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2018 www.520730.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巴陵时尚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3023037号-1
鹿晗声明
鹿晗的声明日期在7月21号,吴亦凡的声明日期则提早一天在当月20号,但两家工作室官方微博几乎同一时间公布,不免产生对比。值得注意的是,鹿晗声明标注的是达成和解,而吴亦凡则是合约纠纷终止。在法律层面,失之毫厘,谬之千里,双方处理纠纷的方式又有何不同呢?
通过对两方声明的分析,易胜华指出,“吴亦凡、鹿晗的协商内容应该是相同的,只是声明中的表述存在差异。”2014年5月15日,吴亦凡也曾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请求判决与SM公司专属合同无效,更印证了这一说法。

吴亦凡声明
对于两张声明,易胜华更倾向于鹿晗一方,“吴亦凡与鹿晗的性质相同,所以几乎同时和解,同时发布声明。相比而言,鹿晗方将前因后果交代得非常明白,吴亦凡方语焉不详,似乎不愿多说。”而在外行看来,两张声明的另一差异还在于吴亦凡声明没有公章,这又是否会影响到声明的效力呢?“类似的声明是告知性的,没有实质意义,也不存在法律效益。”易胜华如是说。
SM为何甘愿和解

吴亦凡
而提到SM公司缘何甘愿和解,从法律层面来看,“主要是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均有败诉风险,和解是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所以几年来双方在法院调停下多次协商,终于解决了问题,这是好事。”即使从经济和其它利益层面分析,互相妥协达成和解也远比僵持下去更有好处。
此外,易胜华还补充一点,“该判决结果是在韩国法庭做的,这更能说明鹿晗主张的管辖权是有法律和合约基础的。接下来,SM公司应该也会撤回在中国的起诉,最终皆大欢喜。”
鹿晗的声明日期在7月21号,吴亦凡的声明日期则提早一天在当月20号,但两家工作室官方微博几乎同一时间公布,不免产生对比。值得注意的是,鹿晗声明标注的是达成和解,而吴亦凡则是合约纠纷终止。在法律层面,失之毫厘,谬之千里,双方处理纠纷的方式又有何不同呢?
通过对两方声明的分析,易胜华指出,“吴亦凡、鹿晗的协商内容应该是相同的,只是声明中的表述存在差异。”2014年5月15日,吴亦凡也曾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请求判决与SM公司专属合同无效,更印证了这一说法。

吴亦凡脱团
鹿晗恢复自由身也让鹿饭们很是开心,希望鹿晗能在中国有更好的发展,事实证明,鹿晗现在在国内的知名度是非常高的,所以当初他的决策是对的!而他的密友吴亦凡,也和他走了一样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