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女生包丽走了,生命诚可贵,爱情价不高,你认同吗?
去年,北大法学院大三女生包丽10月9日服药自杀后脑死亡。由此拉开包丽与男友的恋爱真相。从2018年到2019年10月9日,仅仅谈了一年时间的恋爱,他们的感情就出现严重的问题。包丽曾是北京大学学生会文艺部部长,按道理说,这个女孩应该是一个性格开朗的文艺女青年,怎么会如此想不开?从自杀到她真正死亡,历经半年时间,包丽终究为自己看错人付出了代价。张爱玲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然而,制造更多遗憾的,却偏偏是爱情。”爱情应该是美好的,不该是遗憾的。去年,我写过一篇“包丽事件”,当时有读者评论“该如何摆脱渣男?”今天就来跟大家谈谈,感情中遇到哪些事情,我们就要及时止损,避免误入歧途。01 不合适的称呼细节决定成败。从日常相处中,看对方对自己的称呼就能反应一个人的心理,虽然不是绝对的,但不可忽视。在包丽和男友的相处中,男友称包丽为“妈妈”,自称自己是“宝宝”。“妈妈,你在哪里?宝宝好想你”。包丽去世前回复男友:“妈妈今天给你谢罪了”。在浪漫的恋爱关系中,用“妈妈”、“宝宝”来爱称对方,有点不合常理。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高管侵害14岁少女”一案中,14岁的少女被高大壮实的高管称为“妈妈”,这个高管也是自称自己为“宝宝”。在南风窗的报道中说到:“刚满14岁的李星星,还没有发育,个子也瘦小。但是鲍某明会突然掀开她的衣服,嗲着声音,叫李星星“妈妈”,说自己是“宝宝”。”从这些称呼中可以看出来包丽的男友和这个高管都有严重的恋母情结。有严重恋母情结的人没有责任感,在感情中比较敏感,难以形成良好的恋爱关系,这种人要谨慎交往。02 关系中出现了严重的逼迫行为包丽的男友在包丽不接他电话,甚至躲避他时,曾经用“死”来逼迫她。他们这段关系中,包丽的男友提出让她“怀一个孩子再流产”,甚至“做绝育手术”这些事儿来证明爱情。真正的爱情是不用证明的,更不用用这些过分的手段去威胁一个人。好的爱情是两人在一起很舒服、很开心,而不是各种折磨。我最欣赏张小娴的爱情态度:爱情里最棒的心态就是,我的一切付出都是一场心甘情愿,我对此绝口不提。你若投桃报李,我会十分感激。你若无动于衷,我也不灰心丧气。直到有一天我不愿再这般爱你,那就让我们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一别两宽、各生欢喜,这是最美好的分开方式。03 出现不当的相处方式相爱的两个人在一起,是需要互相着想的,而不是自私任性。包丽的男友曾经有要为她“拍裸照”的过分行为,在他们的聊天记录中,男友要把拍裸照当作对她的惩罚,“要是你跑掉了,我就把它们都放在网上”,甚至是威胁。巧合的是,在“高管和14岁少女”这一件事件中,也涉及了“裸照”。这种相处方式肯定是不对的,每个女人都不喜欢被人拍这样的照片,而一个真正爱你的男人更不会逼迫你做这样的事情。从另外一方面说,喜欢拍这样照片的男人或许有什么企图?分手后,拿来威胁你或者勒索你。在两人相处出现矛盾时,拿来嘲笑你。不管是那种意图,总的来说,这样的做法对于女人百害而无一利。04 喜欢占有一切在包丽和男友的关系中,男友喜欢用“你的一切都是我的”,占有欲很强,代表这个人很自私。在一段关系中,正常的做法是,因为我爱你,所以我尊重你;而不是因为我爱你,所以你的一切都是我的。如果一个人的一切属于另外一个人,那她就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也失去了一个独立的灵魂,变成另一方的奴隶,任由另一方控制和折磨。说白了就是,她被另一方精神控制了。好的爱情里没有“控制”两个字,之所有会去控制对方,是因为对爱情没有信心,更是把“控制”当成实现自己自私想法的一种手段。周国平说过:好的爱情有韧性,拉得开,但又扯不断。相爱者互不束缚对方,是他们对爱情有信心的表现。谁也不限制谁,到头来仍然是谁也离不开谁,这才是真爱。虽然包丽死了,但是她用生命对千千万万个包丽们敲响了警钟,对于爱情我们不能盲目更不能付出生命的代价。因为生命诚可贵,爱情价不高。
我不认同,生命是自己的,是父母给的,爱情算什么,没有爱情一样可以活的很好,但是如果没有了生命,就什么都没有了。
生命和爱情相比,肯定生命价值更高,生命是一切的本钱,没了生活,谈什么爱情?
认同,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要好好的爱护自己的生命。同时在与人交往的时候,也是要及时的擦亮自己的眼睛。
不同意,应该分情况来看。美好的爱情也可以互相鼓励,要看双方如何处理这段感情

北大自杀女生包丽男友牟某翰以涉嫌虐待罪被提起公诉,他究竟做了什么事?
在北大有一名女研究生自杀,而警察在调查这起事件的时候也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这名女研究生叫做包丽,她在学校的时候谈了一个男朋友,而她男朋友和她的成绩都非常的好,所以在外人看来就像是才子佳人一样,非常的般配,但是在警方的调查下发现却不是这样的,在包丽去世之后,包丽的母亲从包丽的手机里面发现了大量包丽的裸照和男朋友之间的视频,而且也看到了包丽和男朋友之间的聊天记录,在聊天记录中包丽称自己的男朋友为主人。根据包丽手机里面留下来的信息,包括警方调查的事实发现,包丽的男友对于包丽实行了pua,Pua的意思是,男性对于女性进行洗脑,将女性的缺点放大并且不断地告诉女性她非常的差劲,并且除了自己没有人再去爱她,并且长久以来就对于女性形成了一个潜移默化的认知,所以就会死心塌地的听自己男朋友的话,并且以男朋友的话唯命是从,这是在恋爱过程中男性常用的一种方法,并且也是非常的恶毒,在之前,警方也查获了专门做PUA培训的团伙。而在包丽和男朋友的相处之中,在外人看来可能是非常的甜蜜,但是当包丽的男朋友知道包丽不是处女之后,就经常拿这件事来威胁包丽,并且对于包丽不断的洗脑,让包丽觉得自己不是处女是一件非常可耻的事情,并且非常对不起自己的男朋友,于是她在谈恋爱的过程中处处对自己的男朋友委曲求全,男朋友让包丽去做绝育手术,将病历单拿给男朋友看,并且不管是在外人面前还是在私下包丽,都要叫自己的男朋友为主人。并且在平时的过程中也会各种拍包丽的裸照,并且用这些裸照来威胁包丽不能将这些说出去,并且在他们进行性生活的时候也会全程的用手机录下来,也是让人觉得非常的可耻了。而长久以来,包丽终于受不了这种精神的折磨,选择了自杀,终于将这一事件公布于天下,让人们觉得非常的可怕,之前pua这个团体就专门以玩弄女性为自豪,他们认为用这种方式能够轻而易举的得到女性,而包丽的男朋友在经过这件事情之后,也因为涉嫌虐待罪告上了法庭,而如今这件案情还正处于审查的阶段,所以女孩子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北大女生自杀,常遭男友以“非处女”精神折磨,暗示她是罪人,你怎么看?
坏的爱情总是让人不寒而栗,生不如死,那种精神压力和身心摧残是难以想象的。沿用包丽自杀前的最后一句话,“我命由我不由天”。但希望每个人可以珍惜自己的生命,远离不好的遭遇。2019年10月9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大三学生包丽,因男友长期的精神控制以及“非处女”的指责和嫌弃。在宾馆服吞服晕车药自杀,随后陷入昏迷被医生宣布“脑死亡”。据悉,当天下午包丽从男友牟林翰北京家中离开,在网上预定了某宾馆11层的房间并购买2盒晕车药。先后给男友和母亲发了三条短信后自杀,男友当时意料到要发生不好的事情。北京大学包丽短信内容为:第一条:“此生最遗憾的事情莫过于此了。”第二条:“遇到了熠熠闪光的你而我却是一块垃圾。”最后一条:“妈妈(男友对她的称呼)今天给你谢罪了。”2019年11月7日,包丽母亲看到女儿与男友牟林翰的微信聊天记录,认为牟林翰致使女儿轻生。了解得知,牟林翰是包丽学长,是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15级学生,学校全能的三好学生。两人相处一年交往,但经常吵架,男友因为包丽并非处女十分介怀,却并未与前女友断绝关系。牟林翰经常以包丽非处女这一事实对其施压,并暗示包丽她是罪人,应当全心全意的服务自己。不反驳、绝对服从且不可以对他的所作所为有任何怀疑和看法,要以卑微、毫无保留的态度来渴求被爱的资格。交往不到一年的时间,包丽性情大变,不再是从前乐观坚强且开朗的女孩。据包丽同学回忆,包丽说牟林翰脾气十分不好。且经常与人打架,类似有暴力倾向。2019年元旦,包丽曾有一次并不认同男友的观念,但随后又被洗脑,不断的“被指责”“被屈服”。早已让包丽失去了尊严,其牟林翰甚至用狗和主人来形容二人的关系。牟林翰对包丽非处女这件事情远没有释怀,甚至变态到提出多种发生关系中的姿势。问包丽与前男友之间的细节,并让其以母亲安危发誓没有说谎。2019年2月5日,牟林翰向包丽提出了拍裸照作惩罚的要求,并威胁包丽如果逃跑就放到网上。包丽自杀后,母亲在其手机发现了多张裸照以及与牟林翰的性爱视频。2019年6月,牟林翰与包丽在微信争吵,不断的围绕包丽去死这一话题,包丽割腕自杀。但一个月后,她再次住到了牟林翰家中。随后的争吵,同样以包丽妥协结束。2019年8月,包丽回广东老家,想远离男友并且分手,牟林翰多次发微信辱骂包丽并以死威胁。一段时间后,包丽开始不断地贬低自己并承认自己毫无价值。包丽母亲坚称女儿是被牟林翰逼死的,在两人恋爱期间因嫌弃女儿不是处女却不分手,以此折磨精神施压。而牟林翰则认为子虚乌有,并没有精神控制,只不过是在爱情中失责。爱情中的是是非非令人细思极恐,当事人难以分辨清楚无法脱离,而旁观者却也无力施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在爱情中和平共处,积极解决恋爱问题。但非处女并不代表任何事情,这种落后陈腐的思想应当摒弃。
这种行为是极其不对的,我们女生要好好的保护自己,警惕pua,同时对自己多一点自信,远离打击自己的人。
我觉得这个男友,他的心理已经变态了,他根本不爱对方,而是通过虐待对方来寻求快感,这个女子非常的可怜。
首先该女子不会自己处理自己的感情问题,遇到这样的人,就应该果断的分手,而她却让自己深陷这种苦难当中;另一面这个男友也是有些变态,更是不可理喻,不懂得尊重她人,应该受到谴责。
我觉得现在还有因为是不是处女这件事情去羞辱一个女人,实在是太过分了。

北大女生包丽案将延期至下月开庭,案件中哪些疑点值得关注?
2019年10月9日,在北京的某一个小宾馆内包丽服药自杀,包丽妈妈在查看女儿手机时,突然发现她与男友牟某的聊天记录。在聊天记录中,牟某对包丽进行过人格侮辱,并且用语言侮辱虐待她。包丽母亲认为包丽的死亡与她的男友脱不开干系,觉得他涉嫌虐待罪和故意杀人罪,就写了举报信起诉他。从聊天记录中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来,牟某对包丽有着明显的精神控制,甚至还提出过许多无理要求。牟某因为包丽曾经有过恋爱经历,不是处女,所以才如此折磨她,但牟某却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对,觉得自己并不像包丽母亲所说的精神控制。两人身为北京大学的学生,本该拥有美好的未来,如果不是牟某对包丽这样侮辱,两人也能像平常情侣一样的话,会有个很好的结局。但事与愿违,这件事情发生后,北大立马就取消了牟某的研究生资格,有了这样的人生污点,牟某本该星光灿烂的人生也算是毁了。而包丽也在病床上躺了6个月后,离开了这个世界。虽然包丽的自杀牟某并没有直接参与,但他的种种行为让包丽的内心受到了创伤,仅仅因为女方曾经谈过恋爱,便对女方做出如此下流行为,实在不像是一个心理正常的男性能做出来的。也有官方指出,牟某的行为属于PUA,细察下去也许还有更为严重的情节出现,希望可以细察这件事,不要放弃任何细节。牟某的行为真的令人惊恐,实在想不到还有这样的人渣。法院将于下个月开庭,相信在那个时候法院会给出一个最为公平的决判,不能让生命含冤死去。牟某的语言行为实在是令人发指,但是他并没有直接的对包丽的死亡造成伤害,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判刑,所以法院最后的判决我们也不能清楚,只希望给出最公平的判决。也希望可以给这个女孩公道,服药自杀,在病床上等死亡不应该是她的结局。
值得关注的就是精神控制是否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是否以虐待罪来定罪。在他人也有自杀意图的情况下,帮助他人实现自杀的意图,是否会构成犯罪?这些都是值得讨论的。
原则上,本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只有在虐待致人重伤、死亡时才是公诉案件,同时是本罪的结果加重犯。有两种情形 ①被害人经常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者导致死亡。②被害人不堪忍受虐待而自伤自杀,造成重伤或死亡。 结果加重犯原则上是不包括自杀的,而本罪是例外。背后的法理是一般恐吓或精神上的PUA行为造成的被害人自杀不包含在结果加重犯内,但虐待罪中施虐者与受害人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固的人身关系——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或同居关系。这也是本案作为虐待罪定案的依据。
第一,实施精神控制,第二,要这个女生为他怀一个孩子在打掉,第三,进行绝育手术,第四,要求女生纹身,第五,女生承受了极大的心里痛苦

北大包丽案开庭,将择期宣判,该案件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对于社会新闻有所关注的小伙伴们,一定会听说这样一则信息。之前的北大法律系女生包丽案开庭了,很多关注这个案件的小伙伴们也是终于等到了这个消息,这个案件也是会择期进行宣判,那么该案件中究竟有哪些信息值得进行关注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一下吧。在此次案件审理中,我们可以看到包丽的母亲并不是作为受害人家属进行旁听的,而是作为证人出庭,这也是为了案件办理的需要。在这次案件中,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到4个字,就是精神控制,就是因为牟某翰对包丽实施了精神控制,对她的精神实施打压,最终让包丽不堪折磨从而自杀。所以在本次案件中,律师起诉牟某翰的罪名就是虐待罪和故意杀人罪,在包丽案中,很显然牟某翰实施了虐待行为,折磨包丽的精神,甚至引导她做出了一些自残行为,并且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所以虐待罪应该是非常合理的,至于其他罪名有待考究。在此次案件中,我们必须要吸取的教训就是我们要反对一切精神控制行为,精神控制是一种非常可怕的行为,它会打击人的自信心,会让人觉得人生毫无意义,并且会时时刻刻怀疑自己的价值,并且将价值依附在实施精神控制的那个人上,对于正常生活产生严重阻碍。这无疑对自己的精神健康,心理健康以及身体健康都是非常不利的,所以我们要建立起一个强大的心理防御系统,对于一切精神控制行为说不。小编非常惋惜这样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离开了人世,她本该拥有光辉灿烂的人生,不过天堂没有苦痛。相信在人的观念成熟之下,精神控制这种行为必将会被抵制,社会公平正义必将被维护,一切罪恶必将被法律惩处。
北大女生包丽疑遭男友精神控制而自杀。包丽的母亲在法庭上追究包丽男友的虐待罪和故意杀人罪,让这个伤害自己女儿的男人付出代价 。他可能涉嫌虐待罪,在这条罪状上,包丽根据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的,情节恶劣,要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要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这件事情里面存在特别多违法的行为,涉及到了财产权,生命权,身体权,人格权等等,而且还有pua的情况,而且还包括了一定的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施工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等。
受贿的金额是多少?会有哪个地方进行开庭,宣判的结果,目前的状态,会有哪些机构来进行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