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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制造震惊国际的“湄公河惨案”。2012年5月10日,他被抓获后由老挝依法移交中国。2012年9月20日上午9时30分,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12年11月6日判决死刑,与其余六被告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六百万元。糯康等6名被告人以一审量刑过重为由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2年12月20日,二审在云南高院公开开庭审理。鉴于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2013年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3月1日,糯康在云南昆明被通过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桑康
头目二号——桑康
桑康,男,1951年8月6日,目前为泰国籍,掸族。在糯康集团内部,桑康负责财务管理和队伍训练等事宜。由于桑康年龄比糯康大,而且原来在坤沙部队内地位比糯康要高,所以糯康对桑康比较尊重。
桑康·乍萨(——2013年3月1日)2011年参与并策划震惊世界的湄公河惨案。2012年7月1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执行逮捕,2012年9月20日,依莱在云南被公开审理。
2012年11月6日,一审被判死刑。12月20日上午,二审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鉴于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2012年12月26日,二审宣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桑康·乍萨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依莱
头目三号——依莱
依莱,男,1957年10月21生,无国籍,泰仂族,住泰王国清莱府湄赛县央磅堪5乡47号。依莱在糯康集团内部负责情报,贩运毒品和收取保护费通常也由他出面。
2011年12月13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犯罪、劫持船只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刑事拘留。2012年7月18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2年7月1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执行逮捕。2012年11月6日,依莱一审被判死刑。12月20日上午,二审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鉴于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2012年12月26日,二审宣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莱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糯康集团头目
头目四号——翁篾
翁篾,缅甸人,40多岁,是糯康手下的一员得力干将,平时主要负责带人在湄公河上劫船、收保护费,是糯康集团的行动队长。翁篾心狠手辣,犯罪智商很高,平时一般由二号人物桑康直接指挥。短小精干,看起来玩世不恭,但目光透露出凶残。
2011年10月5日,两艘中国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区水域遭劫持,13名中国籍船员在湄公河泰国水域被枪杀。后经查明,“金三角”地区特大武装贩毒集团首犯糯康及其骨干成员与泰国个别不法军人勾结策划,分工实施了“10·5”案件。2012年4月25日,在中老警方合作下,糯康在老挝被捕,5月10日糯康由老挝依法移交中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