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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转移和财产分割要一起看!净身出户不太现实 有转移则分割少
虽然很多群众举大旗支持让法院判马蓉“净身出户”,但其实以国内现行《婚姻法》和法院判决的历史案例分析,“净身出户”可能性微乎其微。而法院庭前会议公告,此前一直被群众提出讨论的“马蓉疑似有转移共同财产行为”,首次以“原告主张的事实”形式出现。

马蓉可能会翻盘
戚律师谈到,其实财产转移和财产分割是可以放在一起看的,既然王宝强主张马蓉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就要拿出相应证据。“法律来讲确实可以少分甚至是不分,如果确实有这样的情况,则要看转移财产的恶性程度。”戚律师表示,在这个问题上,外界可能存在理解上的误差。
打个比方: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有1亿元,被告转走了3000万,按照少分或不分的原则,则可能会在现有的财产中进行相应的减法。也就是说,如果被告先前没有进行财产转移,到手可能是5000万,但被认定转移了3000万以后,那另外原本可以拿到的2000万就拿不到了,甚至程度较为恶劣金额过大的话,还会进行相应惩罚措施,比如被告可能面临部分惩罚性赔付。
如果财产已被转移到国外将很难追回 律师:可在现有部分中抵扣
另外,如果财产已被转移到了国外,律师表示,历史经验里追回难度很大。“我跟你说这个钱如果已经到国外了,那不容易。其实被转移掉的财产不一定非要追回来再分割,从现有应该分割的财产中抵扣掉就完了。但比如总共1个亿被转走8000万,那剩2000光一个人都不够,这种情况就得追回来。只是钱款如果到了美国,我是没有权利去美国调查取证的,也没有司法协助,被转移财产这个官司就还得上美国打。”

宝强官司难打
律师还称,转移共同财产并非就上升到刑事案件,“因为其实仍然是不忠实的婚姻行为,跟诈骗、抢劫不一样,是两回事儿。还是在民事范围之内。”
就子女身份情况递交相应证据属正常流程 律师:递交孩子出生证明
看到“就子女身份情况递交相应证据”一行字让不少人脑洞大开,莫非此中还有猫腻?对此律师解释,这属正常流程,“要递交孩子出生证明,可能孩子有在国外生的,那也要在国外当地开具出生证明。”
而聊到现在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谁更有优势,律师认为,即使马蓉被认定出轨,其对拿到孩子抚养权的影响也较小。而且王宝强家里有两个孩子,通常法院会判一人抚养一个。之后则要讨论孩子抚养费等更现实的问题。
要精神赔偿还得证明马蓉和宋喆同居 且是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关系
聊到王宝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律师表示其实大多数人不太清楚婚姻关系中的精神赔偿范畴,“婚姻法第46条规定中,遭遇以下情形的无过错方可请求精神赔偿,第一重婚、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而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指的是什么?婚姻法中有界定——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我就不知道马蓉和宋喆构成不构成这个……”除了证明两人曾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关系”,以获得精神赔偿之外,例如即使被认定马蓉有财产转移行为,也不涉及精神赔偿。
离婚案势必要展开拉锯战 马蓉已作陈述 在不必须的情况下可不出庭
被问官司可能要打多久,律师笑了,表示这应该会是个拉锯战,“得开不少次庭。”所以在此提醒各位媒体和吃瓜路,据说今冬寒冷,报道和围观记得备上防寒冬衣!同时做好从穿上秋裤蹲守到脱掉秋裤的准备!
此次马蓉未出庭,但于庭前会议前到庭陈述了意见。律师表示,原则上当事人最好都到庭,但既然马蓉已经陈述意见,如果未来意见没有改变,她可交予代理律师处理;而如果未来庭审过程中需要马蓉出庭进行新的举证和陈述,则当事人必须出庭。

马蓉
此外,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其实与离婚案相互关联。上文可见,如果王宝强诉马蓉出轨证据不足,法院没有判定马蓉出轨事实,则无论在离婚案中还是在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中,都会成为马蓉的有利反击武器。据悉,离婚案将于11月上旬第二次开庭审理,我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网民们看到要证实马蓉出轨难都气疯啦,有的网民更是气急表示如果王宝强的官司输了,就可以这么理解吗~~在中国你坚决不能嫖娼,但是你可以睡别人的老婆。嫖娼要么坐牢,要么被打死。睡人家老婆不但安全,还可以分人家的钱,整个社会都会黑白颠倒,让国人更麻木更没道德没原则,可以理解为国家不提倡道德,对不对?输了就这么理解就好了???但是舆论始终绑架不了法律,我相信法律会给宝强一个公正的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