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金丝雀事件是什么意思?
“金丝雀”本来是对依附有钱男人一类女人的代称,这类女性如同金丝雀一样拥有优质的生活条件,但却丧失了自由。而朱梓骁的金丝雀事件,则是暗指他当年曾被郭敬明包养,所以演艺事业才顺风顺水。又一说是,郭敬明的“金丝雀”是陈学冬,意指陈背后的大老板是郭敬明。再一说,李枫被郭敬明“性骚扰”,此事被炒得沸沸扬扬,无确凿的实据,难以定论。扩展资料:郭敬明出生于四川省自贡市,母亲邹慧兰是当地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父亲郭建伟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少年时期的郭敬明就读于自贡市贡井区向阳小学。还处于懵懂时期的他十分喜欢读书与讲故事,文字功夫也不断地增长。在学校里,启蒙老师陈泽宇不断给予文学上的鼓励 。小学二年级,他开始尝试着投稿。1995年,郭敬明升入初中,就读于自贡市田家炳中学。由于阅读范围更加开阔,他开始广泛地阅读名家的小说和散文,包括古龙、金庸和梁羽生的武侠小说。同时,他也喜欢读一些杂志和报纸。1997年初中二年级时,郭敬明在全国公开刊物《人生十六七》上发表了他的处女诗作《孤独》,收到了杂志社寄来的10元稿费和样刊。从此,他除了自由写一些文章外,还参加一些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

李枫郭敬明案件是怎么回事
2017年 8月21日晚,男性作家李枫爆料曾遭郭敬明同性性骚扰,还称郭敬明经常骚扰、性侵犯签约到郭敬明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更呼吁社会各界的网友们一起探讨这些事情。郭敬明随后提起诉讼,指控李枫捏造事实,损害其名誉,应已构成诽谤罪。一审判决认为郭敬明指控李枫犯诽谤罪缺乏罪证,所以今年5月14日的刑事裁定显示:驳回郭敬明对李枫的起诉。扩展资料:郭敬明争议事件炫富门2009年,郭敬明在该主编杂志《最小说》7月刊上曝光了随身的奢侈品物件,在网络上引起争议 。同年10月份,郭敬明又在新浪博客上晒出自己的天台豪宅照片。2013年,电影《小时代》的上映前夕,网络上曝光出影片里的布景和道具大都是昂贵的奢侈品。不少网友质疑其“炫富”行为,认为会误导青少年的价值观。与魏坤琳产生矛盾2015年12月6日,郭敬明与周杰伦、T-ara、陶晶莹等人同场录制节目,在和北大心理学系教授魏坤琳争论时,对方说出一句:“我怎么好像跟女人在吵架”让他觉得被羞辱愤而离场,节目结束后,他还在微博晒出表情悲伤的图片,陶晶莹则在下方留言安慰“别气别难过。最强大脑缺席事件2016年2月12日,江苏卫视播出《最强大脑3》第五期。在《最强大脑3》的前几期节目中,由于评审郭敬明与魏坤琳发生多次激烈交锋,本期节目中,郭敬明缺席,由聚美优品CEO陈欧接替他的评审席位。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郭敬明百度百科——李枫

李枫郭敬明案件是怎么回事?
详细事件经过如下:2017年8月21日,李枫在微博发出千字长文,宣称郭敬明曾经骚扰他,他已经向相关部门举报。而且不只是他,郭敬明常常骚扰男性同事。可惜,除他之外的人,害怕郭敬明报复,全部都敢怒不敢言。李枫的言论一发出,郭敬明就接到大批记者的采访电话,连郭敬明的好友陈学冬都无辜躺枪。李枫知名度大幅度上升。2018年,北京海淀区法院对李枫郭敬明一案进行一审,法院认为郭敬明的指控缺乏罪证,驳回起诉。郭敬明不服,提起上诉,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2018年9月6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郭敬明与李枫诽谤二审刑事裁定书》。终审裁定:驳回郭敬明的上诉,维持原裁定。扩展资料:郭敬明上诉理由为:原裁定认定指控“缺乏罪证”的事实认定明显错误,其已向原审法院提交了足够罪证;原审法院不向他释明哪方面证据不足,需要补充哪方面证据,不具体询问他是否可以补充某特定方面证据,即驳回起诉,限制了他正确行使举证权利,程序严重违法;他提交了足够证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原审裁定驳回起诉剥夺了他遭遇侵害时的司法救济权,程序严重违法。参考资料:海峡网-李枫郭敬明事件始末是什么?李枫开始害怕:和郭敬明还有
2018年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了《郭敬明与李枫诽谤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针对郭敬明诉李枫诽谤罪一案,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郭敬明的上诉,维持原裁定。起因:郭敬明旗下签约作家李枫在微博上发布了《关于郭敬明致所有人》长文,称作家兼导演郭敬明曾对其实施“性骚扰”。郭敬明随后提起诉讼,指控李枫捏造事实,损害其名誉,应已构成诽谤罪。一审判决认为郭敬明指控李枫犯诽谤罪缺乏罪证,所以今年5月14日的刑事裁定显示:驳回郭敬明对李枫的起诉。郭敬明对此结果并不服气,遂提出上诉。理由为:原裁定认定指控“缺乏罪证”的事实认定明显错误,其已向原审法院提交了足够罪证;原审法院不向他释明哪方面证据不足,需要补充哪方面证据,不具体询问他是否可以补充某特定方面证据,即驳回起诉,限制了他正确行使举证权利,程序严重违法。综上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裁定,指令原审法院审理本案。不过针对郭敬明的上诉理由,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裁定驳回郭敬明对李枫的起诉,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故驳回郭敬明的上诉,维持原裁定。扩展资料:事件经过2017年8月21日,郭敬明旗下的签约作者李枫在微博上发布一篇题为《关于郭敬明,致所有人》的文章,文章爆出猛料,直指7年前遭到郭敬明性骚扰,并@了人民日报等等官博。从8月21日李枫首次微博发生郭敬明性侵的时候,质疑声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说到郭敬明之前性侵过自己,李枫还透露了一些细节,自己的新书签售会和郭敬明是同一天,他们住在酒店的同一个房间,但是没想到郭敬明在我熟睡的时候对我动手动脚。这个微博刚发了能有半小时,就超过了一万多的转发,同时陈学冬的微博也沦陷了。再说到郭敬明这件事,李枫是很认真的,他是之前参加郭敬明举办的文学大赛的作者,李枫有着出色的文学才华之后出版书籍,签约了郭敬明的公司。但是没想到在签售晚上的时候,本来他应该是和工作人员一起住的,但是后来被郭敬明叫走了合他一起住,并且受到了郭敬明的骚扰,李枫感觉非常的恶心,而且郭敬明还越来越严重,李枫第三天真的受不了了就不和郭敬明一起住了。
2017年 8月21日晚,男性作家李枫爆料曾遭郭敬明同性性骚扰,还称郭敬明经常骚扰、性侵犯签约到郭敬明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更呼吁社会各界的网友们一起探讨这些事情。郭敬明随后提起诉讼,指控李枫捏造事实,损害其名誉,应已构成诽谤罪。一审判决认为郭敬明指控李枫犯诽谤罪缺乏罪证,所以今年5月14日的刑事裁定显示:驳回郭敬明对李枫的起诉。扩展资料:郭敬明争议事件炫富门2009年,郭敬明在该主编杂志《最小说》7月刊上曝光了随身的奢侈品物件,在网络上引起争议 。同年10月份,郭敬明又在新浪博客上晒出自己的天台豪宅照片。2013年,电影《小时代》的上映前夕,网络上曝光出影片里的布景和道具大都是昂贵的奢侈品。不少网友质疑其“炫富”行为,认为会误导青少年的价值观。与魏坤琳产生矛盾2015年12月6日,郭敬明与周杰伦、T-ara、陶晶莹等人同场录制节目,在和北大心理学系教授魏坤琳争论时,对方说出一句:“我怎么好像跟女人在吵架”让他觉得被羞辱愤而离场,节目结束后,他还在微博晒出表情悲伤的图片,陶晶莹则在下方留言安慰“别气别难过。最强大脑缺席事件2016年2月12日,江苏卫视播出《最强大脑3》第五期。在《最强大脑3》的前几期节目中,由于评审郭敬明与魏坤琳发生多次激烈交锋,本期节目中,郭敬明缺席,由聚美优品CEO陈欧接替他的评审席位。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郭敬明百度百科——李枫

男作家李枫爆料曾遭郭敬明性侵是什么情况?
8月21日晚,作家李枫发文爆料曾遭郭敬明同性性骚扰,还称郭敬明经常性骚扰、性侵犯签约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更呼吁社会各界的网友们一起探讨这些事情。据悉,李枫已出版长篇小说《召唤喀纳斯水怪》、《燃烧的男孩》、《圣地》。 全文:《关于郭敬明致所有人》 我从小热爱创作,渴望出版自己的小说,2008年的时候在网上看到郭敬明和长江文艺出版社一起举办的“第一届文学之新全国新人选拔赛”,那时知道郭敬明抄袭案败诉,对他没有好感,但是看上去他依然在网络上生龙活虎,并且长江文艺出版社也拉来了许多中国著名作家加持,这两点影响了我的判断,参加了比赛,签约了郭敬明公司。 之后出版了第一本书《燃烧的男孩》,开始参加签售,那时刚好郭敬明的小说也出版,因此一起去签售。 在四川成都的签售,我被安排与一位工作人员一起住,郭敬明自己住一个房间,当天他说他不想一个人住,让我和他一起住,那时我是将他当作一个前辈来看待的,那时的网络上也有关于他性取向的风言风语,但他自己从未承认过,因此那时的我不能确定。 我和他一起住,房间有两张床,我们各睡一张。 当天晚上他就来到我的床上,把手放到我的身上,我抓住他的手腕,他尴尬地笑了一下,回到了自己的床上。 第一天就这样相安无事了,我以为我的态度能够让他明白,结果第二天他仍不死心,居然还想给我口交。恶心至极。 第三天我就不和他一起住了。 他已经对我构成了性骚扰和性侵犯,曾经咨询过律师,律师说目前中国的法律里,同性性侵犯犯罪是空白,而且这样的犯罪取证困难。 郭敬明的世界是一个淫乱的世界,他经常性骚扰、性侵犯签约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据我所知的就有五个人,我不知道的就更多了,在我知道的人里面,有一位,一个直男,一表人才,我很欣赏他,并且他当时有女朋友,有美好和稳定的生活,结果遇见这种事,他早已离职了,我为他感到可惜。 希望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能够与我一起探讨应该如何处理这些事情,谢谢大家。 不知是真是假,坐等当事人的回应。

作家李枫声称遭郭敬明性侵是真的吗?
8月21日晚,作家李枫爆料曾遭郭敬明同性性骚扰,还称郭敬明经常骚扰、性侵犯签约到郭敬明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更呼吁社会各界的网友们一起探讨这些事情。据悉,李枫是郭敬明旗下签约作家,已出版长篇小说《召唤喀纳斯水怪》《燃烧的男孩》《圣地》。 李枫发表完长文后,又随即在微博称:“我在最世出版过的所有书,大家都不要买,不要让钱流进郭敬明的口袋,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也都不要再与郭敬明合作,所有的人都应该一起抵制他,我们绝对不要纵容犯罪。”、“所有的直男和gay——一切男性也都不要靠近郭敬明。” 全文如下: 《关于郭敬明致所有人》 我从小热爱创作,渴望出版自己的小说,2008年的时候在网上看到郭敬明和长江文艺出版社一起举办的“第一届文学之新全国新人选拔赛”,那时知道郭敬明抄袭案败诉,对他没有好感,但是看上去他依然在网络上生龙活虎,并且长江文艺出版社也拉来了许多中国著名作家加持,这两点影响了我的判断,参加了比赛,签约了郭敬明公司。 之后出版了第一本书《燃烧的男孩》,开始参加签售,那时刚好郭敬明的小说也出版,因此一起去签售。 在四川成都的签售,我被安排与一位工作人员一起住,郭敬明自己住一个房间,当天他说他不想一个人住,让我和他一起住,那时我是将他当作一个前辈来看待的,那时的网络上也有关于他性取向的风言风语,但他自己从未承认过,因此那时的我不能确定。 我和他一起住,房间有两张床,我们各睡一张。 当天晚上他就来到我的床上,把手放到我的身上,我抓住他的手腕,他尴尬地笑了一下,回到了自己的床上。 第一天就这样相安无事了,我以为我的态度能够让他明白,结果第二天他仍不死心,(此处已省略)恶心至极。 第三天我就不和他一起住了。 他已经对我构成了性骚扰和性侵犯,曾经咨询过律师,律师说目前中国的法律里,同性性侵犯犯罪是空白,而且这样的犯罪取证困难。 郭敬明的世界是一个淫乱的世界,他经常性骚扰、性侵犯签约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据我所知的就有五个人,我不知道的就更多了,在我知道的人里面,有一位,一个直男,一表人才,我很欣赏他,并且他当时有女朋友,有美好和稳定的生活,结果遇见这种事,他早已离职了,我为他感到可惜。 希望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能够与我一起探讨应该如何处理这些事情,谢谢大家。 真假难辨,据悉郭敬明已经否认有这样的事,已经交由律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