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2018 www.520730.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巴陵时尚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3023037号-1
公诉人:你有没有指挥、策划、参与,直接回答我的问题。
糯康翻译:没有。
担任此次庭审公诉人的昆明市检察院公诉四处主诉检察官李凌说,对于糯康的当庭狡辩和回避问题的情况,他们在案件的审查过程中,就已经预料到了。
公诉人李凌:因为案件审查有一个必经环节是要我提讯犯罪嫌疑人,我就发现,在这个过程中,一开始接触他,他还有一些避重就轻的回答。后期的几次提讯当中,可能他考虑自己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比较重,所以他的思想就发生了变化了,他就不愿意再陈述他参与犯罪、指挥犯罪的相关情节了,在这个阶段我就预料到了。

大毒枭糯康受审
糯康在庭上采取了简单回答或不正面回答的方式来回避问题,而公诉人却并没有继续追问。公诉人李凌说,对于糯康在庭上出现的这种情况,他们会采取两种方式来应对。
公诉人李凌:一种应对方式就是说,我之后要出示大量的证据;还有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要对被告人再次质询,比如说逼问他:你说你不是集团的老大,那么为什么其他人都指正你呢?实际上今天的案子中,我认为没有这个必要了,因为你本案当中6名被告人,其他5名被告人都非常明确的回答了我的问题。
在随后的法庭询问中,桑康、依莱等其他5名被告人均指证糯康策划实施了湄公河“10·5”案件,是所在犯罪集团的首领。在对集团的二号人物桑康的询问中,桑康直接指认是糯康指使他们实施的“10·5”惨案。
公诉人:在组织里面是谁决定要作案的?
桑康翻译:糯康,是糯康。
公诉人李凌说,糯康的当庭狡辩,将会影响对他的判决。
公诉人李凌:实际上我国家的刑法有了非常明确的规范,对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人,这样的他们的态度我是肯定的,在量刑环节我也要予以酌情从轻处理。如果是你本身参与了罪行,非常庄严的法庭审理过程当中,还否认自己的罪行,这种翻供行为,实际上在量刑过程当中也是要考虑的。

糯康受审
当庭悔罪
2012年9月21日上午9点,庭审第二天,一上午的举证质证,糯康及其它五名被告人认真的听了整个过程。当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完第一组证据完毕之后,审判长问对上述证据有何异议时,糯康当场悔罪,表示自己做错了,请求中国政府从宽处理。
一审宣判
2012年11月6日下午两点,事件造成13名中国船员被害的湄公河“10·5”惨案的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