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的案件发展
案件的发展如下:1、案件移送。2013年3月7日,北京市检方表示,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2013年3月27日,李天一案被移送至海淀检察院,将由海淀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审查起诉。按照刚刚实施的新刑诉法相关解释,李天一案将不会公开审理。2013年7月3日,李天一案由于案情复杂,海淀检察院已退回警方补充侦查。但是,需要补充的只是小环节方面,大的证据链没有问题。2、提起公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已查明李天一等五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涉嫌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庭前会议.2013年7月22日: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举行庭前会议。2013年8月20日下午12时,李某某涉嫌轮奸案第一次庭前会议结束,五名被告人均未参加,只有被告家属和律师出席。与李某代表律师陈枢坚持无罪辩护不同,被告人魏某兄弟律师李在柯表示,还在考虑做轻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同时他称不存在所谓的“刑讯逼供”。女方田参军律师称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50多万。2013年8月21日上午,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会上,检方补充了两份有关被害人杨某是否在酒吧任职的证据;几名被告人律师指出,根据审讯时的录像,警方存在诱供,并更改部分供述。警方对此不予回应。4、申请公开。2013年7月30日,被告人李某某的辩护人向海淀院提交了署名梦鸽的《关于公开审理的申请》。海淀法院认为,该申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第一款有关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规定,故依法当场驳回了该申请并记录在案。扩展资料:个人信息:父母:李双江、梦鸽;曾就读学校:中关村第三小学、人民大学附中、美国某冰球学校;所获荣誉:4岁选入中国幼儿申奥形象大使;全国少儿钢琴比赛金奖;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铜、银、金奖;2009年入选为最年少的海淀区书法协会会员。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李天一案
2013年3月7日,北京市检方表示,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2013年3月27日,李天一案被移送至海淀检察院,将由海淀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审查起诉。按照刚刚实施的新刑诉法相关解释,李天一案将不会公开审理。2013年7月3日,李天一案由于案情复杂,海淀检察院已退回警方补充侦查。但是,需要补充的只是小环节方面,大的证据链没有问题。 2013年7月22日: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举行庭前会议。2013年8月20日下午12时,李某某涉嫌轮奸案第一次庭前会议结束,五名被告人均未参加,只有被告家属和律师出席。与李某代表律师陈枢坚持无罪辩护不同,被告人魏某兄弟律师李在柯表示,还在考虑做轻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同时他称不存在所谓的“刑讯逼供”。女方田参军律师称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50多万。2013年8月21日上午,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会上,检方补充了两份有关被害人杨某是否在酒吧任职的证据;几名被告人律师指出,根据审讯时的录像,警方存在诱供,并更改部分供述。警方对此不予回应。事发背景当时正值春节期间,李某某和父母正在外地度假。李某某为了聚会坐飞机先行回京。当晚几人前来时,领班张某为他们安排了“天蝎座”包房,并上了一箱科罗纳啤酒,以及黑方和轩尼诗等洋酒。几人让张某找陪酒小姐,于是张某便叫了两个女子进屋。其中一名是矮个女孩,另一名就是受害人杨某。酒吧喝酒杨某在包厢中喝了很多酒,李某某叫来领班张某询问杨某能否出台。张某看到杨某喝得很醉,并且不愿意跟李某某等人出去,就提议先出去吃饭,等杨某清醒些之后,由她自己决定是否愿意出台。见有领班张某的陪同,杨某同意跟李某某等人去吃夜宵。于是,大约凌晨3点多,一行人开车来到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金鼎轩群殴在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又爆发了一场冲突。由于发现邻座的两男一女经常看自己,李某某与对方争吵了起来。店内的监控也将这个过程记录了下来。他人身份证开房离开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后,河北来的李某去取车离开。而剩下的人则首先开车到了李某某家地下车库。李某某、王某、魏某某三人一番商量后,酒吧的领班张某从地下车库离开,打车回家。李某某等人则将剩下的杨某拽上了车。杨某在车上寻找领班张某,得知张某已经离开后,杨某表示要下车,而李某某等人不同意并打了她。在湖北大厦,魏某某使用他人身份证开了湖北大厦一个房间,后用短信告知其他人。李某某等人扶着杨某进入大堂,走进电梯,监控显示,在电梯中,李某某等人还有殴打动作。李某某率先性侵进入房间后,杨某不愿意脱衣服。李某某等人实施殴打,并强行脱去其衣服。此后,李某某第一个对杨某实施了性侵,随后是王某。而且据了解,几人都没有安全措施。结束后,魏某某和李某某两人凑了2000元塞进杨某的包中。几人将杨某带离后,放在路边让其打车离开。事发后,杨某将此事告知了张某和一名女性同事,当天几人陪她到医院查看身体情况和治疗。后经鉴定杨某的所受伤害为轻微伤。曾怕李家背景受害人不敢报警受害人首先给李某某打了电话,但是李某某表示这是嫖娼,并挂断电话。此后,酒吧经理丁某也得知了此事。在得知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后,几人担心报警没用,于是首先选择私了。丁某首先给李双江的司机打了电话。过一天后,见没有回应,丁某等人又给李双江的手机发短信,内容大约是,你是否是李双江,你儿子李某某轮奸的事情,你是否愿意出面解决,如果不理睬,我们将选择报警和通知媒体。但李家还是没有回音。当天晚上,丁某等人陪同杨某到派出所报案。 2013年8月7日凌晨一点,兰和律师发微博称,李某某的母亲梦鸽女士于8月6日上午,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恳请警方对相关人员犯罪事实立案侦查。酒吧回应2013年8月7日傍晚,GlobalClub酒吧一负责人回应称梦鸽这是在诬告。该负责人称,诬陷也是犯罪,并认为她侵犯了酒吧名誉权,再这么下去,酒吧要跟她打官司。2013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此次庭审因涉及未成年被告人及个人隐私,因此进行不公开的连续两天审理。 在庭审现场,五被告都接受了单独讯问,并详述事发始末,但李天一的说法和别的被告及被害人的证词都有很大矛盾,如他称并未与被害人杨某发生性关系,并指杨某是卖淫女;而有被告称他是第一个和其发生关系;杨某则自称事发前还是处女。2013年9月11日, 李家法律顾问兰和透露,李天一辩护律师已向海淀区法院提交《再次开庭申请书》,以及2013年9月7日12名国内刑事实务界、理论界和法医学界专家的论证意见书,要求第二次开庭,并提出被害人、专家证人出庭、现场勘验、非法证据排除等六项申请。并且4处监控视频曝光,其内容涉及本案一些关键争议细节。判决2013年9月26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上诉2013年10月11日下午,北京一中院发布消息称已经收到李某某强奸的上诉材料和相关卷宗,五名被告人中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一中院经过审查后发现移送的上诉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审案件受理条件,现已决定予以立案受理。2013年10月26日凌晨,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案的同案律师李在珂表示,北京市一中院通知10月31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李某某案。 2013年10月28日 ,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消息,经与北京一中院核实,该院定于10月31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延期申请2013年10月30日,法院宣布李某某等五人轮奸案二审开庭延期。上诉人向法院递交了申请,提出此案有被告人更换了辩护人,申请延期审理。而法院延期审理此案的原因是,“上诉人一方在本院确定并通知开庭日期后,更换辩护律师,新更换的辩护律师申请延期审理。本院为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将本案开庭日期延后,具体时间另行确定。”2013年11月1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开庭审理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田律师表示,原告杨女士状况,仍不宜参加法庭审理,相关诉讼权利全部由律师代为行使。对于此前曝出李某某家提交的新视频证据,受害人律师田参军表示“不好说”,同案被告律师李在珂则称“没听说”。李某某律师张起淮接受中新网采访时,声称开庭前都“不能说”。2013年11月19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审,上诉方提交新的视频证据,但未获法院采信。庭审从上午9时许一直持续到晚21时50分,仅中午休息半小时。此案未当庭宣判。上诉两人均同意无罪辩护昨日22时15分,两辆押解车从北京一中院南门缓缓驶出。之后李某某的辩护人之一李肖霖,也离开法院,并表示“明天不会再开庭了”就上车离开。随后,法院发布消息称,在昨日下午的庭审过程中,部分辩护人提出的调取新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申请,法庭当庭依法予以驳回。法庭调查结束后,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检察员、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围绕证据、案件事实、定性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辩论,充分发表了意见。5人中,上诉人李某某和王某均同意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法庭辩论结束后,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最后陈述,相关法定代理人进行了补充陈述。21时5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另行公告。至此,除去中午休庭时间,庭审耗时约12小时。休庭后,法庭安排未成年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与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会见。李某某翻供 当时接妈妈电话去了据知情人士介绍,李某某一直坚持本案只是嫖娼,不是强奸,而且自己压根没参与,一审时他解释称自己喝醉了、睡着了。昨日二审时他又解释称一进事发房间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出门接了十多分钟电话回来后,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参与。视频新证据 法庭认为无合法效力知情人士称,开庭前李家新律师提交了一组视频,系律师在案发后到事发酒店房间内拍下客观环境等,用以证明被害人在报警时有虚假陈述。昨日开庭,李家律师又提交了一组新视频,是其到事发后杨某去过的医院、事发宾馆周边拍摄的视频,证明这些地点周围有很多摄像头,认为法院应调取这些监控资料。对此,检方认为现有证据已很充分,法庭也认为这些视频在取证方式、证据形式上都不合法,也无效力,因此依法驳回调取新证据的申请。至于李家要求鉴定人员出庭说明杨某的伤情是自己造成的申请,也未获法院准许。被告律师:李某某案结果基本上已无悬念李某某辩护律师李肖霖表示其已经接到法院通知。李某某的父母也已经接到了法院的通知。李律师表示,其仍然坚持无罪辩护的辩护意见并且对这一结果很有信心。李律师称,如果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对李某某的有罪判决,他相信李某某和其监护人还将继续申诉。2013年11月22日,该案的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赵运恒律师表示,二审事实和证据情况与一审情况基本一致,二审法院不需要再对新证据进行审查,二审也没有出现被告人认罪态度有所改变或者有重大立功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出现,所以二审法院才会这么快就将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这也意味着此案结果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悬念可言。李某某案二审维持原判 律师称会坚持申诉2013年11月2日上午9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区西中法庭依法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在被问到是否会继续向高院申诉时,李某某律师张起淮说:“如果法律允许,我们还会坚持。”并表示梦鸽和他的态度一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西中法庭对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和同案人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10时许法院宣布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由于张起淮律师在采访中表示要坚持申诉,两位律师都认为这是对方的权利,其中田参军律师认为法院同意申诉的可能性及其低。 2013年11月27日,李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公开二审宣判。终审宣判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长达近一年之久被公众讨论的李某案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但该案唯一成年人被告王某律师周翠丽却始终认为案件受到了不公平审判,并两月来持续在微博爆料案件细节。继不久前公布湖北大厦电梯监控录像后,2014年2月11日在微博晒出几张监控录像截图,截图日期正是李某案发生当晚(2013年2月17日),疑似李某等带杨女士离开酒吧后前往的餐厅,图片上女子身穿黑色上衣,左手挎包,疑似暗示受害人杨女士离开时“清醒”。但网友一直对其爆料证据真假存疑。

李天一的律师是谁
田参军,北大01级法律硕士,北京中首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12月发证),因担任李天一案受害人代理律师而走红。著有作品《幸福地活着》,并于2013年4月由清华出版社出版。

李天一有着哪些不为人知的一面呢?
李天一这个名字,很多人熟悉也陌生,总觉得隐隐约约在哪见过。7年已经过去,李天一被人们忘却得差不多,李冠丰却涌进人们的脑海。时至今日,再提起那个“李冠丰”,相信还是有人会咬牙切齿。01 李冠丰原名李天一,就是那个一代歌王却被人骂“教子无方”的李双江的儿子。1996年,57岁的李双江的儿子出生,取名为李天一,这算是老来得子,宠溺不用多说,可那份爱却渐渐变为“溺爱”,最终成为他人身上的“恶”。 5岁的李天一就是中国幼儿申奥形象大使,钢琴老师是中央音乐学院的教授韩剑明,8岁的李天一开始练习书法,师从清华大学方志文。一个小孩子为什么能得到那么多名师的指点?因为他的父亲是李双江。 所谓名师出高徒,李天一拿过全国少儿钢琴比赛金奖,也拿过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铜、银、金奖。李天一成了李双江的骄傲,可这些骄傲却成为李天一狂傲的资本。 若是不懂得什么叫做鲜衣怒马少年时,就去看看13岁之前的李天一。一个不懂世事的孩子所取得的成绩和拥有的成就,怕是很多人穷极一生都达不到的高度。 对于这么优秀的李天一,说李双江视若珍宝一点都不为过。在《鲁豫有约》上,李双江说:“舍不得打孩子,还没有打,自己的眼泪就先掉下来,你不可能要求孩子什么都好,不要把孩子得罪了,孩子就是要有个性有棱角,不能要求他都听话。” 李双江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的一番话会在几年后成为网友重点抨击的对象。就如李双江所说,李天一不仅个性,还特别有棱角,真正的“特立独行”,用“豪横”都无法贴切形容。 说话就要负责任,李双江话音还未落地,李天一就出事。2011年9月,在北京市海淀区一小区门口,一对业主夫妻刚开车要进入小区南门时,便遭到后面一辆无照宝马和一辆车牌号很厉害的奥迪的司机殴打,夫妻头部流血受伤。 经过核实,无照宝马司机年龄15岁,没有驾驶证,是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第二天,新闻上便有“李双江15岁儿子开宝马打人,大喊谁敢打110”,那是人们第一次认识李天一。 此事一出,便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李双江和李天一成为人们关注的对象,特别是李双江还被人们“重点照顾”。 为了平息众怒,72岁的李双江亲自去医院向被打夫妇进行诚恳道歉。李双江痛心疾首的说:“我宁愿你们用棍子把我打一回。”说完便是泣不成声,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而李天一因为寻衅滋事被收容教养一年。 李双江一直在遵循着“子不教,父之过”的道理,也替李天一遮挡太多风风雨雨。可这件事没有让李天一“长记性”,也没有让李双江彻底“醒悟”。关于“教子无方”的说法,李双江难以推脱。02谁都不知道李天一下一次会发生什么事,但隐约觉得下一次的事比这个大,这不是凭空猜想,张国立的儿子张默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2013年2月,李双江之子李冠丰涉嫌强奸女子一事被通报,“李天一”、“李双江”成为搜索热词,微博话题评论数达到498万条。 李天一和四个朋友在酒吧喝酒,喝醉之后便和随行朋友将受害女子带到一宾馆“轮奸”。这件事情让很多网友感到愤怒,纷纷斥责李天一的恶行。 根据电视剧《马永贞》的编剧爆料,李天一之前就很喜欢玩弄90后女性,还有着“海淀区银枪小霸王”的称号,关于这些事情,李双江不会不知道,也难辞其咎。 李天一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那时的他才17岁。事发之后,李天一的律师团队还申请过无罪辩护,但在是非黑白面前,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和迟到。看到不争气的儿子又出事之后,74岁的李双江也是痛苦万分和愤恨,气得住院。 对于李天一的真实年龄也曾引发过巨大讨论,2011年,李双江夫妇参加《鲁豫有约》,节目的一个回忆播放片段,让很多网友猜测2006年,李天一就已经14岁。根据相关人士的调查,《鲁豫有约》是2011年录制,不是2006年,节目并没有囤积。 从李天一突然变成李冠丰,很多人疑惑李天一是不是享有什么特权?其实,李天一改名没有任何特权,只是李双江出于“爱子”的考虑。 早在2012年9月,李天一解除劳教之后,有人见李双江特别爱儿子,便建议李双江给李天一改名字,一方面是为了重新来过,另一方面是为了平平安安不再出事。李双江都不会想到,名字刚改完,儿子李天一又出事了。03“李天一事件”并不是只在国内引发热议,全球范围内都有报道。美国《惠芬顿邮报》、葡萄牙《公众报》、法国国际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外国媒体都对此事进行相关报道。 那时的“李双江”和“李天一”作为关键词,在谷歌搜索上有近万条新闻。外国网友表示:“这个被宠坏的孩子涉嫌轮奸,他是精神有问题吧。”国内网友说:“李冠丰不值得同情,犯错就应该去承担,名人之子不应有特权。” 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舆论都是一边倒的情况,没有人支持李双江,更没有人为李天一辩解。而很多媒体报道,李天一小时候的辉煌背后也有劣迹斑斑。 小学三年级,李天一与同学起冲突,直接将一名二年级学生推下楼,此事却“秘密解决”。赴美读高中之后,李天一将同学的蛋白粉换成洗衣粉,还直言:“你知道我的爸妈是谁吗?”小时候的一些事情,李天一没有受到惩罚,并不代表着长大之后能够目无一切。 相关人士爆料,李天一第一次出事之后,李天一的母亲梦鸽就打算在2013年5月将李天一送到美国读书,却没想到李天一在2月就出事了。 成为“阶下囚”之后,李天一也后悔和自责以及反思过。在给母亲梦鸽的信中,李天一就谈及对自己的行为看法,字里行间之中有着忏悔之意。可五个男孩的错误不仅改变了五个家庭,还有一个受害者女孩的命运和人生,那阴影无法抹去,这无疑是悲痛的。 “星二代”经常以不光彩的行为成为人们的聚焦点,不仅是明星父母管教有问题,家庭环境和教育背景都是间接因素。对规则的无视、“特权”思想的根深蒂固,让李天一自以为是,总觉得不受约束,结果就是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买单,不真正的悔过难以被大众原谅和接受。
一个强奸犯而已、再不为人知又怎么样……
5岁的李天一就是中国幼儿申奥形象大使,钢琴老师是中央音乐学院的教授韩剑明,8岁的李天一开始练习书法,师从清华大学方志文。李天一拿过全国少儿钢琴比赛金奖,也拿过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铜、银、金奖。
书法写得不错,钢琴弹得特别好,获得过全国青少年儿童钢琴二等奖,全国少儿钢琴比赛金奖,中华全国青少年书法金奖,最年少的海淀区书法会会员
李天一不为人知的一面,曾经为了把握住机会,低声下气的求别人,其实就是他特别的努力上进,即使遇到了很多困难,他也不害怕,不说辛苦。

李天一案的律师违规
北京律协已就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中周翠丽等六名律师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北京律协表示,处分决定尚未生效,律师可以就处分决定书之次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被告人王某的辩护律师周翠丽在微博上贴出了北京市律协对她的处分决定书及公开申辩书。处分决定书称,律协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认为,周翠丽律师有不当披露案情的行为,并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周翠丽律师在公开申辩书中称,其委托人王某被诬告,自己在法庭上的发言被审判长粗暴打断,她请律协“做律师的律协,不要做法官的律协”。北京律协表示,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纪律处分规则》的规定,会员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次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复查委员会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如被处分律师在申请期内提出复查申请,北京市律协将在复查结束后分别向社会及行业进行通报。如被处分律师未提出申请,协会将根据规定,分别向社会及行业进行通报。2013年11月28日和12月2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向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中7名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正式发出立案通知。经过答辩、调查、听证、讨论等相关程序,北京律协对该7名律师作出了处理决定。其中,6名律师被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2014年4月18日人民网记者从北京市律师协会获悉,李某某一案中有7名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受到处分。北京律协对周翠丽、雷海军、李在珂律师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对海淀区3名律师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的行业纪律处分,对1名律师发出规范执业建议书。北京律协称 ,2013年7月26日,北京律协接到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当事人对相关律师的投诉后,立即启动了受理审查程序。随后,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决定依职权主动对李某某强奸案中其他虽未被投诉但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进行调查处理,并与该被投诉律师一并立案审查。2013年11月28日和12月2日,北京律协向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中7名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正式发出立案通知。经审查,于2014年1月13日和1月29日分别对该七名律师做出了处理决定。其中,对周翠丽、雷海军、李在珂律师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对3名律师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的行业纪律处分,对1名律师发出规范执业建议书。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会员对惩戒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书的30个工作日内向律师协会复查机构申请复查。截至2014年3月25日,6名受到处分的律师申请复查期限均已届满。复查期内,周翠丽律师提出复查申请,本会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复查委)对该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复查委认为周翠丽律师提出的复查理由不能成立,维持纪律委员会的原处分决定。

李天一案律师是谁
代理律师薛怀源、同案犯代理律师李在珂、二审辩护律师分别是长期义务代理农民工讨薪的律师高子程和曾为薛蛮子辩护的戚晓红律师、新聘请的辩护人是北京律师张起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