也或许是我为她的话语感动了。总之一直到了晚上,她帮我妈把我的整个家收拾的干干净净,我知道,这肯定是一个顾家的女人。如果我要是能娶上这样的媳妇,该有多好! 晚上吃饭的时候,她的手机一个劲的响,最后被她挂掉无数遍之后她终于接了。不过她是跑到堂屋里接的,我偷偷的跟了过去,却发现电话里,一个小女孩一直在哭,边哭边喊:妈妈,我想你了,你什么时候能回来啊?你回来陪我过年好不好?而她却咬咬牙说:乖,妈妈今年工作忙,过年可能还要加班回不去了,你在家要听话,好吗?等妈过了年回去,给你带好吃的。 我分明能听到她哽咽的声音,还有她眼角流出的泪水。我似乎一下子明白了,为什么她想提前要一部分钱,为什么她会不停的发信息。想到那个五岁的小女孩,我顿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那一夜,我几乎失眠。 是啊,我把她租到了家里来,我让爸妈和我过了一个令人羡慕的好年,可是我却拆散了她们母女俩,这样的事情我做不到,于是第二天我一早我去县城火车站买了去她们家的票。吃过午饭,我告诉爸妈,她家里有事要回去了。而她当时也是一脸惊呆,在收拾好行李去火车站的路上,她问我为什么要这样做,我说:我不忍心让一个孩子过一个没有妈妈在身边的年!说话的空,我把剩下的一万块钱悄悄的塞到了她的包里。对我来说,这一万块钱不算什么,但是对她,这点钱或许能帮她过一个好年。 直到把她送上火车,我才告诉她钱的事。回家的路上,心里好像有一块大石头放下了,虽然把“女朋友”送走了,但我却感觉到格外的开心,因为或许我做的这件事能改变一个孩子的一生!
这个过年女方在男方家三天就差不多了,她也肯定不会给你退钱的
像这种情况也就那样,因为这种情况是属于交易的,并不是真的男女朋友,所以也不需要自己去做一些其他的事情。
应该跟她交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得到适量的赔偿。

小伙租漂亮女友回家过年,500一天可同床共枕,如此交易违法吗?
如此交易肯定涉嫌违法啊,而且有违公序良俗,我要对此发出强烈谴责!不然的话,搞得我自己都想租一个来了,那回家岂不是倍儿有面子,晚上还要美女同床相伴,岂不美哉? 一、租女友回家过年并回家过年,涉嫌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要知道每逢新春佳节,适龄男女回到家中总是要被催婚,七大姑八大姨能把你折磨的痛不欲生,这个时候租个女朋友或者男朋友回家过年,就可以避免许多麻烦。 但是,我们要知道这种交易并不正规,那些中介机构推出的租赁服务也见不得光,如果在租赁期间发生关系,这本质还是属于非法的金钱与身体交易,男女双方都要被罚款或拘留。 只是,在现实之中的调查和取证比较困难,除非抓现行,不然就很难留下相关证据,因此这种现象才不断滋生。 二、就算租对象回家过年不违法,也有其他潜在风险举个现实的例子,在浙江衢州,20岁的小兰由于刚刚大专毕业,还欠着2万元的助学贷款,她为了偿还这笔钱,就在网上看到了租赁女友的消息,对方开出500元/天的价格,约定期限为59天,如果同床睡觉就800元/天。 没想到的是,小兰跟租赁者吴某见面之后,吴某就直接对小兰进行了殴打,还抢走了她的手机和身份证,准备强行跟她发生关系。 幸好,小兰提前跟朋友约定好,万一找不到她,就立马报案。 民警根据线索摸查到吴某的位置,成功的制止了一起即将发生的案件,解救了小兰。 而事后查明,吴某有强行跟幼女发生关系的前科,被判过9年,因此吴某这一次将会被重判。 再有,除了女方的安全难以保障之外,男方也可以面临意外的损失。 就比如在疫情初次来袭之时,恰逢年关,有人租了女友回家过年,但是受到疫情影响,一直被封闭无法出村,这个租赁价格就一直猛涨。 另外,有些女生也会利用男方父母不知情的这个信息漏洞,暗地里向男方家里索取大额财物,让男方不明不白的蒙受经济损失。 三、租赁对象不可靠,谈恋爱要擦亮眼睛,回家过年也不要打肿脸充胖子有一说一,租赁对象这个现象原本就不是个正常情况,它对正常的恋爱和社会体系造成了冲突,其本身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 而我们选择对象时,自然还是要以感情为主,擦亮眼睛去找真正适合自己的人,回家过年就算没对象,也要理直气壮的表达自己的想法,如果打肿脸充胖子,到头来坑的还是自己。
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逻辑,女友租赁这种新事物,由于相关条文中未有明文规定,故原则上不构成违法。 但同时我们也要知道,如果租赁期间发生了“两性接触行为”相关的纠纷,之前签的“女友租赁合同”往往是无法提供有效法律保护的,对双方都是如此。 所以我个人对于女友租赁其实是不提倡的。 一、女友租赁原则上是合法的随着时代的飞速变迁,网络技术日益兴盛的发展,社会上很多新生的事物,着实令人始料未及。 比如近两年兴起的女友租赁,就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这种业务在性质上兼具了“网络相亲式”和“人员雇佣式”的属性,双方只需在网络上沟通一下,如若彼此满意,即可支付定金,开始一段限时的“租赁式恋情”。 而租赁到期后,再行支付尾款,如果对这位租赁女友感到满意,你还可以给她好评。 整个过程给人的感觉,就仿佛不是谈感情,倒更像是订了个外卖…… 由于女友租赁完全颠覆了传统的婚恋模式,并且有偿式的感情交易,也对普遍的道德规范产生了一定冲击,因此推出以来持续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其中最令人广泛关注的问题就在于,女友租赁是否违法? 对于这个问题,答案其实非常明确,由于没有任何相关的法律条文,明文规定了“女友租赁不合法”。 因此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逻辑,我们基本可以认定,女友租赁原则上算是合法的。 二、女友租赁产生纠纷时双方都很难维权尽管由于缺乏相关的规定,我们因而可以认为女友租赁是合法的。 但也正因为这方面缺乏详细确切的规定,所以一旦女友租赁期间发生纠纷,则当事双方往往都很难有效地进行维权。 其中的道理自然是不言而喻。 因为当事双方在线下实际的行为,与其在网上签订的“女友租赁合同”,往往有很多不一致的地方,而这些不一致之处,往往就需要双方“灵活”地处理。 而这种“灵活处理”的手段,恰恰就介于非法与合法之间的边缘地带。 也正因如此,当租赁方和被租赁方之间产生“劳资矛盾”的时候,碍于缺乏充分的条文依据,双方都很难寻求法律的有效介入以维权。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双方事先谈妥了价格,签订了“租赁合同”,但在双方发生了“租赁关系”后,男方却决定赖账不给钱了。 这时候,女方能怎么办?报警的话,就是“大义灭自己”,忍气吞声,又太吃亏。 而反过来的话,如若是女方决定不履行约定,男方同样也不大可能“大义灭自己”,并且即便报警了,由于“女友租赁合同”中不可能有这方面的规定,所以严格来说人家也不算违约…… 正是因为“女友租赁”的复杂性和敏感性,所以一旦租赁期间发生纠纷,则当事双方往往都很难有效地进行维权。 也就是说,交易的进行很大程度上是靠“口头信用”来维系的。 三、寻找真实女友培养感情才是正确的做法综上所述可知,女友租赁的可靠性,其实一直都笼罩在“交易不确定”、“违约风险高”的阴影中。 此外,虽然女友租赁确实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日益凸显的“光棍问题”,并且也真的有人能凭借这种网络相亲成功脱单。 但由于这种模式确实有悖于传统的伦理道德,因此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其所造成的争议都是难以平息的。 而且法制也是会随着时代而日益变迁的,如果未来女友租赁问题引发了什么显著的消极影响,那么就有可能会被明文限制了。 所以总的来说,渴望脱单的大家,还是不要过多地寄希望于“女友租赁”,毕竟真正可靠的感情,还是得在工作生活中寻找和培养才行。 最关键的是,双方的习惯是否能够协调,双方的三观是否能不冲突,双方的性格是否能够接受,这些都是需要经历时间的检验,并慢慢磨合的。 一份真挚可靠的感情,绝对不会是靠金钱租赁得到的,希望大家对此谨记! 结语: 虽然当代社会,高额彩礼极大地拉高了谈婚论嫁的成本,但是即便如此,大家也不应该靠把租赁女友带回家去敷衍父母了事。 毕竟婚姻大事最终还是要靠自己来解决的,单身固然更自由,但有了另一半,每日的工作生活才有归属。
如果仅仅只是同床共枕的话,不发生其他事情的话,不属于违法。 但如果同床共枕的过程当中发生一些夫妻生活的话,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应该就是违法的。 在我国的法律当中,是不允许有类似于这方面的交易的,但是仅仅只是表面上的猪漂亮女友回家过年,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只是两个人的合同关系,双方只需要履行合同上的约定就可以了。 其实租女朋友回家过年这种做法已经是近几年来的主流做法之一了,很多人也都是比较无奈的,因为现在的婚姻问题压力实在是太大,所以年轻人不得不寻求类似的方式来躲避家里人的施压。 不过这里需要提醒大家一下,进行这样类似合约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两点: 1、事先讲好细节 租女朋友回家过年意味着在过年期间,女朋友需要跟着你回家,按照我们的中国传统来看,很多长辈喜欢给女朋友红包,所以这一点就必须要注意了,因为你们事先如果讲好,女朋友收的红包里面的钱也算作你给她的工资,这一方面就不应该多收你的钱。 2、最好要有书面合同 很多男孩在租女朋友回家过年的时候都是口头协议,到最后也有一些发生纠纷的状况产生,这些状况的产生,都是由于没有书面合同或证据所带来的一些不良后果,所以建议大家尽量要有一份书面合同,并且细则要写清楚一些。 最后还要提醒大家一下,虽然现在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很难找到真心的女朋友,但是婚姻的本质真的应该是爱情,我们不应该以其他的任何方式去解决婚恋问题,这不仅不利于我们的情感发展,反而会产生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给我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时值新春佳节,对于大龄未婚男女青年来说,除了感受到几丝惨淡的喜庆之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未婚的压力。为了应对这种局面,缓解一下紧张尴尬的气氛,租一个对象回家过年已经不是新鲜事了,可能女生还相对保守,但对于男青年来说租个女朋友回家过年已经成为一个选择。 目前在市场上,有些机构就推出这种居间服务,很多年纪和颜值不一的女孩都在那里登记,然后按照一定的标准拟定出租的价格,当然价格也与其提供的服务有关。我一个大龄的男同学,在很早以前就通过这种居间机构选定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春节带回去过年了。 今天问起此事,他介绍说,父母都很满意,以为自己未来的儿媳妇就是她了,虽然费用略贵,500元一天,前后一周几乎花了半个月的工资,但服务也很周到,已经同床共枕,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了,并且没有丝毫的破绽。 那么显然除非两个人在这一周的时间里擦出爱情的火花,否则这本质上还是一种交易,花钱买服务,并且还提供了性服务,那么这种操作违法吗? 众所周知,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以前有可能要被收容教养的,近来相关制度废止了,但其依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其实这种租女友回家过年并且只要报酬给够还可以发生关系的,在实质上已经属于卖淫嫖娼的范畴了,因此有专家认为,如果能够掌握证据,应该以《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依据,追求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但转念又一想,如果这种租女友的行为涉嫌上述违法行为,那么流行很久的成功人士“包小三”,每月定期支付“生活费”,或者送房送车的行为,也涉嫌上述违法行为。这三者相比,最大的区别不过是服务时间的长短而已,它们分别以小时、星期、月、乃至以年计费,但本质上还是花钱买服务。 所以说目前除了在卖淫嫖娼中被抓现行的,其他的长期或者较长期相对稳定的类似交易并无法被发现以及被处罚。实际上即便是短期的卖淫嫖娼行为,如果交易地在当事人的家中等隐蔽的场所,也很难被发现和取证。 诸如此类行为最终如何规范及处罚,方能公平公正合理,尚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小伙租漂亮女友回家过年五百天可同床共眠如此交易他们双方如果是自愿的也不属于违法如果有一方是被迫的这种情况下也是属于违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