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青峰著作权案开庭,这到底是因为什么事?
7月21日下午,林暐哲状告吴青峰等人侵害著作权案开庭,主唱吴青峰出席在法庭中,但原告林暐哲并没有出席,在面对媒体采访的时候,吴青峰表示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林暐哲会将自己告了,无法理解自己为什么站到法庭上。 其实两人的关系早就在吴青峰离开林暐哲的公司之后就出现了恶化。2017年火遍大江南北的苏打绿乐团宣布休团3年,对于突然休团这件事,主唱吴青峰给出的原因是因为大家都已经成家立业,需要将更多的时间用来陪伴家人。不过休团之后,吴青峰就一直以个人的名义活动,经常参加各种综艺节目,但是对于苏打绿这个团队,吴青峰还是非常热爱的,也表示到死也依然是苏打绿。 但是还没等到乐队回归,就等来了乐队改名的消息,这也让不少观众疑惑,难道吴青峰离开前公司,就连苏打绿这个名字都不能再继续使用了?其实在吴青峰离开林暐哲的公司的时候,林暐哲就欠了吴青峰很大一笔的版权费,只不过吴青峰并没有要求林暐哲赔偿,只是要求能够解约就可以了。除此之外,林暐哲还瞒着吴青峰私自将他创作的歌曲卖给了腾讯,为了不让自己的老师林暐哲违约,只能接下和腾讯的合约。只是没想到,时隔几个月之后,林暐哲竟然反口,否认之前签的解约合同,将吴青峰告上法庭,还想要获得吴青峰的著作权和侵权赔偿。 其实林暐哲之前和吴青峰关系一直非常好,而苏打绿也是林暐哲挖掘的,苏打绿也是在林暐哲的支持之下才能走到如今,当初为了苏打绿,林暐哲还卖房卖车筹钱给他们宣传唱片。只是在利益面前,再亲密的关系也不堪一击。
其实就是有别的人的曲风跟吴青峰的特别的像,所以他就把别人给告了。
主要是因为吴青峰和原老板林暐哲分家后,林暐哲提告青峰等人侵害著作权,台北地检署依双方合作契约,认定2019年原老板仍拥有青峰创作词曲的专属授权,北检依法起诉吴青峰及哈里坤的狂欢有限公司。
是因为吴青峰和原来的老板林先生提出分家后,林先生以吴青峰侵犯著作权的名义告上法庭,
3月30日,据台湾媒体报道,苏打绿主唱吴青峰遭恩师林暐哲控告违反著作权法,遭台北地检署起诉,台北地方法院30日开庭,吴青峰出庭应讯时,听到证人说2018年解约时,他曾对林暐哲说:“不能合作,还可以当家人。”吴青峰情绪激动,当庭泪崩。 检方指控,青峰1998年8月与林暐哲音乐社签订“词曲版权授权合约”,约定至2014年12月31日为止,270多首词曲创作专属林暐哲所有,授权区域为全世界,若想终止契约,须在合约期满3个月前书面表示反对,否则自动延长1年,因此双方自2015年起均为自动续约。 吴青峰2018年10月26日以存证信函告知林不再续约,但依合约规定,须在2018年9月提出才有效,因此合约早就自动延长1年,吴青峰2019年4月至9月却违反授权,擅自演出、重制太空人等12首歌曲,并上节目、活动7次公开演出、5次出版数位专辑。 扩展资料 张韶涵力挺吴青峰 3月30日晚,同为歌手兼好友的张韶涵通过社交平台发声力挺吴青峰,表示正义也许迟来但永远不会缺席。 张韶涵力挺吴青峰的遭遇,是因为同样的版权纠纷问题也发生在她的身上,她的很多歌被限制不能演唱,这些事已经发生了13年,张韶涵感同身受,发声支援吴青峰。据了解,两人2007年初相识,当时一起合唱了歌曲《蓝眼睛》,之后吴青峰为张韶涵创作了许多经典歌曲。 在综艺节目《歌手》的舞台上,两人前后担任了两季的串讲人,在节目中吴青峰和张韶涵打电话吸取串讲人的经验,对话过程非常有爱。吴青峰还担任了张韶涵的演唱会嘉宾,合作演唱《有形的翅膀》,两人已是十多年的好友。

吴青峰著作权案二审胜诉,如何看待林暐哲的这一波操作?
2021年4月1日,环球音乐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吴青峰著作权案二审胜诉,旗下艺人吴青峰为其词曲创作智慧财产权人。环球音乐表示,词曲作者吴青峰所有词曲创作“227首词及221首曲共计498件,从未转让与林暐哲及其公司”,双方合作关系于2018年年底结束。 2018年年底,吴青峰与其恩师林暐哲终止经纪合约。2019年,林暐哲提出吴青峰未按合约要求,在终止合约前三个月提交书面通知,主张其与吴青峰经纪合约仍存续,控吴青峰歌曲侵权,要求赔偿800万台币。其主张于去年4月16日被智慧财产法院驳回。林暐哲不服判决,继续上诉。2021年4月1日,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原判,再度驳回林暐哲上诉。 说到吴青峰著作权一案很多人其实并不熟悉,今天给大家做一个简单地介绍:2018年期间,吴青峰与经纪人林暐哲在媒体中公开发表声明称“大家好聚好散”,本以为两人合作多年分开之后依然可以继续做朋友,在多次采访中吴青峰表示,自己把林暐哲当成父亲来看待,对于两人的友谊看得比较重。2019年吴青峰在演唱会中演唱歌曲《太空人》,以及之前的12首歌曲,没想到被林暐哲一纸告上法庭,在诉讼书中林暐哲写道:2019年间,两人的经纪合约任然处于续约篆台,演唱的歌曲涉嫌侵权,要求赔偿800万元,并且追加刑事责任,原因为吴青峰侵害《著作权法》。 2019年间智慧法院进行案件审理,经调查取证确定“两人的经纪合约已经终止,未有续约”,最终法庭宣判吴青峰胜诉!对于侵犯《著作权法》中所述部分于2019年4月份开庭,在开庭中双方的律师来到现场,并一致确定两人合约于宣告日期之时宣布终止,对于此事双方律师表示:现场活动中吴青峰表示,愿意让林暐哲担任新公司的制作人,并持有分红,而林暐哲表示“断就要断干净”,在法庭上吴青峰一度泪洒。 不得不说林暐哲这一波操作把人整得有点懵了,在经纪人这个圈子里完全没有立足之地。本来还可以好好地跟着发财现在却成为众矢之的,真是“秀翻”全场。
我认为他这么做是非常不对的,经损害了吴青峰的权利,所以我觉得他的师傅非常的不好,也不太了解他,所以我们应该为吴青峰鼓掌。
我认为他这样的行为是非常不道德的,即便是两个人不能再合作也没必要这样倒打一耙。
我是非常不喜欢他的这种行为的,感觉有点背信弃义了。
我觉得这个操作非常的迷惑,而且吴青峰在这个过程当中也非常的懵,同时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苏打绿时代还是结束了,林暐哲将吴青峰告上法庭,昔日师徒终反目,为什么?
有媒体发文称,吴青峰与老东家林暐哲争著作权一案再度开庭,吴青峰爆料苏打绿休团三年是被林暐哲逼迫。 林暐哲是苏打绿的经纪公司老板兼音乐制作人。经纪人与歌手之间翻脸闹矛盾的数不胜数,闹上法庭的也不在少数,但这桩官司还是有点特别,究竟为何特别,还要从苏打绿成团开始说起。 苏打绿的六位成员:吴青峰、史俊威、谢馨仪、龚钰祺、刘家凯、何景扬在大学读书期间,因为在音乐道路上志同道合,组成了一支校园乐队“苏打绿”。 因为是学生乐队,名字起得也很随意,乐队的音乐风格像苏打水,主唱吴青峰又喜欢绿色,索性就叫“苏打绿”。 2003年,“苏打绿”的毕业演出上,有个伯乐慧眼如炬,相中了这支学生乐队的才华和潜力,签下了他们,这个人就是林暐哲。 林暐哲是华语乐坛知名创作人,音乐制作人。曾供职于滚石唱片。离开滚石唱片后,他成立了林暐哲音乐社。他曾经参与过多位知名歌手的歌曲制作,陈绮贞、莫文蔚、陶晶莹以及杨乃文等人都与他合作过。 签约第一年,在林暐哲的协助下,苏打绿组合就推出了第一张EP《空气中的视听与幻觉》,发行当天卖出了600张。这在当年的新人乐团的成绩中算是很亮眼的。 2005年,他们推出了第一张同名专辑《苏打绿》,广受业界好评。 紧接着,苏打绿趁热打铁,就发行了他们的第二张专辑《小宇宙》。 2007年,苏打绿发行了第三张专辑《无与伦比的美丽》,并在同年11月,在台北小巨蛋体育馆举办了大型演唱会《无与伦比的美丽》。这一年,这个出道才3年的乐团登上了台北小巨蛋,成为第一个在此演出的独立乐团。 07年到08年,苏打绿连续两年获得第18届,19届金曲奖“最佳乐团奖”,主唱吴青峰本人更凭借专辑中一首《小情歌》,荣获第18届金曲奖“最佳作曲作品奖”,那一届,他的竞争对手是周杰伦、蔡依林、陶喆。 截至此时,苏打绿的音乐之路攀上了事业第一个高峰。这个新人乐团也开始常常被拿来与老牌实力乐队五月天做比较。如果说五月天标榜的是“励志”,那么苏打绿的音乐风格就是“治愈”。 2013年,苏打绿发行专辑《秋:故事》,这张专辑被评为2013年度iTunes Store最受欢迎专辑。并且在三年后的第27届金曲奖上,苏打绿一举包揽了五项大奖:最佳国语专辑奖、最佳乐团奖、最佳编曲人奖、最佳作词人奖和最佳专辑制作人奖,一度风光无两。 至此,苏打绿拿了金曲奖大满贯,迎来了音乐事业的第二次巅峰。没有想到的是,这也是苏打绿最后的辉煌。 2017年,苏打绿开了最后一场演唱会,之后宣布暂时休团。当时公布的休团原因是成员们想要休息一段时间,调整状态。现在看来,远不止如此。之后的三年时间,团员们结婚的结婚,游学的游学,似乎印证了之前“需要休息调整状态”的说法。然而2019年,林暐哲以“违反著作法”将吴青峰告上法庭,当时环球音乐对此回应称是一场误会,没想到今年5月份是这场官司的第二堂。 其实,早在2018年,吴青峰就已经和经纪人林暐哲“和平分手”。 万万没想到,曾经被吴青峰视作父兄的林暐哲,钻了法律的漏洞。两人原本的经纪合同中规定:吴青峰270多首词曲创作专属林暐哲所有,如果想终止契约,须在合约期满3个月前 (即每年的9月30日前) 书面表示反对,否则自动延长1年。 2019年,林暐哲以“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吴青峰书面反对”为理由,把吴青峰及其母亲状告上法庭。吴青峰在庭上表示对林的行为痛心疾首,表示“不再认识这个人”。 2019年,那个火热的夏天,犹记得在《乐队的夏天》舞台上,主持人马东调侃苏打绿“干不成了”,被吴青峰跳起来反驳:“我们只是暂时休团”,能够看出吴青峰对苏打绿的深厚感情。 #吴青峰称苏打绿休团是林暐哲逼的#在《乐夏》的舞台上,很多人都能懂吴青峰当时的心情。所有的乐队都是一场艰难的狂欢,因为爱音乐而走到一起,一起呐喊,一起表达,然后一起历经磨难。有的走着走着就散了,有的坚持下来,还有的多年之后,又重新找回了当年走散的那些人。 比如和吴青峰一样坐在嘉宾席上的大张伟,弄丢了他的花儿乐队,再也找不回来了。 比如《乐夏》第一季中惊艳了观众的刺猬乐队,子健和石璐吵吵闹闹分分合合。 再比如海龟先生李红旗,即便经历了2008年的大地震,看透了生死,受洗归主,最终还是找回了走散了10年的吉他手老麻。 曾经的年少轻狂,光辉灿烂,终将过去,无论是丢失的,找回的,还是一直拥有的,不灭的是美好的记忆,和对音乐永不放弃的精神。 吴青峰发长文回应了和林暐哲的著作权案经过,他坦言自己“一向问心无愧,没有一丝亏欠,于情,于理。”他把这段合作看得很重,因为他比较信任林先生,口头约定的东西没有被写进合同,但都成了林先生的存证。 人世间各种关系总是分分合合,有的合久必分,有的分久必合。至于吴青峰与林暐哲未来会怎样,交给时间吧!
因为钱的原因,很多时候吴青峰只是想好好唱歌,没有想去干其他的事情,但是他的经纪人就不是这样想的。
我觉得主要还是因为这个所谓的师傅实在是人品有问题,为了利益他不惜害自己的徒弟,反正我真的挺讨厌这个人的。

吴青峰出庭吐露苏打绿休团内幕,苏打绿究竟是为何休团的呢?
苏打绿是因为遭到林暐哲的逼迫,林暐哲想要吴青峰单飞但是遭到拒绝,无奈之下苏打绿只能选择休团,这并不是吴青峰愿意面对的。林暐哲控告吴青峰违反著作权法案件开庭后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吴青峰这次也透露了苏打绿休团的原因;吴青峰表示苏打绿在发展最好的时候被迫休团,这一切都是因为受到林暐哲的逼迫;林暐哲一直想要利益最大化,期间不断榨取吴青峰的利用价值,根本不在乎整个团体的发展的感受;吴青峰无奈只能选择休团,吴青峰还表示休团并不是他的初衷,他比任何人都希望苏打绿可以发展很好。吴青峰和林暐哲反目成仇吴青峰曾经将林暐哲视为自己的恩师,把自己创作的作品都愿意无条件和林暐哲分享;但是没有想到居然会遭到林暐哲的欺骗,如今林暐哲还将吴青峰告上法庭;林暐哲和吴青峰也算是彻底撕破脸皮,不管怎么说我觉得吴青峰一直以来对林暐哲算是无愧于心;林暐哲也许是因为被利益蒙蔽了双眼,所以根本不顾及任何的情谊;吴青峰也坦言林暐哲再也不是当初自己认识的那个人,他表示如今和林暐哲已经再也没有任何的关系;想必林暐哲的行为一定让吴青峰感到非常心寒,昔日的恩师情谊也荡然无存。当年苏打绿可以说受到很多人的喜欢,苏打绿的歌曲也深受很多人的追捧;很多人都很奇怪为什么苏打绿会在发展最好的时候突然就消失了,原来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当初吴青峰一心想要打造苏打绿成为一个优秀的团体,但是林暐哲从中阻挠;林暐哲要求吴青峰单飞发展,吴青峰则认为他和苏打绿是一个整体,所以决绝了林暐哲的提议;面对多方面的压力吴青峰也不得不选择休团,这个决定对于吴青峰来说打击也很大。
主要是因为主唱吴青峰感觉十分疲惫,他需要一段时间来调整自己的状态。他认为团队现在已经处于疲惫期,在创作上也慢慢的没有灵感,所以只能暂时休息。苏打绿这个团体并没有解散,他们仍然是一个组合,以后还会一起合作。
被逼无奈,其中一个成员为了赚钱,逼迫他们解散团体,他们组合的时候还是很受大家喜欢的希望他们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以团体的形式重新回到大家的视野。
因为他们团体里面一个人的消极心理,造成了这种团体的解散,最终发展也没有很好的成就。
其实说到底也是因为他们这个组合让吴青峰的利益受到了一部分的损失,所以最后选择休团。

吴青峰著作权案开庭泪崩,合约中哪些细节值得关注?
最近一段时间吴青峰著作权案正式开庭审理,在这个过程中更是出现了开庭落泪的局面,让很多人都感觉到非常的心疼,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时也出现了让大家特别关注的问题,在合约的细节之中,有哪些问题是值得大家关注的呢? 有不少朋友对于这一件事情并不是特别了解,其实这件事情是苏打绿的主唱吴青峰遭到了自己老师的控告,说吴青峰违反了著作权法,所以才会遭到起诉,而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时自然也会被开庭审理,吴庆峰在接受审理的时候情绪非常激动,最终当庭泪崩。 而通过调查之后可以发现,其实双方在1998年的时候,就曾经签订了词曲版权的授权合作,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发现这样的词曲使用是完全合法合理的,但是双方之间的合约在2014年的时候就会终止,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想要继续使用就必须重新签订合约,但是事实上在合约到期之后并没有重新签订合约。 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才导致了这次的事件发生,而在这一件事情发生之后,有很多细节也需要我们格外注意,虽然这些明星之间的事情让大家感觉到吃瓜特别有趣,但是我们也需要从中吸取经验,否则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之中,如果遇到了合约纠纷,也会容易给我们带来麻烦。 在我们关注一份合约的时候,首先一定要关注到合约之中,是不是有不合理的条款,并且是不是有漏洞的存在,如果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之后,一定要及时提出并且进行修改,否则就非常容易在之后发生冲突或者矛盾的时候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在前期做好了越来越多的准备之后,也能够更好的解决这些问题。 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关注的一件事情就是合约的有效时期到底是什么样子,比如在这个案件之中就可以发现,虽然双方之前曾经签订合约,但是合约并不是长期有效,而是有着时间的限制,那么在合约到期之后就会失去法律效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使用其他人的作品就会存在侵权的情况,而如果我们之前就对此有所了解的话,那么自然也就能够避免很多的麻烦。 相信在有了这些了解之后,大家就能够更好的来面对这样的事情,在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时,也不会感觉到头疼。
需在合约结束前的3个月内(每年的9月30日前),提出书面通知对方不再续约。否则的话,就会自动续约。
吴青峰1998年8月与林暐哲音乐社签订“词曲版权授权合约”,约定至2014年12月31日为止,270多首词曲创作专属林暐哲所有,授权区域为全世界,若想终止契约,须在合约期满3个月前书面表示反对,否则自动延长1年,因此双方自2015年起均为自动续约。吴青峰2018年10月26日以存证信函告知林不再续约,但依合约规定,须在2018年9月提出才有效,因此合约早就自动延长1年,吴青峰2019年4月至9月却违反授权,擅自演出、重制太空人等12首歌曲,并上节目、活动7次公开演出、5次出版数位专辑
吴青峰2018年10月26日以存证信函告知林不再续约,但依合约规定,须在2018年9月提出才有效,因此合约早就自动延长1年,吴青峰2019年4月至9月却违反授权,擅自演出、重制《太空人》、《歌颂者》、《巴别塔庆典》等12首歌曲,并上节目、活动7次公开演出、5次出版数位专辑。
通过调查之后可以发现,其实双方在1998年的时候,就曾经签订了词曲版权的授权合作,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发现这样的词曲使用是完全合法合理的,但是双方之间的合约在2014年的时候就会终止,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想要继续使用就必须重新签订合约,但是事实上在合约到期之后并没有重新签订合约。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才导致了这次的事件发生,而在这一件事情发生之后,有很多细节也需要我们格外注意,虽然这些明星之间的事情让大家感觉到吃瓜特别有趣,但是我们也需要从中吸取经验,否则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之中,如果遇到了合约纠纷,也会容易给我们带来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