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山东泰安,因16岁伴娘太漂亮引发荒唐伦理闹剧,“闹”伴娘违法吗?
小丽家住山东泰安,因为父母都标致,遗传了好基因的小丽16岁已经出落得楚楚动人,眉眼之间就可以看出来是个美人胚子,她的学长高某说自己的哥哥结婚,因为找不到伴娘,所以想让小丽充当伴娘。 16岁漂亮女孩去当伴娘 由于高某是学长,小丽不好拒绝,加上婚礼就是第二天,再找不到别的人替代,事情紧急,小丽只能答应,谁知道第二天早上八点半,小丽换好衣服,跟着新娘的车队到了新郎家,当时新郎带着新娘在主卧,看着长辈铺新床,还有摄影师在拍照,就让小丽等人先出去。 小丽就出去了,然后十几个男青年突然嘻嘻笑着把小丽带到了隔壁房间,说是休息一下,结果小丽一进去,他们就把门反锁了,然后把小丽推倒在床上,接二连三就往小丽身上扑,之后发生的一切,成了小丽的噩梦,她吓得不停大哭,但只换来他们的肆无忌惮。 “不就是摸几下?哭什么?至于吗?”把小丽的衣服扒掉以后,其中一个男青年这么说道,那满不在乎,隐隐还有侮辱意味的语气,真叫人寒心,小丽拼命反抗了很久,这些人才意犹未尽地停下,然后一个个得意洋洋地打开门,扬长而去。 女孩的遭遇留下阴影,却被人质疑小题大做 小丽已经16岁,她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女孩,她知道自己刚刚遭受了奇耻大辱,她无法接受,竟然冲进厨房就要拿刀自杀,幸好被人眼疾手快地拦住了,小丽顿时崩溃地开始嚎啕,一场婚礼就这么变成了闹剧,和小丽一辈子的阴影。 不过小丽没有忍气吞声,她回去就告诉了父母,父母没有责怪她,立马带着她登门要公道,只是当事人一个个躲得老远,高某没有影踪,新郎表示自己不在场,不清楚情况,被问到能不能联系到那十几个青年人,他竟然说联系不到,好似结婚当天在他家的都是陌生人。 这些人一看就是想推卸责任,小丽从此再也不敢出门,她神思恍惚,每天就戴着口罩痴痴愣愣地呆坐在床上,甚至在家也尝试过一次自杀,属于16岁女生的活泼在她身上已经不见踪影,她脆弱得让人心疼,也让人对新郎新娘一家人以及那十几个男青年感到气愤。 好在后来这个事件被媒体发现,有记者前去采访,事情见了报,上了电视,小丽才有了底气,不过新娘这时候突然在网上发帖说,闹伴娘是当地习俗,意思就是那十几个青年的行为不算什么,是小丽小题大做,她自以为这个借口完美无缺,却惨遭打脸。 “我就是泰安人,我怎么没听过,没见过?”“我在泰安生活了整整51年,‘闹伴娘’这事的确存在,但都是活跃气氛的行为,没有这种没有素质的事!”泰安宣传部副部长更是表示民俗是为了与当地文化更好衔接,并不存在借喜事猥X伴娘一说。 眼看着舆论一边倒,新郎家终于有人出面了,出面的是高某父亲,毕竟是他的儿子把人叫来的,面对着小丽歇斯底里的声讨,这位父亲显然也很无奈和歉疚,无奈于自己的儿子好心办坏事,歉疚于他们对小丽做的事让她有了阴影。 “闹”伴娘违法吗? 小丽当时已经报警,当地警方也已经受理,高某的父亲因此表示等调查结果出来,他会和小丽等人协商解决,该赔的都会赔,那么从这个案件中可以看到,其实实施猥X行为的是那些青年,不是新郎一方所为,他们有没有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次事件中,是新郎弟弟邀请小丽参加,但是新郎新娘没有排查隐患,新郎父母没有及时制止,因此存在过错,这些过错和小丽遭受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所以需要赔偿。 但这并不代表那十几位男青年就不用负责了,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猥X罪,而且是聚众猥X,《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X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另有规定:“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当时在场并且参与了猥X行为的所有人,量刑幅度都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小丽可以另行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小丽神思恍惚,接连自杀两次,经过鉴定确认精神出现问题以后,可以索赔。
只要是占了别人便宜的,这都算违法的行为,我真的很讨厌婚闹,特别是讨厌那些人去闹伴娘,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能够对这么小的女孩下手。
普通的闹伴娘一般是不违法的,但是这件事情影响是比较恶劣的,已经不在闹半年的范围之内了,已经触犯到法律了,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不违法,但是违反了道德伦理观点,这样的行为属于恶意婚闹,很有可能会给这个女生造成严重的心理压力,这种行为应该被取缔。
从理论上来讲是不违法的,只要没有发生一些违反法律的事情就不算违法。

泰安伴娘事件的介绍
116岁的小丽是新郎弟弟的学妹,因为长得漂亮被请去当伴娘,可就在大家一起给新郎新娘闹洞房时,几名新郎的朋友却在隔壁房间闹起了伴娘小丽的“洞房”。事发后新娘称被摸是习俗1,闹洞房、闹伴娘可能是个传统的习俗。4日从泰山区公安局刑警大队了解到,在“泰安伴娘”事件中,4名男子因为涉嫌强制猥亵妇女,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对于其他外逃的嫌疑人,警方正在全力进行追捕2。该案经陆续公诉,已有6名涉案人员受到法律的严惩,均以强制猥亵妇女罪获刑,被判处一到三年不等的刑期,另有1名涉案人员已落网3。

为何说结婚习俗不是恶意“婚闹”挡箭牌?
近日,媒体连续曝光了几起婚礼现场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 一则是发生在江苏盐城的“公公亲吻儿媳妇”事件,尽管视频当事人授权律师发出声明,称“视频中的卞先生是在特定的场所、特定的氛围,按照江苏盐城地方传统的‘闹新娘子’习俗,做出假亲吻儿媳的‘表演’动作”,但铺天盖地的质疑并未褪去。 另据看看新闻报道,近日一则婚恋现场视频传出,一男子强掐新娘脖子对老人行跪拜礼,结果被新娘反手一巴掌,场面尴尬无比。可能跪拜磕头礼是当地一种结婚习俗,但强扭的瓜不甜,用近乎暴力的手段逼其就范,就是对新娘人格的极不尊重。 毫无道德边界的“婚闹”让婚礼变了味 结婚乃人生大事,为增添喜庆,在婚礼上适当有度地闹一闹,本也无妨。有学者考证,早在汉朝就出现了婚闹,“为之宾客者,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近世闹新房之所为者,汉时即已有之。” 但是,“婚闹”不能变成“胡闹”。此次发生在盐城的这起“婚闹”事件,不仅宾客没有愉悦的观感,新郎新娘恐怕也丝毫没有被祝福的感觉。 结婚是两个人乃至两个家庭结合,是原本没有关系的男女从此拥有相互扶持、彼此信任的勇气后的相依相守,婚礼现场应有的欢乐氛围,决不能变成为了哗众取宠而毫无道德边界的瞎胡闹、乱折腾。 这次江苏盐城的婚闹事件,律师和当事人还将“锅”甩给传统习俗。就当亲吻是假的,就算当地真有这种习俗,但这份习俗在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前推进,城乡融合愈发紧密的今天,它也只能被归为糟粕,而决非优良的文化传统,大可不必加以沿袭传承。 社会在发展进步,传统习俗也要与时代潮流合拍,更不能成为一种停滞不前背离现代文明的亚文化。 事实上,如今过年过节期间,不少繁华地段和大城市放鞭炮被逐渐禁止,取而代之的是小范围的“舞龙舞狮”,元宵节“放烟花”也逐渐被“猜字谜”、作诗写对联等有益社会环境和个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取代。这些都充分说明,习俗是可以变化和进步的。 也许有人认为,这两次事件并没有引发什么纷争,不必小题大做,但它们对于新娘心理上的伤害却是毋容置疑的。 “婚闹”也会构成严重的违法犯罪事件 事实上,因“婚闹”导致人格受辱、人身伤害的事件也不鲜见。事实证明,有的“婚闹”是给结婚添乱,闹婚者轻则借此机会捉弄新人娱乐一番,严重的甚至闹出伤人害己的事情来。 近日贵州法院就判决了这样一起因“婚闹”引起的致人伤害赔偿案。2016年12月26日是家住播州区后坝的青年夏某的大喜之日,夏某的好友周某、刘某、朱某一同帮夏某接亲。途中,为增添喜庆气氛,周某等三人决定“整整新郎官”。 于是,在前往迎接新娘的途中,刘某找来封口胶带,周某则抱住夏某,朱某把夏某的手脚绑住。夏某瞬间失去平衡栽倒在地,后因面部骨折落下十级伤残。结婚之喜立即转化为伤害之悲,夏某向三位朋友索赔未果后,将他们告上法庭,最后三人承担了10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实践当中,婚闹过程中还容易出现超越法律底线,构成侮辱、猥亵,甚至过失致人死亡等严重的违法犯罪事件,如此,就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了。 常见的如闹洞房时对伴娘“上下其手、摸胸、扯衣”就涉嫌猥亵妇女犯罪。2013年山东泰安就发生了一起猥亵伴娘案,16岁的花季少女应朋友之约充当伴娘,在婚礼上被七八名男子以“闹伴娘”为名扒光衣裤进行猥亵,后涉案人员分别被泰山区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刑。 去年6月,西安也发生了一起“伴娘被袭胸猥亵”事件,视频显示,车内两名男子分坐在伴娘身边,对其袭胸脱衣,伴娘喊叫撕咬均不能阻止两名男子,两名男子还将伴娘裙子掀开,称要脱掉其内衣。后涉事的胡某某和陈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此前,河南济源发生过伴娘刘某因胸腹部被强行“画老鳖”,愤然诉至法院的案件,最终法院以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被告人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山西清徐县的新郎李某某在新婚大喜之日被众人“抽打”背部、后脑勺,三天后,李因支气管断裂及并发症身亡。这就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了。 这些活生生的案例警醒那些闹婚者,婚礼不是法外之地,习俗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否则,受到法律制裁可就悔之晚矣。

山东有哪些恶俗婚闹
娶亲 娶亲是整个婚礼过程中最有情趣的环节,旧时临娶的前一天,新郎要换上新装,鼓乐相随绕村挨户行礼,称为行家礼,意思是恳请亲邻在婚娶的日子里多多帮助。有的地方只给本族的人家行礼,谓之演家礼。东平县的男子,在迎娶新妇的前一天到亲友家行礼,谓之告冠,而亲友送礼亦谓之冠敬。无棣将婚之夕,婿衣冠谒家庙;陵县将婚者,成人冠服,拜父母兄弟姊妹而已;桓台将婚时,着成人冠服,告庙,拜父母、叔伯、兄、姑及姊,并宗族长辈、乡先生;泰安、东阿都以婚礼为冠礼,即婚娶为成人,未婚为童子。 婚礼的前一天,女方家里的亲朋也都到齐,为新娘暖嫁,或称暖轿。暖嫁就是晚间请一班吹鼓手吹打一番,有的还要请一小戏班来清唱几出。这天晚上,新娘要向父母行“辞娘礼”,感谢父母养育之恩。临沂一带习惯“送亲”,婚礼前一天晚上雇的轿子就来到女家。轿夫们一起参加暖嫁,这时要盛情款待,让他们在第二天能把轿子抬得稳当,不颠不晃。莱阳一带,在婚礼前一天下午,男家把轿子送往女家。送轿子时,新郎先在轿里坐上十几步远,然后再下来,意思是压压轿子。 新郎进入女家后,有的要拜女方的祖先和家长,有的稍事休息,便端上酒菜,由送亲客陪着边吃边谈,等候新娘梳妆。新娘在上轿前要穿嫁衣,有的还要“开脸”和“上头”。山东各地开脸和上头的时间并不统一,有的地方早在“送日子”订下婚期后就上头,有的地方则在上轿前或者入洞房后上头,有的上头和开脸一块进行,有的则在婚后第三天才开脸。 所谓开脸,就是用红线把脸上的绒毛绞掉;上头,则是把发辫绾成髻,这些都是新娘由姑娘向媳妇转变的标志。上头时,通常要坐在马鞍上或者圈椅上,取“马上来,轿上去”荣华富贵之意。新娘梳妆打扮,一般由公婆、夫婿、儿女皆全的中年妇女代劳,除上头、开脸外,还要穿上新嫁衣。 嫁衣要上下一身红,通常喜棉忌单,遇夏天出嫁也要在腰间缠一缕棉絮,据说是为了表示“儿女厚实”。许多地方的新娘是凤冠霞帔、绣花鞋,满头珠花和金银首饰(不少人家是租借来的),最后搭上蒙头红。 由于山东婚俗很多,篇幅问题,如果需要详细 ,可以移驾山东结婚习俗看看,希望可以给你一些帮助。
山东有哪些恶俗婚闹?年轻人对结婚也是一件大事,都喜欢过一个欢庆喜地的婚礼,但是有一些人就会想出一些歪主意,恶搞新人,把新郎捆起来,把衣服脱光,洒上酱油饮料麦粉,把伴娘抱着几个人乱摸胸部,还有把伴娘带去开房强奸,导致跳楼的悲剧发生,也有新郞强迫喝酒。导致休克。但愿这些恶俗婚闹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让年轻人过一个喜气洋洋的婚礼吧!
山东有哪些恶俗婚闹?一个人对结婚是一件很高兴的事:也是一生一世最幸福的时刻…在山东:也就是全国各地方:都有一些人想出了一些恶俗婚闹:本来很开心的事弄成了悲剧:有的把新郎官的衣服全部拖掉光身捆绑在树上:泼墨水面粉弄得人鬼难分:有把伴抱起来摸胸:进行不正经的乱搞男女关系:使有的伴娘跳楼身亡的悲剧:还有的让公公骑在儿媳妇的身上亲吻:等等:总之要把这样的恶俗婚闹铲除:让青年男女们有一个幸福的婚礼灬
您好!山东省的恶俗有给新郎的父母抹灰,让他们骑驴,骑木头杠子。把新娘抬到冰面上去,抬着新娘上下颠,谓之“砸夯”。更有甚者,对新娘动手动脚,扒鞋子、脱衣裳等等。五花八门,数不胜数。“闹洞房”的习俗到现在已经有八百多年的历史,并非汉族传统文化。与儒家思想里面的“男女授受不亲”相违背。“闹洞房”的恶习已经导致发生多起命案,有些地区已经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于婚闹者进行拘留。
婚闹本是中国的传统婚姻习俗,比如人们常说起的闹洞房就是婚闹的形式之一。但是21世纪初以来却出现了很多离奇的婚闹形式,有的甚至伤风败俗,影响社会风气。各种婚闹不断出现在新闻中,形式五花八门,除了闹新娘,还要闹伴娘,闹新郎,甚至有些地方还闹公公婆婆,有的甚至闹出了官司,闹出了人命。民俗专家呼吁,变了味的婚闹要不得,婚闹要遵守社会公德。

山东结婚闹伴娘事件的介绍
近日一段山东闹伴娘视频疯传1网络,16岁未成年少女当伴娘惨遭兄弟扒衣底裤外露,不仅如此数名兄弟还对伴娘上下其手。近日山东闹伴娘事件的新娘解释称是当地习俗遭网友炮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