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耳在23岁创作了《义勇军进行曲》,你知道关于国歌背后的哪些故事?
艺术家田汉写完《义勇军进行曲》的歌词,就被国民党逮捕,他把歌词写在一张香烟纸上。聂耳自愿《为义勇军进行曲》谱曲,为躲避国民党追杀逃到日本,在日本神秘溺亡。 《义勇军进行曲》是我们国家的国歌,每当这首歌想起,每个人都会很兴奋,这首曲子的作者是著名的音乐家聂耳。 聂耳的故事 聂耳在4岁的时候父亲因病去世,由独自经营一家药店的母亲抚养长大,当聂尔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展示了自己的音乐天赋,喜欢演奏各种乐器,13岁时考上了云南第一联合中学,在那里他遇到了他的第1个音乐老师,而聂耳音乐基础就是由这位老师奠定的。成年后聂耳虽然喜欢音乐,但是没有钱,无法进入更高的音乐殿堂,继续深造。后来来到上海避难。 以打杂为生,巧合的是他走进了歌剧院,在歌剧俱乐部,聂耳将自己的兴趣和工作结合起来,在外国老师和乐队领导的指导下刻苦练习乐器,为他后来的创作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聂耳把他的名字从聂守信改成了聂耳。 艺术家田汉和念儿聂耳一起创作 九一八事变爆发,日本入侵东北。并制造了一系列事件,如华北事件。著名艺术家田汉看到这样的景象,很难过,就联系聂耳,想和他一起创作一首士气高昂的歌曲,以唤起人们的士气。两个人一拍即合,田汉首先写了义勇军进行曲的歌词,不幸的是田汉刚写完歌词就被国民党逮捕了,他把歌词留在了一张香烟纸上。 后来当聂耳听说田汉写了《义勇军进行曲》的歌词时,自愿为《义勇军进行曲作曲》。在收到田汉《义勇军进行曲》的歌词后,仅两天的时间就创作了《义勇军进行曲》的谱子,改变了那个时代的颓废情绪,激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斗志。 《义勇军进行曲》被正式确认为我们的国歌 为了逃避国民党反动派的追捕聂耳,在创作了《义勇军进行曲》后逃到了日本,聂耳在日本生活了一段时间,最后在日本悲惨而神秘的去世,去世时只有23岁,死亡的原因是溺水。 很多人听到他淹死的消息时都不相信,人们更愿意相信他是被国民党特务暗杀。 这样一位爱国的音乐天才,年纪轻轻就走了,令人痛心和惋惜。

各位怎么看“张惠妹国歌事件”?
音乐与政治无关,当时阿妹在台湾,也是身不由己。封杀一事过去就好。纵观阿妹出道13年,从未有过什么负面新闻,而且积极参与慈善活动,比如四川大地震去成都看望受伤儿童,歌剧《图兰朵》的日本演出酬劳捐给灾区,等等,所以客观的讲,张惠妹是个不错的艺人。 人总会犯错,我们应该客观,宽容的评价一个艺人,而且通过参与奥运曲目俗语说的好 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 看你从哪个角度看问题了。
应该

国歌歌词所反映的内容是什么?他相关的历史事件是什么?
义勇军进行曲诞生于1935年,剧作家田汉作词;中国新音乐运动的创始人聂耳作曲。这首歌原为电影《风云儿女》的主题歌。影片《风云儿女》描写的是“九一八”之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了中国的东三省,中华民族处于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在国民党反动统治下,一些知识分子从苦闷、彷徨中勇敢走向抗日前线。田汉在写完这部电影故事以后,便遭反动派逮捕,主题歌词是写在一张香烟的锡箔衬纸上。聂耳主动拿去歌词,在他去日本前完成歌谱初稿,到日本后不久,把歌谱全部完成寄回。歌曲随电影的放映,更由于救亡运动的开展,流传于全国每一个角落,被称为中华民族解放的号角。 “文革”中,由于田汉被打倒,歌词不让唱了,《国歌》只能由乐队演奏。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义勇军进行曲》新词。改定国歌歌词后,各方面对此一直有不同意见,要求恢复国歌原来的歌词。直到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撤销1978年3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新词,恢复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这里有详细介绍

张惠妹国歌事件大家有知道的么?
2000年5月20日,张惠妹在陈水扁就职典礼中演唱“中华民国国歌。
过了那么久的时间 还要翻出来说 不晓得还要纠结些什么。。

江苏一男子篡改国歌歌词被处罚,你如何看待此男子的行为?
江苏常州市的陈某,因为反对物业入驻小区,篡改国歌歌词发在业主微信群发泄不满,我认为这是一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 一、起因:反对物业收费方案,篡改国歌发泄不满 常州市某小区发布公告,要安排物业入驻小区,同时公布了小区停车收费的方案。住在该小区陈某对此非常不满,他灵机一动,把国歌的歌词改了改,发进业主微信群,煽动其他人跟自己一起抵制物业入驻。国歌的第一句被他改成:“起来,不愿做韭菜的业主。”对于这种讽刺方式,陈某可能自以为很幽默,殊不知他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二、发展:居民举报,陈某被公安机关警告 陈某的行为引起其他居民的注意,向河海派出所举报了他。陈某被带走,得到应有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十五条:“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陈某就属于故意篡改国歌歌词,并且发布到490多人的微信群,是一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 三、警示:要心怀敬畏,别拿无知无畏当有趣。 喜欢卖弄小聪明不是不可以,但要分场合、看具体事件,不是什么都可以拿来调侃,当作卖弄的作料。比如国歌,它代表的是中国,是亿万中华儿女,它的每一句歌词都记录着中华民族流血抗争的历史,岂容胡乱篡改,当作展示“幽默”、煽动业主的工具!所以这件事告诉我们,人要心怀敬畏,不要觉得开开玩笑无所谓,做事前一要想想是否违法,二要看是否违背公序良俗,涉及国家、民族、历史、道德等问题的,尤其不能当作儿戏。
我觉得这名男子的行为真的特别的不好,他把国家当儿戏,把爱国当成流量钥匙
我觉得这个男子的行为是非常不爱国的,而且也是触犯了基本的爱国行为法。
我觉得这个男子的行为非常不好,国歌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它是非常重要的东西,不应该去随意的篡改,这样的修改是不尊重国歌的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